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651 - 157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廢水處理程序產生之污泥(廢棄物代碼A-8801)於1樓經脫水機脫水後移至3樓進行乾燥,惟該乾燥污泥程序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內,未依排放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0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9年2月10日完成負責人住址變更,惟遲於109年3月20日(收文章期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於設備、機具、設施或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許可證字號。」辦理。依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核結果,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270-S5),車身標示(104桃廢清字第0919:3號),與現行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4號)不符,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03/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冷卻水塔因長期滴水致生長青苔,影響環境公共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廠內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6)之壓降值為280mmH2O(許可操作值為40~120mmH2O)及洗滌塔(A007)之洗滌液流率為19m3/hr(許可操作值為30~60m3/hr),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3.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50.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4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231,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16mg/L,化學需氧量:251mg/L,懸浮固體:12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收受事業產生之廢塑膠再利用為塑膠粒原料,惟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
- 處分日期
- 2020/03/2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收受廢棄物攪拌經擠壓成型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不符核准之許可文件內容規定,核已違反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貴公司於107年8月25日前改善完成在案,惟經本局於108年10月7日派員至現場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製程擠壓成型機擠壓後,未能造粒成型,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本次執行貴事業108年10月7日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係從事陶瓷製造作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查獲廠內粉粒狀物堆置區無適當防制措施,致粉粒狀物飄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保局109年3月16日於本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執行路邊攔查作業發現,未依規定實施108年度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99,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pH值:5.5,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值:6-9)。
- 處分日期
- 2020/03/1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蘆竹區光華街36號進行房屋拆除作業,致磚、水泥塊掉落,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民族路196號經營晶華小吃店,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20日22時25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一、(七)「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CLA-993)109年02月26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215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7.7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5.4分貝,超出值2.3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觀音區草富段32地號等1筆,空污管制編號:H107HC1051-1),經查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經查貴公司施工前(施工起日:107年5月25日)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巷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梅高段77地號等2筆土地承造住宅大樓之新建工程,因沉澱處理效率不佳,導致黃泥色廢水及淤泥排出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社子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16,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觀音區草富段32-11地號,空污管制編號:H107HC1052-1),經查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經查貴公司施工前(施工起日:107年5月25日)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鑽孔區產出之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進行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混入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廢棄物代碼:E-0221)委託環塑股份有限公司清除,惟清除前未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書。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大桃園清潔社從事廢棄物清除業,且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理許可證(106桃廢清字第0812號),該公司坦承於108年10月25日2時50分將清運之水肥(D-0104)傾倒至本市桃園區慈文路與慈心街交叉口旁之水溝,惟該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法及其相關規定暨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03/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60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於設備、機具、設施或處理場(廠)明顯處標示機構名稱、聯絡電話及許可證字號。」,先予敘明。依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所述,貴公司所有之清除車輛(KEA-8553),車身標示(105桃廢清字第0920-3號),與現行證號(108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60號)不符,貴公司車輛車身未依許可內容標示,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係從事飼料油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飼料油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131-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電子除味箱(A004-A006)至排放管道(P001)之間廢氣輸送管道破損,致廢氣逕由破損處逸散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前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2950-06號」,有效期限自107年1月2日至108年11月4日,依貴公司來函檢附之檢測報告書,採樣日期為108年12月12、13、17、23日,採樣時相關污染源皆運作中,貴公司於執行空氣污染物檢測時,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污染源之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366-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作業中,查獲洗滌塔(A203)之洗滌器壓降值為180mmH2O(許可範圍為20-80mmH2O),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經限期改善屆滿後複查,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經限期改善屆滿後複查,仍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大門旁水溝內有一股酸性廢水持續排放,入廠稽查發現廢水池(T01-04)槽體破損致酸性廢水疏漏至雨水溝由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出廠外,並續流至南崁溪,貴公司雖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本府環境保護局,惟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4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沉砂池僅設置12座桶槽(總體積為2.52立方公尺),設置方式、位置及體積與核准之逕流廢水削減計畫所登載沉砂池(DP1)及其體積為85.8立方公尺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38.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逕行貯留廢水。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至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3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2,24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92.6mg/L、化學需氧量:333mg/L、懸浮固體:146mg/L、真色色度:567,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真色色度:550)。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廠廠區後方發現有15座(20噸/座)承裝廢水之桶槽,惟前開15座桶槽皆未登載至水污染防治許可證內,爰認未依許可文件內容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823,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廠廠區後方有15座承裝廢水桶槽之編號13號桶稽查,發現因液位感應器故障導致廢水溢流至廠內地面,疏漏至承受水體(南崁溪),貴廠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7年3月至108年2月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上網申報貯存量皆為0,惟查獲未申報之數量單據約33093立方米,且稽查時廠內有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貯存情形,貴公司廢棄物產出未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項目、內容、頻率,以網路傳輸方式,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楊梅區瑞坪里梅獅路2段616巷8號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案經本局於108年10月18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該址從事回收及拆解廢機動車輛,係屬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暨第5條應申請登記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對象及其規模,惟未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17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8年9月11日完成負責人姓名變更,惟遲於109年3月4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鑽孔作業區產出之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惟查貴廠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未有登載產出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107年1月至108年3月廢棄物申報資料,皆未有申報廢尿素板(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木漿板(廢棄物代碼:D-0799)產出、貯存,未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0/03/1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廠內清洗之廢水溢流至池塘,導致豆渣累積於池塘產生發酵異味,明顯影響附近環境品質。
- 處分日期
- 2020/03/1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3/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
- 違規情節
- (1)工地週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 處分日期
- 2020/03/16
- 罰鍰金額
- NT$5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稽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貴廠重油貯槽及防溢座基底龜裂破損造成重油疏漏地面情形(0.5公噸),而滲漏地面油品造成茄苳溪河岸邊坡孔洞冒出油花污染,貴廠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後雖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並將疏漏油品清理完成,惟貴廠重油貯槽及防溢座基底老舊龜裂疏於維護,未採取維護及防範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0/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1月30日環署督字第1090006899號函督察結果,貴公司廢水處理程序中添加高分子混凝劑,經壓濾脫水產出無機性污泥(D-0902),且共兩台大型污泥脫水機,設計每日可產出污泥4公噸,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三十三))之其他事業:一般事業廢棄物實際或設計最大月產量平均每日1公噸以上;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事業經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以下簡稱廢清書)(核准文號:H09802170004),收受進廠廢木材再利用用途為木製品原料。惟經本局109年3月16日派員會同貴事業人員現勘結果,貴事業人員表示,產製木屑銷售作為燃料原料用途,產製木粉作為有機質栽培介質原料(菇類培養)用途,其再利用用途顯與廢清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3/16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後方及下游水溝皆有褐色污水殘留致污染水溝情形,經查係貴公司員工清洗地板時將冰糖溶解之污水流至廠外水溝。
第 314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