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351 - 214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06/2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4193-FS)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2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晚上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7/06/22
- 罰鍰金額
- NT$3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南崁分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45.5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232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128毫克/公升)。
- 處分日期
- 2017/06/22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6/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削減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洗滌塔(A201)內未有洗滌循環水,其壓差計及流量計亦未正常運作,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洗滌塔(A103)壓差值為57cmH2O(許可操作範圍值10-50c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洗滌塔(A001)之壓差值為0mmH2O(許可操作範圍為20-50mmH2O)。(二)洗滌塔(A004)之壓差值為52mmH2O(許可操作範圍為10-30mmH2O)。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熱定型機側邊清潔口未確實關上,造成空氣污染物未密閉收集,並於周邊可嗅得明顯異臭味,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程序,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未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2892-04)有效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向本局申請許可文件,導致原許可證逾期失效,現場等同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作業。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案經本府106年3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污染源印刷機運作中,且105年空氣污染防制費申報量:油墨及溶劑使用量為27.8公噸,經確認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年9月16日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案經本府106年3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污染源印刷機運作中,經確認該公司105年油墨(含有機溶劑)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年9月16日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稽查發現,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洗滌塔(A001)之洗滌液pH值為1.5,未符合許可證核定之操作條件(pH值:7.0-9.0)。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廠內燃燒廢木材(板),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2-263)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使用活性碳吸附塔(T01-15),擅自將緩衝槽出流水以未經許可管線導入放流槽(T01-16),實際廢水流向與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廢水收集管線之收集效率不佳,導致乳白色製程廢水流出廠外溝渠,最終流至水污染管制區(社子溪),本案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其他污染物,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38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三民路二段212號三民橋旁正在進行南崁溪大檜溪橋水質淨化工程作業,發現貴公司將工程作業廢水抽取至沉澱槽,再以管線排至東門溪,惟因廢水未有效沉澱處理,污染東門溪及南崁溪水質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7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忠義段505地號從事集合住宅大樓新建工程,發現貴公司營建工區大門正排放黃泥色作業廢水至工區外道路側溝,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質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使用廢(污)水製作發酵有機肥料水等行為,惟未依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記事項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校所屬配合南崁都市計畫變更案校舍拆建整體規劃~第一期樂學樓頂活動中心興建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依規定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木材混合物(D-0799)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廢油混合物(D-1799)、廢樹脂(D-0202)及廢塑膠(R-0201)貯存位置與桃園市政府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一般事業廢棄物之生活垃圾(D-1801)及無機性污泥(D-0902)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污染地面及散發惡臭,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該地點亦未有防止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廢液(閃火點小於攝氏溫度60度,C-0301)未貯存於專門貯存場所,四周未採用抗蝕材料襯墊或構築,及未有防止地面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另該場所亦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並有災害防止設備。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廢棄物處理許可文件,擅自從事廢棄物處理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貯存於廠內之砷及其化合物(C-0106)未分類編號並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本局核准即逕行營業。
- 處分日期
- 2017/06/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廢棄物清理法第37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有害事業廢棄物檢測及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有害事業廢棄物中間處理時,其處理後之廢棄物,應由處理者每六個月檢測一次。但經連續二次檢測結果均未超過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者,得改為一年檢測一次。」。本局派員於106年5月23日至貴公司(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工一路13號)查核結果,貴公司二廠收受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電鍍廢液之氰化物電鍍液等有害事業廢棄物,經物理及化學處理後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廢電鍍金屬、廢電子零組件、下腳品及不良品等衍生廢棄物未依規定進行檢測,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洗滌塔之洗滌液pH,與許可證操作值不符(許可操作值:7-9),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5702-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5月18日至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另設有堆置場於地號272-4與操作許可證核定之堆置場地號(267-3、266-2、264-4)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105)之壓差計顯示壓降約130mmH2O,與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登載之操作條件不符(許可操作值:20~50 mmH2O),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氣未能有效收集致逸散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印染整理業,稽查現場製程作業中,查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403)壓降為0mmH2O,未符合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壓降操作值:2~50mmH2O)。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GQ-650)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9%,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
- 違規情節
- 貴會於桃園區民光東路南崁溪(天助橋)旁從事區域重劃工程,稽查發現貴會將工區廢水抽至沉澱池,惟因沉澱效果不佳致未能有效處理,廢水經工區涵管續流污染南崁溪水質水體。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中園路二段303巷86弄95號場址,現場有貯存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混合物轉運行為,查其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內無登載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棄之方形桶(含鐵架、塑膠容器及殘留物)集中貯存於廠內空地,惟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純水處理程序混床單元所更換之廢離子交換樹脂,曾於106年1月19日委託台灣加貝賀科技有限公司清運,另於106年5月4日及5月5日查察該廢樹酯流向,確認實際施工及清運廢樹脂廠商為加樂國際有限公司,惟查前揭兩家公司均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前述混床單元有廢棄物(廢樹脂)產出,惟未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
- 處分日期
- 2017/06/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6年2月份針對營造業,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疑似異常結果(勾稽區間:105年7月~105年12月),發現劉康昇等2人-住宅新建工程105年9月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產出量8.895噸,已逾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每月最大產出量(6.68公噸)百分之十(共計1筆),而台端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氣產生程序(H4802-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6月5日至貴公司稽查,稽查時污染源木屑鍋爐(E101)運作中,惟活性碳及氫氧化鈣噴注設備損壞,未將活性碳及氫氧化鈣噴注於管道中,與許可證核定內容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農藥製造業,並領有「有機溶劑作業程序-農摻配程序(M01)」(操證字第H4796-01號),防制設備操作更換頻率及更換量與許可證不符,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Q7-4925)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2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經營帕奇啦有限公司(市招:帕奇啦卡拉OK)未領有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晚上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中壢區環中東路二段710-1號經營帕奇啦卡拉OK,未領有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於晚上10時後仍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
- 處分日期
- 2017/06/1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於本市大溪區仁善街108之11號旁進行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3月5日13時50分派員前往稽查,發現現場正使用電鋸進行混凝土切割作業,致有妨礙安寧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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