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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3001 - 23050 筆)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項,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6項,廢鉛蓄電池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8項
違規情節
貴合作社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經查發現有下列違規情事:(一)廢電子電器(廢電視、廢冰箱)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回收物種類名稱。(二)廢鉛蓄電池貯存區未標示其種類及名稱;且未整齊堆置於具相容之棧板上或貯存容器內,棧板及貯存容器應具備收集廢酸液及防止腐蝕功能。
處分日期
2020/10/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6226)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駕駛人未簽名,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701-2B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為77%,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A7-662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為4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709-AJ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1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JD-683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6m-1)。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4725-DQ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長亨建材行)所有0162-EK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4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4427-JA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7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BBE-5893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粒狀污染物污染度為3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35%。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9205-JG車輛經本局路邊攔檢檢測結果排放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5m-1,超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標準(1.2m-1)。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修繕拆除工程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營建廢棄物)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機構(鄭書帆)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600)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稽查時,查獲和運租車股份有限公司汽車(車號:RCJ-76**)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為污染環境行為,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本局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852-**)之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112-**)之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0/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駕駛車輛(車號:8137-**)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露天燃燒廢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AYT-427)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4月1日至6月底,109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2FG-670)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0月1日至12月底,108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350-JAT)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0月1日至12月底,108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LZ6-905)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10月1日至12月底,108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667-JXW車輛未依規定期限內完成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早上8時)使用動力機具(預拌混凝土車、吊車)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0/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愛唱歌小吃店位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且營業項目非屬經濟部公告營業項目代碼表之「視聽歌唱業」並經登記許可之營業場所,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伴唱視聽設備(卡拉OK)供人歌唱,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FRQ-7**)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2月1日至4月底,109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車號:FNY-4**)每年應辦理定檢期間為3月1日至5月底,109年度逾期未辦理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經查獲下列情事:(一)原物料使用氰化物、硼酸、硝酸、鹽酸、導電鹽、氯化鎳、鎳柔軟劑、鎳SA-輔助劑、鎳光亮劑及開缸劑。(二)T01-3氰系第一氧化池未添加活性碳。(三)T01-8 pH調整池1未添加重捕劑。(四)T01-9快混池添加重捕劑。(五)T01-3氰系第一氧化池、T01-4氰系第二氧化池、T01-10慢混池、T01-11中間池3及T01-13 pH調整池2有設置曝氣管。(六)T01-8 pH調整池1及T01-9快混池有設置攪拌機。(七)T01-11中間池3及T01-12化學沉澱池共管至T01-16污泥貯槽且有一迴流管至T01-11中間池3。(八)T01-13 pH調整池2流至1新增之過濾桶後再流至T01-14活性碳吸附裝置,且另接1新增砂濾裝置並有反洗廢水管流至T01-14之反洗廢水管。(九)鎳製程廢水流至1新增樹脂回收機,另金製程廢水流至地下貯槽後進入1新增樹脂回收機,2股廢水共管進入T01-1氰系廢水收集池。以上事項與許可登載不一致,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曳引車車號:076-BY,半拖車車號:87-A2) 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D-1760)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清運日期填寫有誤,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平版印刷及水光印刷程序作業,使用油性印刷顏料後產生廢油墨、廢布、廢膠片、有機廢溶劑等事業廢棄物,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平版印刷及水光印刷程序,使用油性印刷顏料後產生廢油墨、廢布、廢膠片、有機廢溶劑等事業廢棄物,應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惟係交由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產出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清除處理機構(增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1868)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10/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F-8101)載運剩餘土石方,經攔查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09/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9/3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體積超過3,000立方公尺,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5批第2類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9/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
違規情節
臺端(即會安企業社)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洗衣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9/3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即會安企業社)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洗衣業,惟未領有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9/3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進行「大屯溪上游109年度新北市淡水區水利設施養護及改善工程(開口合約)-淡水區屯山里桂竹圍11號水圳坍塌修繕工程」,惟未採行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泥沙)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5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蘿蔔糕工廠,稽查時現場從事食品製造作業,未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管制規模,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本局認定影響水體品質,屬公告之足使水污染行為。
處分日期
2020/09/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668-TH)載運廢棄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日期及廢棄物產生源未填寫,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工廠從事合成樹脂漆、烤漆、油性塗料拌合製造作業,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2批第1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漆料化學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工廠從事合成樹脂漆、烤漆、油性塗料拌合製造作業,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2批第1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漆料化學製造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8月21日派員前往「八里區臺北港區內南碼頭工地」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表面附著污泥,記4點。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187,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2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貴公司主辦之鶯歌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8F82009-1)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48點:(一) 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 10點。(三)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四) 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五) 結構體:覆蓋於營建工地結構體施工架(鷹架)外緣之防塵布或防塵網,未將工程結構體及其 外牆完全覆蓋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六) 上層物料輸送:未採行藉由電梯孔道、建築物內部管道、密閉輸送管道等通道運送或人工搬運 方式之一,記缺失10點。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2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楓韻元山居大樓新建工程」(建造執照:108中建字第126號)工程持有本局核准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惟作業現場逕流廢水經由場區側溝逕行排放至場外溝渠,未依核准削減計畫之排放口排放實施。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39,6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張錫榮畜牧場,經查廢水收集渠道廢水漫流至地面水體,惟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237,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電鍍業,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檢測結果硝酸鹽氮為81.9 mg/L(限值:50 mg/L)、氰化物為1.2 mg/L(限值:1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另查獲下列情事:(一)T01-2~T01-6、T01-8~T01-11及T01-13有設置曝氣管。(二)WM01廢水直接接至T01-2,且T01-1已無使用。(三)T01-12與T01-7為共管至T01-13。(四)T01-6、T01-11有添加硫酸亞鐵;T01-5未添加硫酸亞鐵。(五)現場有設置污泥曬乾床。以上事項與許可登載不一致,核屬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0/09/28
罰鍰金額
NT$11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氰系廢水收集管線WM02至1樓T01-2氰系廢水貯槽前發生管線滲漏,致廢水疏漏污染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且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知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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