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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751 - 68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6/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05月27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北門區保吉段797地號土地,正從事光電工程施工作業,拖板車載運基樁進出工地,車輛輪胎夾帶泥土污染路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6,3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1年3月19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84mg/L,標準值15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2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2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北區西門路四段533巷60號旁(北安段1755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2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三街與萬年二街口(大山段133、133-1~133-12等13筆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工地內水溝,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24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三街與萬年二街口(大山段147地號)貴公司承包施作工地內1樓廁所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23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平區安平路182號旁(新南段418地號等2筆)貴公司工地1樓電梯井旁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KEH-9989之駕乘人於違反地點有拋棄菸蒂之行為,本局已存證違規影像。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店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資源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之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回收,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5日上午8時44分派員至永康區中華路578巷15號前稽查,發現貴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垃圾未落實垃圾分類,垃圾包內容物夾雜紙容器、塑膠容器等資源垃圾。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5日上午10時19分派員至東區崇善十一街52號前稽查,發現貴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垃圾未落實垃圾分類,垃圾包內容物夾雜紙容器、塑膠容器等資源垃圾。
處分日期
2022/06/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排出之一般垃圾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2/06/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1年6月1日在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二段1300號旁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5年4月出廠(第2期車)的UP-8*12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5.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處分日期
2022/06/21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5月3日17時20分前往,貴公司住宅新建工程,稽查時貴工地未有施作,查貴工地未設置圍籬記10點、未設置告示牌記4點、物料堆置防塵網覆蓋未達80%記4點、未設置車輛洗車設施致污泥帶出污染地面記10點,缺失共計28點。
處分日期
2022/06/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2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2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6日22時15分派員至本市永康區正南一街146號貴廟前執行廟會優質化稽查,經於前揭號址前空地內發現貴廟所舉辦廟會活動於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7時期間有施放鞭炮煙火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情事(有稽查工作紀錄表、照片及影片可稽)。
處分日期
2022/06/20
罰鍰金額
NT$3,657,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醱酵業,本局111年3月29日派員稽查,天氣晴朗地面乾燥,現場發現貴公司RD01排放作業廢(污)水於廠外地面水體,經查貴公司地下貯槽廢水以泵浦抽取方式使廢(污)水經專管及渠道,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放流口繞流排放於廠外地面水體,本局於排放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360mg/L(標準值1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338mg/L(標準值5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138mg/L(標準值50mg/L),現場測得pH:12.4(標準值6~9)未符合醱酵業放流水標準規定限值,為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第7款規定所稱之情節重大。
處分日期
2022/06/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醱酵業,本局111年3月29日派員稽查,天氣晴朗地面乾燥,發現貴公司以液鹼清洗管線產生之作業廢(污)水排入廠內地下貯槽收集,經查未依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事項操作。且其水質、水量及流向未登載於排放許可證,與許可不符。
處分日期
2022/06/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2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2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91年8月出廠的BHQ-73*8號自用小貨車,經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20日行經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前路段上目視判煙稽查,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以使用中柴油汽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儀器檢測通知書通知110年12月23日前完成改善,惟屆期仍未完成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本局以111年3月15日環空字第1110027116號函附裁處書,處貴公司新臺幣1萬元罰鍰,並限期於111年4月15日前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惟貴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本局於109年10月8日環稽字第1090117110號函附109年10月6日環水水裁字第109100165號裁處書限期貴場110年3月8日前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之設置。貴場於109年3月5日申請展延,本局於110年3月9日環水字1100023042號函同意展延至110年7月8日止在案。惟貴場始至110年9月27日完成設置自動監測(視)設施,未依規定於110年7月8日完成設置。
處分日期
2022/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前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規定,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規定,限期貴場110年3月27日前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之設置,本局於110年4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發現貴場仍未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設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通知限期至110年11月29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12月3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場未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設置,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6條第1項及同法第46條規定,經本局通知限期至111年2月1日完成改善。111年4月27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場仍未完成自動連續監測(視)設施設置。
處分日期
2022/06/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5月18日16時15分許至新營區舊部高幹50右2右10 N0752 FB23電線桿處巡查,現場發現貴公司車號KEH-2551車輛載運修剪樹枝葉至該處拋棄。
處分日期
2022/06/16
罰鍰金額
NT$43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前經本局109年10月14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堆置事業廢棄物,貯存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滲出、污染地面情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辦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經本局110年5月21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52210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6月11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0年6月15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告發處分。又經本局111年3月1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1030552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1年4月22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1年4月27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仍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9日會同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督察,發現達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後壁廠位於臺南市後壁區下茄苳段2517、2533、2534、2538地號廠房及廠房西側同地段2526、2527地號土地上設有2處貯存場,堆置從國外所進口的產業用料:廢塑膠(R-0201),惟達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後壁廠堆置廢塑膠於前揭2處貯存場,非屬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111年4月29日16時19分許,貴公司車號BDB-8573車輛駕駛人於本市安平區建平路23-37號前道路任意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1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德昌二街6號對面(自由段30、30-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5月1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文化一街與文華五街口(仁和段1378地號)貴公司所承包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工地內地下一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2/06/14
罰鍰金額
NT$1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4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局所轄柳營科技工業區暨環保園區(以下簡稱柳科園區)屬石油化學專業區以外之工業區,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准廢(污)水排放量2038.2CMD,並設置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本局於110年8月19日同○○(以下簡稱該員)設置柳科園區乙級廢水專責人員,該員為連續3年以上未經核准設置為廢水處理專責人員,本局於110年8月19日核准公文中告知應於到職翌日起6個月內依規定完成到職訓練,並於15日內檢具文件向本局報備(應於111年3月6日完成),惟該員未依上述規定完成訓練及報備。
處分日期
2022/06/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2/06/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店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2/06/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第1目
違規情節
貴社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2/06/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規地點進行「佳晟建設安慶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基工程,抽取泥沙水時溢流至工地周邊水溝,造成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6/13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1年5月18日在本市新市區豐華里53-10號斜對面空地執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4年5月出廠(第3期車)的KLF-69*0號營業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4.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2/06/13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4月7日及8日查證貴公司載運太空包、貝克桶、廢發泡棉與廢塑膠混合物、廢鐵板片…等事業廢棄物至新化區王公廟小段1230、1230-1地號堆置 ,其廢棄物貯存地點容器設施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棄物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情形且未設置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和措施。
處分日期
2022/06/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1年06月1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1年06月1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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