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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2001 - 220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3/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2.車行路徑3.工地出入口,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處分日期
2017/03/13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貴中心所轄管之污水下水系統係屬石油化學以外之工業區專用污水下水道系統,經查貴中心前經本府101年10月1日府環水字第1010062105號函規定於排入大堀溪及富林溪之雨水下水道,應設置水溫、氫離子濃度指數、導電度之自動監測設施及所有雨水下水道應設置具有紀錄時間之攝錄影監視系統,惟貴中心目前實際設置之自動監測(視)設施,本府未有連線傳輸資料及攝錄影監視畫面
處分日期
2017/03/1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5年4月21日及106年2月7日繞流排放廢水,一年內經本府環境保護局二次限期改善,仍於106年2月21日繼續違反該法規定,屬同法第73條第1項第2款所稱情節重大之情形,另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5年3月11日環署水字第1050017863A號函釋,繞流排放廢水行為係屬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所稱嚴重污染附近水體品質之行為,故認定屬違規情節重大。
處分日期
2017/03/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813-UE貨櫃自曳引車裝載營建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17/03/11
罰鍰金額
NT$9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鎮興里平鎮22鄰231-2號(中庸一路262巷89號)經營鎮興屠宰場,經於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720mg/L,化學需氧量:23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80mg/L,化學需氧量:150mg/L)。
處分日期
2017/03/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LL-279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6.2m¯¹,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10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排放事業廢水於專用雨水下水道。
處分日期
2017/03/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工地周界2.車行路徑3.工地出入口,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處分日期
2017/03/09
罰鍰金額
NT$2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9月份、10月份、11月份及12月份之放流水超過核准量,未依許可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17/03/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3/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事項一之(三十一)長期照護機構、養護機構。依本局106年2月16日派員現勘結果,發現貴事業現場營運中,惟查貴事業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即逕自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78-R6)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05-VH)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稽查時,污泥壓濾式脫水機現場為2座、現場增加一股銅、鎳水洗廢水及廢水流向T01-15沉澱槽→緩衝槽→砂濾器→pH調整槽→放流,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向本局申請取得再利用管制編號。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3/0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空氣污染物防制設施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202)壓降為220mmH2O,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壓差值:20-100mmH2O)。
處分日期
2017/03/0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工地周界2.物料堆置3.裸露地表,未符合管理辦法施作。
處分日期
2017/03/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處分日期
2017/03/07
罰鍰金額
NT$29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7.2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25mg/L)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3.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稽查桃園廠時,T01-02調勻站現場有一自吸桶及T01-02調勻站至T01-3冷卻水塔有迴流管線,與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登載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3/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3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將其廢木樹枝交由合法的再利用機構處理並未與合格再利公司或處理機構簽約。
處分日期
2017/03/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逾105年7月31日申報1月至6月之檢測申報,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3條第1項之規定,爰依同法第56條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5條第2項之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17/03/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違規情節
吸附設備(A006)之廢氣處理量為0.532Nm3/min(許可標準:50-110 Nm3/min),均與許可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3/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2.車行路徑,未依規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17/03/02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現場開挖地點使用抽水馬達連接至軟管抽至沉澱槽,再以PVC管線排放至南崁溪,經於廢水排放處進入承受水體前採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DJ-6848)所使用之柴油硫含量達35mg/kg(已超過10mg/kg法定標準),不符合車用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GC-357)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4%,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Z3-8128)排放黑煙污染度為71%,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3/0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出入口因出入車輛未落實清洗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文化街90巷123號旁土地從事營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2月6日11時8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打樁機作業中,於工地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103.6分貝,查該址位於學校(本市平鎮區文化國民小學)周界外50公尺範圍內,係屬特定噪音管制區,依本府公告「公告桃園市轄境內各都市土地及非都市土地噪音管制區分類範圍」公告第五項規定,其噪音管制標準之最高容許音量降低5分貝,故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之特定噪音管制區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72-5=67),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06年2月8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於同年2月10日9時56分派員前往複查,於同一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6.6分貝,仍未符合前述噪音管制標準(67分貝),超出管制標準9.6分貝。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3.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7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1.工地周界:圍籬未定著地面、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3.車行路徑:未設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化學需氧量:3,540 mg/L、懸浮固體:2,61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員工將回收鋼瓶除鏽後刮下之鐵屑倒至河堤並續流污染最終承受水體大漢溪。
處分日期
2017/02/24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廠外雨水溝清洗產品及使用酸洗液清洗消防水管,廢水經雨水溝續流污染塔寮坑溪,現場檢測pH值:2.8,超出放流水標準(pH值:6-9)。
處分日期
2017/02/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從事熱媒加熱程序,現場設置有熱媒鍋爐1台,旋風集塵器、袋式集塵器及洗滌塔1台,另設有1排放管道,其鍋爐熱值為6百萬仟卡,其符合公告第3批,熱媒加熱程序,惟該廠未取得設置許可證而逕行設置,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2/23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場內沉澱池廢水逕由管線排放至場外側溝,續流至社子溪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7/02/22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屬水污染管制區內,污染水體水質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7/02/22
罰鍰金額
NT$1,2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硼:4.36 mg/L、懸浮固體:26.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1項
處分日期
2017/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依本局核准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規定地點貯放廢陶瓷(R-0403)及廢玻璃(R-0401)。
處分日期
2017/02/20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627-5A)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3%,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2/20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印染整理業,係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事業,廠內有洗布機5台、印花機1台作業中,製程廢水先貯存於廠房後方蓄水池,後續再委託清除處理,惟貴公司未取得本府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
處分日期
2017/02/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中其他燒成爐產生之燒結粒料,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應置放於可移動式貯料箱,惟查核時貴公司將其堆置於廠區外養生區,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17/02/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中其他燒成爐產生之燒結粒料,堆置鐵皮屋外,未有防止地面水、與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17/02/1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32-KS)排放黑煙污染度為52%,超過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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