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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951 - 160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棄物貯存區之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及廢塑膠容器(廢棄物代碼:R-0202)等廢棄物未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清運之廢木材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799)、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及廢鐵(R-1301)等廢棄物貯存於本市觀音區大湖路二段901巷28弄3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違規情節
場內廚餘桶槽未加蓋,導致蚊蠅孳生,致有礙附近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使用鹽酸清掃廁所致清洗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導致酸性廢水排入水溝,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程車輛輪胎進出工區未妥善清洗,導致輪胎夾帶砂土,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進行「桃園大圳11-20號池浚渠土方清運工程」作業時,工程車輛進出工區未妥善清洗輪胎,導致輪胎夾帶砂土致污染工區外地面。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砂石車輪胎夾帶泥沙致路面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廠內車輛輪胎未妥善清洗,導致車輛進出夾帶砂土至廠區外道路,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0/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興建廠房產生之作業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導致污水排入廠外水溝,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PU皮製造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15-00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派員前往督察,查獲貴廠緊急排放口有廢氣排放情形,惟稽查當時廢氣焚化爐(RTO)設備未故障且廠內未突然停電,未依上開許可證內容(製程流程圖註7)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製程水膠塗佈(E141)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密閉收集),致明顯空氣污染物逸散至大氣中。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94,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廢水處理設施快混池(T01-6)液鹼加藥機之管線破裂,導致液鹼疏漏並經水溝續流至大坑溪造成水體污染,且未於3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未採取有效緊急應變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內產出之含銅污泥(廢棄物代碼:C-0110)置於貯存設施內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收受廢塑膠進行破碎等製造程序產出塑膠粒,屬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再利用事業,惟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再利用身分逕行作業。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從事廢棄物處理作業,其產出之廢液(即廢液pH值小(等)於2.0,代碼:C-0202)仍於廠內貯存尚未清理,已逾本局同意展延之貯存期限(至108年6月30日止)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將廢樹枝、雜草丟棄於空地及馬路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砂石車輪胎夾帶泥水致污染馬路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操作塑膠射出成型機,以塑膠粒為原料,製作光碟盛裝塑膠盒,經計算總設計產量為1,000噸/年以上者,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前揭塑膠射出成型程序行為。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1,2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827mg/L、懸浮固體:26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鈉、氰化鉀」核可文件(證號:046-03-S0005),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09年6月2日,運作行為:製造、販賣、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108年11月使用「氰化鈉」共計47公斤,11月20日向上游「舜盛貿易有限公司」購買200公斤,結餘量210.54公斤;108年11月使用「氰化鉀」共計52.399公斤,結餘量122.97公斤,現場結餘量均與運作紀錄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8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8年11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露天堆置紡織污泥(廢棄物代碼:R-0906),惟貯存地點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作業不慎導致部份食用油流入水溝,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8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77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8年12月23日來函所附申請文件,貴公司負責人於104年12月12日完成戶籍地址之變更,惟遲於108年12月23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H6123-00號」,現場查核,儲槽T101旁仍有其他儲槽,向貴廠確認儲存之內容物為柔軟劑(TAFFULON TEX),廠內編號為2215C,其物質安全資料表可知含3%異丙醇,需列為儲槽(T),現場儲槽未列入許可證,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2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核貴公司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其現場製程區運作場所(使用)未張貼公告板,倉庫區(貯存)公告版格式未符合規定,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標示與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及設施,應於明顯易見處以公告版摘要標示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內容,惟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35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略以:「...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9年1月16日來函所附申請文件,貴公司於108年11月21日完成負責人之變更,惟遲於109年1月16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5桃廢清字第0753-4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略以:「清除、處理機構設置之清除、處理技術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經查貴公司技術人員游○○於108年10月31日離職,貴公司雖然於109年1月13日來函向桃園市政府辦理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於108年11月7日另聘李○○為技術人員),惟貴公司未於15日內前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11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三氧化鉻(鉻酸)」許可證(證號:桃市毒輸字第055-0009號),含量5至10%W/W,有效期間至111年12月18日,運作行為:輸入、販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18日派員前往貴公司龜山廠稽查,經查貴公司提供之108年11月26日產品買賣出貨紀錄表有販賣其商品「DX-380H Y劑」(含三氧化鉻(鉻酸)含量:5至10%w/w)共計1,170公斤;惟貴公司未依法於108年12月10日前完成前一月(11月)之運作量申報紀錄,且稽查當時所提供之產品買賣出貨紀錄表非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格式,且未製作108年11月份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屬未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修正前名稱: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8年12月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會同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至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開櫃查驗,貴公司報運進口WASTE PET LUMPS一批(報單號碼:AA/08/087/X2455、櫃號:HASU5209453),現場貨物為廢塑膠夾雜廢毛毯及廢棉花等廢棄物,本案該批貨物未符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0月4日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貴公司未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許可文件,即輸入事業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T4-104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由貴公司人員陪同至現場稽查,並請該公司提供內部配置圖及防災基本資料表進行查核,查該公司除有一桶約20kg淨重,本局人員由毒化物線上管理系統查詢該公司未領有毒化物「玫瑰紅B」核可文件,故本局人員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先行查封(編號:001.002),惟該公司為未於運作前向本局申請核可文件(儲存),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規定(修正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處分日期
2020/02/0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產生之黃色淤泥廢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MWY-1738)108年12月25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1223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101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超出值11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存放6桶50加侖(C-0301)廢液(清洗製程區桶槽產出)閃火點小於60°C廢液及廢鐵桶,惟該廢棄物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之廢棄物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存放之閃火點小於60°C廢液及廢鐵桶108年10月份上網申報貯存0.06噸,惟現場廢棄物實際貯存量約為0.68噸(經貴廠廠長表示貯存區之廢液有4桶裝滿各約0.17噸,其餘2桶為未盛裝之廢鐵桶),貴廠實際貯存量與上網申報量不符。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產出之廢樹脂(D-0202)採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106年12月產出之廢酚醛板(D-0299)未委託合法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0/01/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堆置木板、鐵板、保特瓶等廢棄物,致產生異味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牌照號碼:619-NPY)108年12月1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3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9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6分貝,超出值3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仍於本市八德區中山路292巷4號設立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作業工廠,惟未先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逕自營運,經限期仍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收受事業產出之廢木材(板)做為燃料使用,屬再利用行為,惟該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處分日期
2020/01/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將廢木材堆置於後方後方池塘岸邊,致污染池塘。
處分日期
2020/0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桃園市政府109年1月2日府都建施字第1080332307號函說明四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7年8月1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至109年1月20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8月1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1/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清洗作業區產生之廢水,因未有效收集處理,致油漬淤積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1/20
罰鍰金額
NT$940,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係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桃市環排許字第H0136-06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8月29日派員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1.8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鎳:1.0mg/L)經本府於108年11月8日以府環水字第1080280199號函限期於108年12月10日完成改善在案。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12日再次派員前往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鎳:5.72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鎳:1.0mg/L),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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