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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51 - 1700 筆)

處分日期
2025/0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苗140線12公里處(火炎山隧道口前)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409-BG(司機:周國鉛)載運順式高分子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發泡棉,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廢發泡棉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5/0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苗40線與苗40-1線路口攔查該公司所屬車輛KEU-7162(司機:范振金)載運苑裡鎮臨海路新建工程所產出之營建剩餘土石方,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5/01/0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苑裡分駐所於本縣轄苑裡鎮台1線(介壽路13-32號前對面)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EA-1963(子車:HAB-6262,司機:張友承)載運通霄鎮梅南社區活動中心工程產出之剩餘土石方,現場行為人提供之建築工程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證明文件(序號:00285463)未有承造人簽名、駕駛簽名及填寫車輛車號為空白聯單,故行為人所提供之流向證明文件,為無效聯單。
處分日期
2025/01/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山腳外環道致民國中旁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840-UE(子車:33-ZZ,司機:何信恭)載運貴公司所屬台中廠鍋爐產出之底渣(含廢鐵),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5/01/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土木包工業承攬「苗栗縣頭份市民族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進行打除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淞詮貿易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拆除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3年1月15日查核貴公司原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之廢磚(R-0402)係從固狀經中間處理後轉為粉狀性質,因當時未敘明中間處理方式,故再次派員查核,經查貴公司為加速廢磚轉化為粉狀性質,有以灑水方式加速磚塊之裂解為粉狀,本局於113年1月15日查核時,貴公司未將上述中間處理方式填入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5/01/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產出之事業廢棄物D-0299、D-0599、R-0701、D-0899、R-1703、D-1099、D-1799及D-0902於112年9月至113年9月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1/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所屬頭份二廠000000非製造程序產出之塑膠混合物(D-0299, 112/10~113/9)及000004廢氣處理程序D-0899(112/11、112/12、113/5、113/7、113/8)及D-1099(112/11、112/12、113/7~113/9) 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本月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25/01/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製程產出之事業廢棄物R-0701、D-0299、D-2527、D-2601、E-0217及E-0222於112年10月至113年10月未依規定申報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企業社辦理本縣「黃盛維拆除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建築拆除業,惟貴企業社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順詮精機股份有限公司工廠拆除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建築拆除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攬「惠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所產生噪音檢測值為Leq(A):77dB(A)超過本縣第三類噪音管制區日間時段管制標準72dB(A)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瑋盛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怪手進行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113年乙工區配電管路工程(6240400)B13351274」,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進行管線開挖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怪手及灌漿機進行作業貴公司承攬「聖允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怪手及灌漿機進行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劉幸茹店舖、辦公室新建工程」,於公告限制時段使用動力機具電鑽及切割機進行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K71A2477)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13年10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網路申報資料,112年9月至113年5月期間,非製造程序產出類別之D-0299廢塑膠混合物及廢氣處理程序之D-0899廢纖維或其他綿、布等混合物有質量不平衡情事,貴公司申報錯誤。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0月29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查獲盧政廷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EG-5196)載運營建混合物,行駛於本縣南庄鄉台灣自來水公司東興給水廠南庄淨水場前道路,未隨車持有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6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查獲賴鼎昌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596-VK)載運剩餘土石方,行駛於本縣南庄鄉庄西段580-1地號土地,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1月27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南庄分駐所,查獲貴公司承攬載運家戶工寮廁所拆除產出之混凝土塊、磚、土一般廢棄物,因道路狹小大車無法進入,先由小車載運暫置於南庄鄉東河村23鄰鹿山聯絡道路一路口處,有污染地面情形。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報運出口「PLASTIC WASTE」一批(報單號碼DA/BC/13/126/X5327),計2只貨櫃(櫃號APHU6590488、CMAU4999583),經查驗結果,貨物以太空袋包裝,檢視上層放置雜色塊狀、片狀、條狀等大小、型態不一發泡廢塑膠(EVA塑膠材質),下層則混雜有廢木材、廢紙、廢棉布、廢玻璃紙、石頭等非廢塑膠物,判定該貨物為廢塑膠混合物(D-0299),非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熱塑型廢塑膠)」範疇,惟該公司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出該批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一、查該公司分別於113年9月23日、24日及25日以報單第DA/AA/13/126/X5376號、DA/AA/13/126/X5386號、DA/AA/13/126/X5353號、DA/AA/13/126/X5351號、DA/AA/13/126/X5345號、DA/AA/13/126/X5411號、DA/BC/13/126/X5410號、DA/BC/13/126/X5478號,向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下稱臺中關)報運出口PLASTIC WASTE合計19只貨櫃,總重量共31萬8,440KGM。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1月14日會同臺中關、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該公司、量明有限公司(負責人:林育洲,下稱量明公司)及報關行等單位,分別至建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貨櫃集散站(下稱建新貨櫃站)及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臺中港10號碼頭貨櫃集散站(下稱中國貨櫃站)執行督察結果,該公司連○○及量明公司林○○均表示2處貨櫃站中合計19只貨櫃,內容物樣態均一致,並同意只開啟部分貨櫃查驗,其中於建新貨櫃站開啟編號CXDU2268610貨櫃查驗,中國貨櫃站開啟編號TLLU4008460貨櫃查驗。該2只貨櫃中外層物件均以太空包袋裝填,內層物件則以塑膠膜捆裝,經查驗結果,此2只貨櫃內裝之太空包袋上層為塊狀廢塑膠及廢泡棉(EVA材質),部分下層夾雜查有廢木材、廢布、廢紙、廢玻璃、廢插座套件、廢3C零件及連接線、廢地板裝潢材、廢拖把(含金屬套件)、廢電線、廢皮革等雜物,非屬環境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項目,該公司未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而逕行輸出。