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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1951 - 220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寶雅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店鋪、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43D0305),依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6年2月21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035770號函說明三敘明該工程已於105年9月25日先行動工70%(放樣至屋頂版),該建築物已於105年9月25日先行動工,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5年12月29日審核通過,即貴事業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5年9月25日先行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砂石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攜帶土方來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產出銅及其化合物污泥(C-0110)、含金屬之印刷電路板廢料及其粉屑(E-0221)於廠區外貯存,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出銅及其化合物污泥(C-0110),惟未確實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17/03/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與許可標準不符(許可標準:15-25公分水柱),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許可內容不符(許可範圍:5-25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37,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35,00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生之製程廢水排放至溝渠,最終流入埔心溪,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污染物污染水體。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金車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該建築物已於105年11月11日先行動工,惟貴事業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於105年12月20日審查通過,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核通過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5年11月1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承攬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52A4929),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依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6年1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015148號函說明五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建築物已於105年3月15先行動工,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5年8月5日審核通過,即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所承攬永豐餘工業用紙股份有限公司廠房新建工程(管制編號:H52A4929),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5年3月15日先行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食品加工作業(豆類製品加工),貴公司製程產出廢水排放至廠外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17/03/20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金車股份有限公司咖啡豆萃取機械室新建工程,該建築物已於104年9月1日申報開工,貴事業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核通過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0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金車股份有限公司咖啡豆萃取機械室新建工程,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4年9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5年11月28日至貴公司合江廠稽查,發現貴公司逕自將產出之廢空桶於場內自行清洗,與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本局業於106年1月13日桃環事字第1060003634號裁處在案,並限期貴公司於106年2月28日前完成改善,貴公司未於限期內向本局提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詢營建工程管制及收費系統,該工程承造人已於105年11月4日變更為貴公司,本局於106年1月3日桃環事字第1050116076號函限期貴事業於106年1月16日前依前開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或異動,惟遲於106年3月16日府環事字第1060061072號核准變更通過,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3/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以水溝水清洗水肥車之排水管致污染水體,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處分日期
2017/03/1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製程產生之廢水排放至茄苳溪,於水污染管制區內棄置污染物污染水體。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001)管線脫落及主體破裂,致未能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而逸散到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熱媒鍋爐(E402)作業中,發現廠內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404)之壓降儀錶故障,致未能正常顯示讀值,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檢查及保養。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1款,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第7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2),證號:H1933-10號」操作許可證,稽查時發現M02製程於106年1月24日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及中小型廢棄物焚化爐戴奧辛管制及排放標準規定第7條第1項第1款及同條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並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H4964-02號)」操作許可證。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6年2月7日至貴公司現場稽查時,污染源燃煤鍋爐E201操作中,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表面處理業,稽查時作業區E001鍍鋅槽、熱浸泡槽、清洗槽、三價鉻槽、鹽酸槽等污染源操作中,惟發現防制設備洗滌塔洗滌器流率為0 L/min,洗滌液抽引馬達故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GI-40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3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SV-527)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往貴公司稽查,現場作業中,發現廠內污水收集陰井槽破裂,致污水疏漏至廠外,逕由雨水道排放至地面水體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福興溪新湖橋河道施工處稽查並採樣,發現貴局於該址從事河道工程,因工程河段為福興溪,屬已公告水體分類之丙類水體,上游處懸浮固體為92mg/L,下游處懸浮固體為372mg/L,其上下游水質變化大於30%。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查清除車輛尚未經本局許可核備,即涉清除廢塑膠、廢塑膠混合物。
處分日期
2017/03/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查其營運紀錄存放地點與其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前領有本府核發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之核可文件(號碼:074-03-J0020),運作行為:使用、貯存;含量:100%W/W,有效期間至106年1月15日。緣於106年2月17日本府環保局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經查,貴公司上開所領有之核可文件已逾期失效,因現場二樓尚貯存「二異氰酸鉀苯」100%W/W,尚有約224.62公斤,惟貴公司繼續運作該毒性化學物質之總量低於大量運作基準,未報經本府核可並取得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方秀莉畜牧設施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依據貴公司105年12月27日新營字第10512002號函,該營建工程已於103年9月10日先行動工,並於104年1月17日完工,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5年12月19日審核通過,即貴公司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查詢,貴公司於103年9月10日先行動工,並於104年1月17日完工,惟未於103年9月至104年1月底前,連線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及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行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二)廢棄物產出情形申報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承攬盛聚塑膠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營造業及建築拆除業),依據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106年1月20日府都建施字第1060008051號函說明十二,前述工程已於105年11月1日先行動工拆除,工程進度達100%,惟前揭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係於105年12月13日審核通過,即貴公司於上揭計畫書審核通過前擅自先行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二十五)營造業及(二十六)建築拆除業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查詢,貴公司於105年11月1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未於105年12月5日前,連線申報前月廢棄物產出及月底廢棄物貯存於廠內之貯存情行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從事「長庚林口總院新宿舍大樓新建工程」,於本府公告禁止時間(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灌漿機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3/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從事「長庚林口總院新宿舍大樓新建工程」,於本府公告禁止時間(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灌漿機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3/15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從事「長庚林口總院新宿舍大樓新建工程」,於本府公告禁止時間(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灌漿機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3/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3/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從事「桃園市桃林鐵路(山鶯路)雨水下水道工程」,工程車輛進出工區未妥善清洗車輪致夾帶泥沙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丙酮儲槽吸附設備(A008)現場壓降錶顯示為零,與許可標準不符(許可操作值:0.1-1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N-96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5%,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05年12月18日(星期日)13時20分於本市中壢區松勇路、松義路口進行住宅新建工程,現場正使用1台挖土機進行作業,產生明顯噪音產生,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白膠攪拌機閥門故障,造成白膠流入廠內雨水溝,經貴公司人員以自來水沖洗後,未將廢水收集處理直接流出廠外,造成廢水續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社子溪)。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2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冷凝器(A757)入口溫度為20℃,與許可證標準不符(25-40℃),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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