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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7001 - 17050 筆)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111年1月8日10時48分平台檢查「瑞隆興業有限公司」清運車輛(車號683-VH)清運貴公司之進廠廢棄物(D-0299、D-0699)(聯單編號:S19887811100009),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尺寸木板、廢橡膠廢棄物(須破碎至長15公分、寬10公分以下)及電線皮,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部分退運,經查貴公司廢電線皮(氯化烴類廢棄物),未與受託清除、處理業簽訂書面契約,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標線工程),漆料廢棄物未妥善清理,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餐飲業,油污未妥善處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亂吐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板)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好神拖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依據高雄市政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人民陳情案件處理聯單檢具資料所示,發現貴公司清運機具(車號:KEJ-5033)111年1月20日行經鳳山區五甲交流道沿路洩漏垃圾滲出水,致影響道路環境髒亂,經本局111年2月8日派員至高雄市小港區宏明段609-1、609-2地號稽查,貴公司亦不否認違規事實,貴公司清運機具垃圾滲出水未妥善處理,顯未依審查通過之許可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2月22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除機具(車號:007-SH)污水導流管未連接至污水收集槽,顯已失去污水收集能力,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110年12月22日派員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執行清運機具道路攔檢稽查作業,發現貴公司清除機具(車號:007-SH)未標示最新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字號(109高雄市廢乙清字第0099號),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3/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除車輛(683-VH)111年1月8日10時48分載運李進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0299、D-0699)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尺寸木板、廢橡膠廢棄物(須破碎至長15公分、寬10公分以下)及電線皮,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部分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7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3日9時10分派員至貴廠於所屬排放口(編號:P001)採集異味污染物代表性樣品1組,依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三點比較式嗅袋法(NIEA A201.14A)分析結果空氣污染物-異味污染物濃度值為1320,已逾「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之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高度:14.5公尺;管道高度h=<18公尺者)排放標準值1000。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1月21日函檢送清除許可變更申請書第二次修訂版,案附原廢棄物專責技術人員劉○○勞保投保明細,發○○110年12月15日至110年12月20日投保於富綠光企業有限公司,貴公司所設置之專業技術人員,顯未專職專任並常駐於設施機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行清除車輛(KEF-8508)111年1月14日上午9時57分清運「群榮工程行」產出之一般事業廢棄物(D-0299、D-0799、D-1801)進入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檢查人員發現載運廢棄物夾帶散熱片(氯化烴類廢棄物),經判定為該廠不宜代處理之廢棄物不符進廠管制相關規定,予以全數退運,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已領有本局核發核可文件(二氯甲烷40-50W/W%),次查該公司於110年11月25日報關進口「CEE BEE-256A(含二氯甲烷40-50W/W%)」一批1桶共25公斤,並貯存於貴公司(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597號5樓之5),惟查該場所非屬本局和可知運作場所,該貯存行為已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相關規定。該公司領有本局核發核可文件(二氯甲烷40-50W/W%),次查該公司於110年11月25日報關進口「CEE BEE-256A(含二氯甲烷40-50W/W%)」一批1桶共22.30公斤,並貯存於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二路597號5樓之5,惟所查獲貯存場所與本局核可之運作場所(桃園市龜山區大崗里樹人路三○五巷二九六號)不符,該貯存行為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行駛輪胎夾帶煤粉(粒),致污染路面。
處分日期
2022/02/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仁林路290號從事磚瓦(紅磚)製品製造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操許證字第E0016-03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31日稽查發現違規事項:「經會同貴公司代表,以pH meter檢測空污防制設備填充式洗滌塔(A001)洗滌液pH值為11.72,與監測儀表pH計數值8.49(許可範圍7-9)落差甚大,且循環水量錶已故障,顯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備(pH計及循環用水錶)之正常操作。」貴公司未維持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於旨揭時間接獲民眾陳情後,派員至貴公司位於仁武區義大二路166號工廠進行稽查,人員到場時發現該工廠正使用兩台怪手機具進行混和五金廢料清除作業欲送往鋼鐵廠,經查該工廠雖有設置防塵網及撒水裝置,惟其撒水裝置未啟用致粒狀污染物未有效收集,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佈於周界環境中,污染空氣,前述行為業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6款:「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公告之空氣污染行為。」規定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8年03月25日環署空字第1080019517號公告事項內容。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111年1月12日來函資料,本局111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D-0902(無機性污泥(氟化鈣污泥))貯存區儲放篩分後之大顆粒R-1107(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與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廠區配置圖不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111年1月12日來函資料,本局111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109年1月及4月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109年9月至110年12月期間申報D-0902(無機性污泥)廠內再利用量,惟未申報D-0902(無機性污泥)產出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111年1月12日來函資料,本局111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R-1107(燃煤底灰(或含燃煤飛灰之底灰))及D-0902(無機性污泥(淨水軟化碳酸鈣結晶))貯存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經濟部工業局111年1月12日來函資料,本局111年1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收受再利用廢棄物聯單編號:R850058211000521、R850058211000522、R850058211000831、R850058211000832、S230040111000542等5筆,未於收到廢棄物30日內完成廢棄物再利用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08年4月8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至本市田寮區水蛙潭段217、220-16等地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KEB-8782)於田寮高分8電線桿排放污水於地表,據貴公司車輛駕駛佘坤龍表示,污水係台南市歸仁污水管線工程所產生,由工地主任囑咐其傾倒於前述地號,貴公司車輛排放污水致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檳榔渣〔車號:BAH-6722〕
處分日期
2022/02/23
罰鍰金額
NT$4,8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地施工,車輛進出輪胎夾帶泥土,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
違規情節
110年度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AQY-1730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3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10日至貴牧場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929 mg/L(標準限值:60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現場廢(污)水設施及管線流向與本局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不相符,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25日至貴牧場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懸浮固體220 mg/L(標準限值:150 mg/L),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人員告知現場電表故障已久,未定期實施保養及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18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18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3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8月18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30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10月19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25日前往旨揭工程營建工地稽查時,發現該工程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未經本局核准前,業已施工;前述情事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營建工地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8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0年11月3日至貴公司橋頭廠放流口處採樣廢(污)水,經檢驗結果:硝酸鹽氮87.6 mg/L(標準限值為5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0年9月24日15時05分到達本市美濃區東合段417地號土地巡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車號536-JA之運貨卡車載有滿車的廢樹木枝(材)欲傾倒於前述地號土地,現場詢問駕駛人表示車上廢棄物係由旗山區旗尾太陽企業社附近農地整地所清除之廢樹木枝,本次為當日所載運之第二車次,且承認車上未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以上行為貴公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依法舉發。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登革熱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2/02/2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2/02/2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仁武區鳳仁路402號從事PU皮製造程序(M02),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高市環局空操許證字第E0898-03號)。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11月24日稽查發現,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302)11月份操作紀錄(自11月1日至23日止),所記載壓降皆為25cmH2O,超出許可證核定範圍(1-15cmH2O)。貴公司未依所領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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