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大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大愛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12739101

共 7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7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案係屏東環保局109年2月19日及109年4月19日派員至屏東縣萬丹鄉○○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土地堆置一般廢棄物及停留一部載運營建混合物之貨車,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廢棄物清除許可證無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惟於前開土地堆置貯存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屏東環保局109年2月19日及109年4月19日派員至屏東縣萬丹鄉○○地號土地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土地堆置一般廢棄物及停留一部載運營建混合物之貨車,貴公司收受一般廢棄物及營建混合物等廢棄物,堆置貯存於前開土地,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10/3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貴公司清運車輛(車號:188-UK)於106年8月9日載運廢棄物至本局南區資源回收廠,經平台人員執行檢查,發現載運超過規定尺寸之人造石(廢棄物不得超過長80公分×寬40公分×高10公分)、廢玻璃、辦公椅(廢金屬)等,惟前揭廢棄物係屬「管理辦法」第4條第4款、第8款規定不得交資源回收廠代處理之廢棄物,已違反「管理規則」第4條第4款、第8款規定、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規定第1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17/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將營建廢棄物露天堆置於本縣萬丹鄉香社段265地號土地上,且無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亦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另堆置地點未保持清潔完整,無防止廢棄物飛揚、逸散、滲出、污染地面措施,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4/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4/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廢棄物清理法第23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9/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