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551 - 21600 筆)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231-U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9.1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AAH-96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9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686-GL)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6%,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236-BK)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845-S8)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4%,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7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於事故發生後三小時內通報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3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7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依據本府水務局於106年4月20日履勘紀錄,貴公司中壢區三座屋段舊社小段5-7地號引水地點之水權(水權狀號數第H1000257號),其用水量紀錄於105年7月28日為163325立方公尺,另是日水表用水量為163755立方公尺,已抽取地下水430立方公尺,貴公司有使用地下水之行為,核已違反本府104年3月4日府環水字第1040050689號公告內依土污法第17條第3項之禁止事項,並爰依土污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15萬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發現該公司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液閃火點小於60°C(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C-0301其貯存容器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產出之C-0301(閃火點小於60℃)及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之廢液排入廠內污水處理廠自行處理,處理方式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廢塑膠(R-0201),未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
- 處分日期
- 2017/06/0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製程產出之C-0301(閃火點小於60℃)及D-1504(非有害有機廢液或廢溶劑)廢液於廠內自行處理,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應委託合格廠商清除焚化處理之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進料貯坑之屋頂設有數個自然通風扇,未依本府核准之許可證內容採密閉收集方式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6年2月25日(星期六)13時25分於本市中壢區興仁路二段331號旁進行出土作業工程,現場正使用1台挖土機進行作業,產生明顯噪音產生,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住宅新建工程(空污管制編號:H103HB1027),經查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該工程係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42.營建工地,應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合先敘明。經查貴公司施工前(103年4月15日),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新台幣1萬元罰鍰。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自然人、法人、機關或團體有代表權之人或負責環境保護權責人員應接受1小時環境講習。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2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運送管理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進口輸入原料「二甲基甲醯胺76至80%W/W)」,惟查貴公司未於運送前向起運地之直轄市主管機關(本府)申報運送聯單。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廢紙混合物(D-069)貯存區,其部分廢棄物未以帆布覆蓋,與本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產出之電鍍污泥(A-8801)未依桃園市政府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所載位置貯存。
- 處分日期
- 2017/05/31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電鍍污泥(A-8801)暫存區未依規定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 處分日期
- 2017/05/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
- 違規情節
- 屬空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管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5/30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屬空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管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 違規情節
- 該址從事鋁鑄造業屬環保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非鐵金屬製品鑄造程序)應申請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稽查時污染源(電熔爐7座)操作中,惟該廠許可於105年8月27日已過期(原証號: 操證字第H5147-00號),雖已向本局空保科重新申請,但仍屬未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該洗車店於晚間22時過後,提供動力機械(高壓噴槍)供客人清洗車輛致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106年3月30日於陳情人起居場所量測貴公司營業行為產生之音量,經量測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經告發限期改善在案。嗣於106年4月20日23時5分再於相同地點測得音量59.1分貝,仍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夜間第三類營業場所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至該陳情地點,為洗美麗自助洗衣店,稽查時該洗衣店烘衣機正運轉中,於晚間22時過後,提供動力機械(即烘衣機)供客人使用致產生噪音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3款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經前往勘查時,發現貴公司未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於管制時段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工程施作,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7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06年2月17日於桃園區同安段1868號等7筆土地從事新建工程,經於工區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6.1分貝,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第2類營建工程日間噪音管制標準,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告發並限期於106年2月19日17時前改善完成在案。今日前往複查,於工區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77分貝,仍超過第2類營建工程日間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餐飲業,本府環保局105.12.23於貴公司頂樓水塔及排風系統量測均能音量為48.7分貝,超出噪音管制標準第5條規定之第2類營業場所夜間噪音管制標準,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並限期於106年1月12日17時前改善完成在案。106年1月18日本府環保局再次於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54.1分貝,仍超出第2類營業場所夜間噪音管制標準(47分貝)。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削減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5/2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削減計畫書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5/27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5/27
- 罰鍰金額
- NT$2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5/27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本案係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於施工前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從事預拌混凝土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混凝土拌合程序(含堆置場)(M01),證號:H4093-04」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5月2日現場稽查時,依據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逸散管理辦法)查核共計缺失點數22點,屬違規事實明確,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逸散管理辦法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5
- 罰鍰金額
- NT$5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
- 違規情節
- 貴畜牧場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水貯留許可文件,卻未經許可擅自以PVC管線將貯留池廢水繞流排放後再流入排水溝。
- 處分日期
- 2017/05/25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金龍路190巷68號旁空地清除及貯存廢棄物,惟貴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及貯存許可文件,擅自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貯存業務。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且油墨總設計或總實際年用量為5公噸以上,經確認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年9月16日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案經本府106年3月15日派員前往稽查時污染源印刷機機運作中,另設有1台貼合機,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其他袋式集塵器(A006)壓降操作值為55mmH2O(許可操作值標準:100-250mmH2O)、吸附設備壓降值為0mmH2O(許可操作值標準:15-35mmH2O),與許可操作值標準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熱定型機(E007)之廢氣管線破損,致廢氣逸散至大氣中,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2,70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540mg/L、化學需氧量:53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新興路284、286號(石頭段42-351地號)從事「奇異果快捷旅店中壢店」新建工程,工程廢水未經妥善沉澱處理,排放於地面水體(新街溪),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17/05/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府於105年10月6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236367號公告貴公司所使用本市蘆竹區內興段745、748地號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於105年10月20日以府環水字第10502557495號函(諒達),要求 貴公司於106年4月27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計畫書請備備齊1式10份)至本府核定後實施。二、經查貴公司截至104年4月27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37條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6條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HM-04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7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7/05/2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091-RE)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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