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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2051 - 221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2/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6859-RY)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18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放流水經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2/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勾稽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結果(勾稽區間:104年10月~105年6月),發現貴事業未上網申報104年10月至105年6月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共計9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玻璃纖維樹脂粉料銷售網路申報紀錄,105年5月份銷售予定益企業有限公司之銷售量為241.98公噸,惟現場查核貴公司出貨單資料105年5月份實際銷售至定益企業有限公司之玻璃纖維樹脂粉料為266.21公噸,與網路申報數量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旋風分離器(A101)壓降為20mmH2O(許可標準:3-15 mmH2O),其他袋式集塵器(A102)壓降為0 mmH2O(許可標準:3-15 mmH2O),與許可證操作參數不符,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19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674mg/L、生化需氧量:330mg/L、懸浮固體:10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50mg/L、生化需氧量:80mg/L、懸浮固體:80mg/L)。
處分日期
2017/02/16
罰鍰金額
NT$21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廢(污)水放流口採樣送驗結果:懸浮固體:4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17/02/15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05年12月29日執行排放管道P004之稽查檢測,檢測項目為粒狀污染物,檢測結果為329mg/Nm3,超出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15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輸入錯誤車牌號碼累積共五輛車且未主動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
處分日期
2017/02/15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0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廠區2樓之污染源研磨機(E213)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收集至旋風集塵器處理後排放(許可證登記為袋式集塵器(A211))。(二)廠區1樓研磨製程產生之粒狀污染物收集至上述旋風集塵器處理後排放(許可證未登記)。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E002酸洗槽(區)產生之廢氣,在尚未進入洗滌塔處理前,製程廢氣即逕由廢氣輸送管線之破損處逸散。(二)洗滌器壓差值為15.5cmH2O(應5.6~10.5cmH20)。(三)洗滌液流率值為700L/min(應為900~1,200L/min)。(四)綜上,查核缺失未依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油墨總實際年用量超過5公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凹版印刷作業程序,廠內設有凹版印刷機2台作業中,查油墨總實際年用量超過5公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貴公司未取得設置及操作許可證即逕行設置及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23日下午1時25分派員於同一地點測量均能音量為81.6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噪音均能音量超出值為9.6分貝)。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水污染管制區內,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2,49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254mg/L、化學需氧量:19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化學需氧量:160mg/L)。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水污染管制區內,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因清洗油漆桶致油漆流入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7/02/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焚燒爐燃燒之灰燼露天堆置,未設置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致雨水滲入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堆置場-堆置場作業程序(M01),操證字第H5181-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1月16日至貴公司進行稽查,稽查時有ㄧ堆置區未登載於許可證內。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650-R3)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2,68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廠內污泥儲池之廢(污)水以沉水馬達抽取至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排放,未依本府核准之放流口排放,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自行輸入自用原料之毒性化學物質經查貴公司未於製造許可證中合併申請「輸入」之運作行為,且未依原製造許可證所列事項(運作行為:製造、販賣、使用、貯存)運作。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6B-894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92-5A)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11-VQ)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0%,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暨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48條第3項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3項之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廠區內壓延成形(E002)接縫處破損,未密閉收集粒狀污染物致逸散於空氣中,未依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9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現場未設置洗車平台,車輛進出車輪夾帶泥沙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工地產生之作業廢水未經沉澱處理,直接排放至場外溝渠,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氣體流量計)故障,未能維持其監測設施之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FM-79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8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JW-B8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827-GC)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0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貴公司新屋廠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90mg/L,懸浮固體:89.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17/02/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該址從事住宅新建工程,惟未妥善清洗泥砂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廠係從事凹版印刷作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5年12月14日至該廠進行稽查,該廠提供之105年1月至2月油墨、有機溶劑及接著劑使用量達38.46公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凹版印刷作業程序」,該廠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而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品處理,本府105年12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 (濕式)、乾燥機、卸料機、篩選機、乾燥機、篩選機、回收機操作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0年12月19日環署空字第1000109769E號公告「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有機溶劑作業程序」。貴公司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06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操證字第H5160-02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5年12月6日至貴公司進行排放管道(P201)粒狀污染物濃度檢測,稽查時固定污染源燃油鍋爐(E201)運作中,稽查檢測結果為254mg/Nm3,超出粒狀污染物排放標準100mg/N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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