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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1801 - 11850 筆)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553-UV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1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KEN-8033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8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170-ZG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7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9971-WT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9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XH-615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1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2759-H2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2.4 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未超過2倍。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795-SK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6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7981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7716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B-1239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6061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167-CC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919-RR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363-WW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12/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AA-9075號進入本市第一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一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從事熱浸鋅程序,查現場氣罩收集效果不佳致製程所產生之燻煙、酸霧之粒狀污染物蓄積瀰漫於廠房內,因廠房出入口未密閉而由該出入口處直接逸散至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在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一、從事燃燒、融化、煉製、研磨、鑄造、輸送或其他操作,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或他人財物。」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4月27日派員至台端所經營之萬能企業社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銅10.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市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0.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惟此檢驗結果落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6月27日發布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條放流水標準執法應注意原則」,應辦理再次採樣檢驗;爰本局於112年6月29日再次派員至貴市場經放流口採集水様檢驗結果:懸浮固體78.5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4.6mg/L、化學需氧量116mg/L及生化需氧量45.3mg/L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8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5月22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懸浮固體386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3日執行督察,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作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再利用機構,再利用項目為廢鋁(R-1304),查核時發現製程產生之廢鋁及部分金屬冶煉爐渣廠內再利用,惟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其未依規定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3日執行督察,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作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再利用機構,再利用項目為廢鋁(R-1304),查核時現場發現有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棧板、廢耐火材貯存及脈動式袋式集塵器之濾袋於112年2月4日更換完成,惟皆未依實際產出、貯存情形上網申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3日執行督察,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作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再利用機構,再利用項目為廢鋁(R-1304),查核時發現廢塑膠混合物、廢木材棧板、廢耐火材貯存區未以中文名稱標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2年8月3日執行督察,貴公司從事鋁二級冶煉作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為再利用機構,再利用項目為廢鋁(R-1304),查核時發現廢濾袋由施工承包商清理,惟未簽訂清除、處理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2年10月6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廠111年1月至112年8月未依規定申報金屬表面處理酸洗程序之廢潤滑油(D-1703),及廢水處理程序之廢潤滑油(D-1703)、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之實際產出、貯存、清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時址會同土開處、衛生局、環保局進行孳生源檢查,稽查現場發現工區內帆布積水未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汙染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3/12/06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廠於本市大寮區江山路81號從事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屬公告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本局於112年8月2日派員至貴廠查核,發現原任專責人員洪○○於112年4月30日離職,惟貴廠遲至112年6月15日方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線上申請」提出專責人員註銷及設置申請(申請書案號:LC20230615012),惟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報請備查設置之代理人代理,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所訂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大有三街2號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程序(M01)及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M02),屬公告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本局於112年8月2日派員至貴公司查核,發現原任專責代理人員謝○○於111年12月22日退保,惟貴公司遲至112年4月24日方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MS)/專責人員線上申請」提出專責代理人員註銷及設置申請(申請書案號:LC20230421015),未於更動日15日內向本局重新申請核定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所訂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市大寮區華東路25之1號從事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M02),本局於112年8月2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公告應設置甲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且經本局於111年12月27日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43118200號函核定陳○○為專責人員○○自86年取得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86)環署訓證字第FA040207號】後連續3年以上未經依法設置為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應依管理辦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到職日翌日起依規定於期限內(即112年6月26日前)完成到職訓練,並於設置屆滿6個月後15日內(即112年7月11日前)檢具專責人員完成到職訓練之證明文件報請本局備查,惟迄今仍未提送,已逾管理辦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之報備期限,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接獲民眾112年7月26日約11時0分檢舉相片,發現台端(即陳金榮畜牧場)牛糞滲出污染水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10月28日10時30分派員前往稽查台端(即陳金榮畜牧場),發現台端(即陳金榮畜牧場)於屋外曝曬牛糞,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攔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水錶箱)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亂倒一般廢棄物。亂倒一般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幼蟲。(陽性點共1處)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基座孔洞)未妥善管理,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蓋子)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池)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斑蚊幼蟲。(陽性點1處)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時段由區公所、衛生局、環保局進行室內外強孳及工地稽查,發現該工地地面積水未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有礙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好神拖)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中庭水溝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12/05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亂倒一般廢棄物。 亂倒一般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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