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501 - 215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洗滌塔(A002)之洗滌循環水pH值為9.3(許可證登記為5-7),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年內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8次,經限期改善仍繼續違反本法規定,係屬同法第82條第4款所稱之情節重大。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該址係飲酒店業,夜間前往稽查時,台端未取得視聽歌唱業之登記,發現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罰鍰金額
- NT$25,6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台端經營之簡貴宗畜牧場,其放流水經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罰鍰金額
- NT$3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奇異果快捷旅店中壢店」新建工程,工程廢水未經妥善沉澱處理,排放於地面水體(新街溪),未於限期改善屆滿前完成改善,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0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奇異果快捷旅店中壢店」新建工程,工程廢水未經妥善沉澱處理,排放於地面水體(新街溪),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且油墨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經確認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年9月16日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案經本府106年3月1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污染源印刷機運作中,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5年3月至106年2月產品產量為541.2公噸,依其產量換算活性碳更換次數至少需29次,惟貴公司自105年3月至今活性碳僅更換3次,更換活性碳量僅600公斤,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治設備-洗滌塔(A002)之洗滌液流率為250L/min,與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300~600L/min),貴公司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6N-4521)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299-W9)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4%,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該店於晚間22時過後提供洗衣設備供人洗衣,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9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106年3月份「苯胺95~100%W/W」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均有運作使用記錄且結餘(貯存)量計6,168公斤。惟查貴公司未於106年4月10日前依規定申報頻率(每月10日前)於毒性化學物質登記申報系統(業者端)完成申報前ㄧ個月(106年3月份)之運作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7/06/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結果(勾稽區間:105年1月~105年6月),發現貴公司楊梅廠未上網申報105年4~6月其他未分類製程(製程代碼:000999)產生之廢離子交換樹脂(廢棄物代碼:D-0201)暨廢活性碳(廢棄物代碼:R-2408);105年4~6月其他化學製品製造程序(製程代碼:190999)產生之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等廢棄物貯存情形(共計3筆);105年5~6月廢氣處理程序(製程代碼:000004)產生之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1099)貯存情形(共計2筆);105年4月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產出情形(共計1筆);105年5~6月廢水處理程序(製程代碼:370001)無機性污泥(廢棄物代碼:D-0902)貯存情形(共計2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洗滌循環水槽之馬達未運作,造成廢氣未有效處理,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洗滌器壓降計故障,指針無法歸零,未維持監測設施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38)之壓降值為4c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10-20cmH2O)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洗滌循環水槽之pH值為1.3,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規定(7-9)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依規定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4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因製程廢水與雨水合流收集。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電子網版印刷相關用版製作業務,其清洗版框及版製產品之製程廢水經由廠內溝渠排放至道路側溝,經查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製版業,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即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排放許可文件,逕行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妥善將製程廢水收集處理,逕行排放污染水污染管制區(雙溪口溪) ,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7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06年4月5日(報單第AW/BC/06/472/F0130號)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報運進口貨物「ANCAMINE Z CURING AGENT」(含4,4’-二胺基二苯甲烷成分含量1至25%),計4,420公斤。查該貨物含4,4’-二胺基二苯甲烷(118-01)成分濃度超過1%W/W以上,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輸入)向本府申報該毒性化學物質之毒理相關資料,且未經核可,逕自行輸入該批毒性化學物質,並完成報關程序。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企業社未領有廢棄物清除及貯存許可文件,擅自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貯存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事業廢棄物-廢樹脂(D-0202)貯存地點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6/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清洗循環水槽時夾帶污泥流入並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本案係主動例行稽查。2.查功學社公司從事樂器金屬品加工,製造流程係拋光、電鍍、酸洗表面塗裝(含烘乾)等程序。現場稽查時污染源電鍍區(E133、E134)、脫脂區(E137),表面塗裝區(E139)及烘箱(E140)均運作中。