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新北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6701 - 26750 筆)

處分日期
2019/09/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經查連續式吸脫附接續冷凝處理設備(A204)處理非甲烷總碳氫化合物效率為37.7%,未達許可證核定處裡效率≧90%,核屬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未申報106年7月至107年6月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產出量與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9/08/3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貿易商行於Rakuten樂天市場網站陳列產品及使用方法等資訊,惟未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堆置場,現場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體積約為10,125立方米,已達3,000立方米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堆置場,現場堆置土方,經量測堆置體積約為10,125立方米,已達3,000立方米以上,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5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堆置場),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皮革整製程序,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臺端從事皮革整製程序,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臺端所屬畜牧場稽查,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63 mg/L(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251 mg/L(限值: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牧場稽查,於放流口採水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63 mg/L(限值:150 mg/L)、生化需氧量251 mg/L(限值:8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9/08/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8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8號),經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12月份至108年6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未申報107年12月份營運紀錄及逾期申報108年3月份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1259)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泥砂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FJ-5593)車內人員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SG-2107)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S9-2351)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R-5618)駕駛人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廢紙),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9/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5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927-UX)駕駛人未依規定使用專用垃圾袋,且未依本市規定時間及垃圾車停靠收集點將垃圾交付清除。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NT6-999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CO值4.9%,超過排放標準(CO標準值4.5%)。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鏟土機)進行營建工程,雖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吊車)進行營建工程,惟未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於貴公司主辦之工地查獲下列缺失事項達38點影響防制效果:1. 工地周界:未設置定著於地面之全阻隔式圍籬及防溢座,已設置之工地圍籬種類不符,記缺失4點。2. 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3. 車行路徑:工地內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沖洗乾淨,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4. 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5. 工地出入口:工地出入口未設置加壓沖洗設備,記缺失10點。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會運作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列管編號:055-02)及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列管編號:176-01)、三聚氰胺(列管編號:185-01)等3種其容器包裝皆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運作毒性化學物質(4,4-亞甲雙(2-氯苯胺),列管編號:067-01、二異氰酸甲苯,列管編號:074-01)之運作(使用、貯存)場所皆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逕行貯存及轉運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19/08/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逕行貯存廢棄物(一般垃圾、廢紙、廢鐵等廢棄物),明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聚氨基甲酸酯(PU)合成皮製造程序,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公告第2批第2類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土石方堆置場內實際之堆置總面積達250平方公尺(長約80公尺、寬約21公尺)以上,符合水污染防治法定義之土石方堆置場,惟未於堆置場所舖設足以防止雨水進入之遮雨、擋雨及導雨設施。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2,800萬元之金屬製品製造業,屬環保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惟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未申報一般事業廢棄物(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107年7月至108年2月之貯存情形。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8-**)之駕駛人,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廢土掉落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之駕駛人,未妥善管理與注意環境維護,致車輛沿線嚴重滲漏污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Pchome個人賣場網站刊登販賣「漢方驅蚊包【外用保健系列】【新和春本草】【新和春中藥房】」,經本局查證屬實,惟未領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逕行環境用藥廣告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8/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61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貯存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19/08/23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23條第1項第1款,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第4條
違規情節
大盟開發股份有限公司108年7月15日大盟字第1080715003號函提供之申請綠建築標章歷程,發現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已於108年5月24日召開綠建築標章評定會議,其會議紀錄已於108年6月5日函文,評定結果載等級評定為銀級,經評定小組評定通過,惟尚未取得綠建築標章,與上開變更內容對照表:「…本案已於107年9月7日取得使用執照,欲申請展延綠建築標章取得期限至108年6月7日…」不符,已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9/08/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5項
違規情節
查該校負責人已變更為葛煥昭(原為張家宜),及校名已變更為淡江大學(原為私立淡江大學),但該校未依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已違反修法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擬依法處分
處分日期
2019/08/2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9/08/2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從事營建工程作業,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9/08/23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餐飲業務,未注意環境維護,致油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9/08/23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金城舞2)綑綁於公共設施(電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壓送車)進行營建工程作業之行為,惟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之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作業之行為,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之安寧。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合計記點24點:(一)工地周界: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三)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積塵厚),記缺失10點。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富田企業社未妥善收集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含塑膠碎屑、下腳料等)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廢容器回收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1款,廢容器回收儲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2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3款,廢電子電器暨廢資訊物品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3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所屬富田企業社廢電子電器、廢資訊物品及廢容器之回收、貯存及設施,其貯存地點、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且未依公告項目分類分區貯存,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其種類及名稱。
處分日期
2019/08/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置放於道路,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於排放管道(P001)執行異味污染物檢測,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1,30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限值:1,000)。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051-BX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4518-VG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處分日期
2019/08/21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473-ZA車輛經本局通知後,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

第 535 頁,共 1089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