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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6651 - 16700 筆)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利用所有電話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08年10月5日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發現貴事業申報108年8月營運紀錄,108年8月19日清運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D-0104)3.53公噸至高雄市政府水肥處理南區分隊處理,與該分隊D-0104進廠過磅紀錄1.8公噸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清除車輛(Z6-465)111年3月21日上午9時0分載運文陽鑫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之事業廢棄物(D-1801、D-0299、D-0799)進入本局仁武資源回收廠,經該廠查驗後發現夾雜長度超過70公分以上之廢塑膠帆布及揚塵,不符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第4條第8款暨本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2條第2項、第3條第11項規定,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旨揭貴公司所屬清運車輛(KEF-9339)於本(111)年3月22日上午7時00分清運廢棄物進仁武焚化廠廠並於11號傾卸門傾倒廢棄物後即離廠,經本廠垃圾吊車夾取時發現廢棄物夾雜不可燃之金屬板數片且尺寸超過70公分,不符合「高雄市資源回收廠代處理廢棄物管理規則」暨「高雄市環保局所轄各焚化廠廢棄物進廠管制事項」第二條第(二)項及第三條第(十八)項之規定,認定為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坦承111年3月15日10時17分係因人員在該址粉粒狀物堆置場進行殘鋼揀選及裝運作業,人員駕駛怪手正進行過篩作業行為時,由於振動引發堆置場耐火材料塌陷,致產生大量粒狀污染物(白色粉塵),散布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2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放流水鋅及化學需氧量超過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8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核可廢水處理流程略為除油槽1→除油槽2→除油槽3→原水槽→混凝槽→調整槽→快混槽→慢混槽→沉澱槽→貯留槽1→貯留槽2→活性碳槽→放流,惟查目前貴公司實際處理流程為前處理洗淨程序廢水經前洗淨廢水槽收集後再經油水分離槽除油,廢水再排入原水槽,該程序收集之廢油再以廢油混和物項目委託處理,另後處理洗淨程序產生之廢水亦先收集於地下油槽(後洗淨廢水槽),再經油水分離機除油後排入除油槽1,該程序收集之廢油則回收自行再利用,此廢水處理流程與核可許可證登載不同,涉及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1月24日請貴公司至局說明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及申報事宜,查貴公司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110年7月及11月、金屬冶煉爐渣(含原煉鋼出渣) (D-1201) 110年4月及9月,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合貯存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化學局函知本局有關貴公司所設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林00,疑似涉有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情事。經本局於111年3月1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貴公司設置丙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林00確有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一職,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化學局函知本局有關貴公司所設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謝00,疑似涉有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情事。經本局於111年3月10日派員至現場查核,貴公司設置甲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謝00確有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一職,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化學局函知本局有關貴分公司所設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蔡00,疑似涉有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情事。經本局於111年3月11日派員至現場查核,貴分公司設置丙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蔡00確有兼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一職,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8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技術管理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6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來函,本局109年6月29日派員稽查,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編號:64008458),登記產業類別為塑膠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623.3萬元,且進口廢塑膠再利用,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2月20日來函,本局109年6月29日派員稽查,貴公司領有工廠登記(編號:64008458),登記產業類別為塑膠製品製造業,登記資本額為新台幣623.3萬元,且進口廢塑膠再利用,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逕自營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亂倒一般廢棄物。〔車號:KPA-9610〕
處分日期
2022/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月28日來函申辦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變更暨展延,案附負責人吳○○身分證影本載明,住址已變更為為高雄市前鎮區西山里13鄰一心二路71號13樓之1,並於110年6月21日換發,惟未於變更(110年6月21日)後三十日內(110年7月21日前),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1年4月4日23時02分至場稽查,該店正常營業中,現場發現有明顯冷卻水塔噪音聲,測值為57.2分貝,超出營業場所第三類夜間噪音管制標準56.4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溝)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上址工地水溝污泥未清疏,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廠排放廢氣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或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0月18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事業110年7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1月26日至貴公司執行例行性處理機構現場查核,發現貴公司廢棄物物理處理程序(380004)之D-0299廢塑膠混合物(110年4月至110年6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且未申報產品產出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1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1年3月17日9時46分至9時55分於高雄市鹽埕區瀨南街與大有街口,經量測均能音量為81.7分貝,背景音量為59.1分貝,兩者相差超過10分貝,依法不予修正,該量測值已逾本市噪音管制法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值72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依法裁處。
處分日期
2022/04/2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24日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從事磚瓦(紅磚)製品製造,屬水污染防治法第2條第7款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附件業別13.陶窯業,查核時現場洗滌塔有產生事業廢水,流至收集槽(貯留設施)收集,並經沉澱及加入液鹼中和後,全量回收至洗滌塔使用,應申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核准後始得為之,惟貴公司未取得貯留許可核准逕自貯留事業廢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略以):「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貯留或稀釋廢水,應申請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許可後,始得為之,並依登記事項運作。...。」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4/21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10年9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會同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業務二組、報關行(德毅國際物流有限公司,經貨主貴社委託處理)等人員至高雄港第63號碼頭,會勘貴社報運進口USED PRINTER PARTS貨物一批(報單第BE/10/438/BD001號),於集中查驗區現場查驗,現場以紙箱盛裝舊的印表機墨水匣(廠牌為惠普HP)計有2箱,經檢視墨水匣均已使用過,且部分廢墨水匣內有殘餘墨水污染外殼情形,判定該批貨物屬廢棄物,非屬環保署公告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範疇,貴社未依規定取得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文件,逕行輸入該批廢棄物,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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