查該公司原領有金屬品加工程序-其他金屬品處理加工程序(M01)操證字第H1828-04,有效期限自民國98年9月7日至103年9月6日止,該許可已過期失效。本製程應屬環保署公告列管第二批第二類金屬品加工程序列管,該公司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依法進行告發,現場並告知廠方人員應立即停止操作。3.上述查核過程,會同廠方人員陪同,並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染料顏料製造業,操作條件中系屬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第3批染料製造程序,惟稽查時其製程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同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今日為主動例行稽查。2.查新禾彩藝公司從事凹版印刷行業,主要生產包裝材料、(含電子包裝),現場稽查時,污染有7色印刷機1台、貼合機1台及製袋機7台、裁切機3台。現場污染操作中。另查現場有使用油墨、硬化劑及機溶劑乙酸乙酯。3.查該公司106年1月及2月有機溶劑購買發票,統計有機溶劑油墨使用量為12.012公噸,應為凹版印刷作業程序(第四批),其應屬環保署公告1-8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現場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規定,依法告發。4.現場告知廠方人員未取得許可證之前,不得進行操作,並會同廠方人員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本案係行例行性稽查。2.查台灣勵遠股份有限公司為印刷製造業,主要以醫品藥材包裝生產為主,製造流程係以半成品PET及PTP(鋁薄材)進行印刷、貼合後加工裁切、沖片後為產品。3.現場稽查時,現場有印刷機1台、貼合機1台、沖片機3台、裁切機4台及檢品機3台。現場污染源印刷機及貼合機均操作中,現場有使用油墨有機溶劑及硬化劑。4.查該公司105年原物料用量為26.344公噸,已達列管要件,該製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惟稽查時其製程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定。5.現場告知廠方人員未取得操作許可證不得操作,現場並會同廠方人員,會同並拍照。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廢水排放至茄苳溪,係屬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污染物污染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生之洗衣廢水排放至溝渠,最終流入南崁溪,係屬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污染物污染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6/03
- 罰鍰金額
- NT$4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依據自來水單據核算,平均每日用量約為10噸,已超過104年7月30日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核可之用量,未依貯留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其他燒成爐(E007)爐體之銜接處有破損情形,造成廢氣逸散至大氣中未密閉收集處理,與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生之製程廢水直接排放大漢溪,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污染物污染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程產生之底泥未具阻絕防制措施,逕由渠道排放至地面水體(老街溪)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張登維等9筆倉儲設施、倉庫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6年4月27日來函說明八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5年10月2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6年4月12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該址場內貯存廢液空桶,惟貴公司許可證未登載廢棄物貯存場及轉運站。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查詢,貴事業於105年10月20日先行動工,惟未於105年11月至106年4月之每月5日前,連線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及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行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佳格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5月5日來函說明五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4年8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6年1月1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及(二十六)建築拆除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所承攬王祥正住宅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3年12月10日(環署廢字第1030104652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5月11日來函說明五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5年12月3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6年4月1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及(二十六)建築拆除業)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查詢,貴事業於105年12月30日先行動工,惟未於105年12月至106年4月之每月月底及5日前,連線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及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形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及(三)廢棄物貯存情形申報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1.本案係聯合稽查。2.查一陽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領有金屬品加工程序-金屬電鍍處理程序(M01)操證字第H6098-00號,有效期限自106年3月20日至111年3月29日。現場製程E001、E008、E002運作中。3.稽查當時製程區E001旁有2台抽風扇、E008鈍化清洗區亮有3台抽風扇、E002化學鎳處理機旁有1台押風扇,將製程區產生之廢氣抽出到戶外排放,導致未能有效收集廢氣,廢氣流向雖有用氣罩收集至洗滌塔,惟現場廢氣主要仍以風扇抽至戶外水溝旁,排放口直接排放(非屬場內逸散),現場廢氣白煙具有微酸味道,且白煙明顯排放(現場已錄影及拍照存證),顯示廠內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核已違反空污法第23條第1項規定,依法進行告發。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1.查昶昱塑膠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從事塑膠袋製造及印刷作業。製造流程以塑膠粒(聚乙烯)押出成型為塑膠袋,再印刷(1~2色)印製塑膠袋,使用溶劑為甲苯及各顏色色料(黃色、黑色為主)。2.現場查核時現場有製袋機5台,印刷機4台(3台操作中),裁切封口機6台,查該公司105年度溶劑及油墨使用量合計為19,336kg,應屬環保署公告第四批第二類凹版印刷作業程序,現場未取得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污法,依法逕行告發處分。3.現場會同廠方人員並拍照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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