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2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黃清江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Q-6918)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頭份市台1己線與永貞路口,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查獲貴公司辦理本縣「台灣保來得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符合「廢棄物清理法」定義之營造業,惟貴公司未於開工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並核准,且未依指定公告事業應申報項目、內容、頻率及方式辦理網路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8月1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陳武昌駕駛貴行車輛(車號:KEH-7698)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工業路與永貞路交會處,查核司機所提剩餘土石方運送處理證明文件,有效日期為113年7月1日至113年7月31日,與實際不符,視為無效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8月13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紀宗憲駕駛貴包工業車輛(車號:BFE-6166)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頭份市維新街9號旁工地,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5/01/0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8月12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傅振洋駕駛貴社車輛(車號:KEQ-2096)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文英街65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5/01/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9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蘇宏瑋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K-0818)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頭份市蘆竹里蘆竹2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5/01/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26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查獲鄭春榮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LA-5083)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自強路與中央路交會口,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5/01/0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4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鍾國政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A-9265)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永貞路1段20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3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2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潘隆集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AAJ-863)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頭份市義合工廠前(廣興里2鄰27-11號),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27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查獲張明吉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K-9816)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頭份市東興路7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車輛車號KEM-0719於113年10月30日8時45分行駛於台15-新竹市香山區平面接台61南下處,惟無GPS軌跡訊號,該公司車輛GPS系統未維持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4/12/30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一、經勾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於112年11月申報收受D-0902、113年1月申報收受D-1099及D-1199,經比對當月原料使用量有不一致、質量不平衡情事。二、另查該公司112年11月23日收受D-0999廢棄物(聯單編號K710767911200013),惟該公司處理許可未登載得收受D-0999,顯未依許可申請核定文件辦理。
處分日期
2024/12/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27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陳奕綸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U-9138)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頭份市中正北路(頭份交流道),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7月3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高秀國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Q-6521)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水源路369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22,62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口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35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放流口排放廢水未符合放流水標準限值。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事項作業.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12月9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西湖分駐所,查獲蔡○○駕駛貴行權屬車輛(車號:KEE-2059)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於本縣西湖鄉高埔村大窩3號旁土地,查核該車輛並未隨車持有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8月6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頭份派出所,查獲栢添水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EU-2119)載運營建混合物,行經本縣頭份市民族路331號前,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竹南啤酒廠製瓶場(管制編號:K7101506)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13年12月11日前往該場稽查,發現該場自97年7月份起即使用天然氣作為燃料,惟未將天然氣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4/12/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會同尖山派出所於頭份市台1己線與中華路交叉路口,查獲張晟得駕駛貴企業社車輛車號KEQ-6968,載運剩餘土石方,查核司機所提剩餘土石方處理運送證明文件,經本局發函新竹市政府,確認該車輛未依據前揭文件進入強富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該聯單視為無效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與苗140線路口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K-3195(子車:HBD-5382,司機:徐文浩)載運剩餘土石方,現場行為人提供景悅園藝有限公司出貨單,案經本局函詢景悅園藝有限公司回復,貴公司所提供之出貨單及過磅單均非景悅公司所開立之出貨單及過磅單,故上述資料視為無效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3
罰鍰金額
NT$128,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白沙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南下121公里處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L-9783(子車:39-CH,司機:李宗濃)載運營建工地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塑膠、水泥塊、廢木材等),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營建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本局於113年8月21日以環廢字第1130048856號函通知貴公司提送是日該車次所載運之營建混合物處理地點之妥善證明文件至局備查,貴公司迄今仍未提送妥善證明文件至局備查;另查貴公司載運營建混合物車輛,未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
處分日期
2024/12/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1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王何鑫駕駛貴行車輛(車號:KEQ-686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水源路280巷與正興路交會處,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1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張晟得駕駛貴社車輛(車號:KEQ-6968)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水源路280巷與正興路交會處,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18日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查獲陳世耀駕駛貴社車輛(車號:KEK-1617)載運剩餘土石方,行經本縣頭份市水源路280巷與正興路交會處,查核該車輛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4/12/21
罰鍰金額
NT$131,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第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山腳派出所於本縣轄苑裡鎮苗140線田心七路口攔查貴公司所屬車輛KLP-8208(子車:3T-47,司機:劉彥揚)載運塑膠混合物(廢塑膠、鋁箔、泡棉、廢木材等),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該批次塑膠混合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另查貴公司載運塑膠混合物車輛,未依規定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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