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5051 - 51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7/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1年1月3日向友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購買『甲醛』濃度35~40%W/W109公克未申報運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南勢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白沙屯交流道南下出口道路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L-7956(子車:HG-093,司機:李文均)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7/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內湖里通霄交流道旁產業道路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EK-0388(子車:HAB-0868,司機:何育文)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7/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000004及240042製程產出之廢鑄砂(110/7~111/2)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22/07/16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及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與通霄台61線閘道口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2118(子車:HBC-6080,司機:郭宗榮)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當日貴公司所屬車輛行為人郭宗榮於稽查當時所提供新北市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證明文件,剩餘土石方處理場所為榮大土石方既有處理場所(聯單編號:PB-111-00061360),惟本局至新北市政府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系統查詢,上述車輛所攜帶之聯單載運之剩餘土石方已於111年6月10日下午04時03分清除至榮大土石方既有處理場所,故違規時車輛所載運之土石方及攜帶之聯單,顯已非同一批次,爰上述貴公司行為人所隨車攜帶處理之證明文件,視同無效之產生源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2/07/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與通霄台61線閘道口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J-5762(子車:90-6F,司機:胡憲治)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2/07/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1線與苗128線入口(萊爾富對面)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K-8836(子車:HAC-0097,司機:張揚琳)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於稽查當時提供購土來源為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本案業經本局至營建剩餘土石方資訊服務中心查詢廣寶環保科技實業有限公司非新北市政府核准之土石方資源堆置場,故本案貴公司所屬車輛隨車攜帶之購土合約文件,係屬無效之剩餘土石方產生源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2/07/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烏眉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內湖東段1161、1162地號土地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L-8618(子車:41-N7,司機:李建洋)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7/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中和派出所於苑裡鎮西濱公路南下匝道(橋墩P107)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297-ZV(子車:52-YK,司機:林孟軒)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當日貴公司所屬車輛行為人林孟軒於稽查當時所提供新北市建築工程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證明文件,剩餘土石方處理場所為榮大土石方既有處理場所(聯單編號:PB-110-00476412),惟本局向新竹縣政府轉元鑫工程有限公司查詢,上述車輛於當日111年4月6日12時22分有至該土石方既有處理場所傾卸所攜帶編號PB-110-00476412之土石方,故違規時車輛所載之土石方,顯已非同一批次,爰上述貴公司行為人所隨車攜帶之處理證明文件,視同無效之產生源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2/07/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南勢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白沙屯交流道南下出口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G-6969(子車:HC-215,司機:楊健煇)載運剩餘土石方(夾雜磚塊),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7/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查獲污泥未依許可登載清運頻率(1次/年)運作,另廢水處理之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其累計讀數。
處分日期
2022/07/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一家人實業有限公司等45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2/07/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一家人實業有限公司等16戶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2/07/13
罰鍰金額
NT$28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111年5月4日派員至貴事業督察,於放流口採取放流水,經檢測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不合格項目為懸浮固體37.1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處分日期
2022/07/12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5月9日執行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M02)排放管道(P103)異味污染物採樣,經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174,000(標準1,000)未符合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7/11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K7106556)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本局於111年7月11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有下列違法事項:(一)110年10月及11月之其他光電材料及元件製造程序(代碼:260039):C-0202廢液pH值小(等)於2.0及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有申報錯誤、質量不平衡情事。(二)111年1月起至同年5月,未申報D-0299廢塑膠混合物、R-2408廢活性碳、D-0201廢離子交換樹脂等廢棄物之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2/07/08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至貴公司所屬頭份廠查察,經查貴廠260012製程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110年3月至111年2月產出量分別為6.27公噸、8.62公噸、6.43公噸、7.19公噸、10.06公噸、5.55公噸、7.48公噸、7.75公噸、5.03公噸、8.89公噸、6.42公噸及5.31公噸已逾苗栗縣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最大月產生量4.2公噸10%以上,貴廠未依規定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另查260012製程產出之銅及其化合物(C-0110)110年7月、9月、11月、12月及111年1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及370001製程產出之C-0110未依規定申報產出量。
處分日期
2022/07/0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LJ-9339載運營建廢棄物夾雜鋼筋、塑膠及水泥等物,查該公司領有核准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惟該清運機具未登載於核准許可內容。
處分日期
2022/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776-QF,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排放不透光率為4.8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5年4月,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2/07/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提送環保署核備全國性第Y00061組中普氣體毒災聯防組織,於110年11月3日委託「建新運通股份有限公司」運送『二甲基甲醯胺』420公斤至貴公司所屬頭份二廠,該運送公司未列於原核定之全國聯防組織。
處分日期
2022/07/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組織設立計畫作業辦法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原提送環保署核備全國性第Y00056組景明化工毒災聯防組織,運送之毒性化學物質『氰化亞銅、氯化鎘、硝酸鎘、三氯甲苯』未列於原核定全國聯防組織之運送項目。
處分日期
2022/07/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竹南廠於111年1月5日日向景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購買『二甲基甲醯胺』3.8公斤未申報運作紀錄。
處分日期
2022/07/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駕駛車號RDE-666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2/07/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易陞綠能科技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2/07/0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黃至穩幼兒園新建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2/07/0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二廠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吸附設備(A203)其活性碳更換頻率及更換量經查未達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規範每80天更換1次,更換量為1.84公噸,未依核發之許可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2/07/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柴油車號:142-Y7,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不透光為2.9m-1,已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8年7月,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2/06/30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26日派員查獲貴事業於原廢(污)水處理設施另接管線至地上新增設6座桶槽,並拆除原有水表,另新增設3個新水表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苗縣環貯許字第00659-00號)登記事項不符。
處分日期
2022/06/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26日派員查獲貴事業廢(污)水處理設施之獨立專用電度表、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及操作參數(加藥量)之操作紀錄表未依規定確實記錄。
處分日期
2022/06/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駕駛車號RCH-3731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2/06/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駕駛車號RDC-727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2/06/28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11年6月27日至貴公司稽查,經查有下列違法事項:(一)貴公司實收資本額新臺幣8,000萬元,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核准即逕行營運。(二)據貴公司代表人員表示,製程產出之廢潤滑油委託非法業者喬麟環保工程有限公司(統一編號:16822360,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安里本街293號2樓)處理。(三)貴公司未留存廢潤滑油及廢鐵之廢棄物清除、處理證明文件,未於清除前與受託清除、處理業者簽訂書面契約。(四)廢鐵貯存區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代碼。
處分日期
2022/06/2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號:MX-408,經儀器檢測結果排氣管黑煙不透光為1.8m-1,已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該車出廠日期為1998年2月,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2/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PG-315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2/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0016-KA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地亂吐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22/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AQ-223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2/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JT-370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2/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BHV-6995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19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1年3月11日及111年5月9日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不合格項目分別為懸浮固體濃度78.5mg/L、83.5mg/L;放流水標準限值30mg/L)。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事業廢棄物貯存區貯存之R-1204感應電爐爐碴及R-1201廢鑄砂,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貯存之一般事業廢棄物(如廢鐵、廢塑膠、廢木棧板等),皆未依規定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處分日期
2022/06/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於公告限制時段未依規定時間使用怪手機械從事易發生噪音工程。
處分日期
2022/06/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
違規情節
廢水處理設施單元操作參數與獨立專用電度表及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未依規定頻率記錄。
處分日期
2022/06/2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5條
違規情節
所屬苗栗廠曾退運之R-1210電弧爐煉鋼爐還原碴(石)一般事業廢棄物,未有留存記錄清除廢棄物之日期、種類、數量、車輛車號、清除機構、清除人、處理機構及保留所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
處分日期
2022/06/17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現場作業人員未依核准許可內容於指定人工拆解區內作業,且現場人員表示有使用攪拌機具處理,惟未登載於許可及衍生廢棄物C-0110亦未登載於許可廠區配置圖等。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符合環保署公告應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之對象,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廠於111年5月1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查獲因廢水處理設施故障,造成原廢水溢流,明顯污染周界水體。
處分日期
2022/06/1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頭份中華分公司(管制編號:K72A8509)屬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惟該分公司未取得主管機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2/06/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通霄及中和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臺61線通霄聯絡道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C-5680(子車:73-CS,司機:何明忠)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2/06/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環保局於110年12月23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文山派出所,查獲張○○駕駛成翔國際環保實業行車輛(車號:KEK-893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於本縣苗栗市龍岡8-18號旁土地,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第 102 頁,共 25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