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揚鋼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揚鋼鑄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806206

共 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9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1/05/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灰鐵鑄造作業,領有灰鐵鑄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空操證字第1273-00號),環保署於110年3月4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時製程熔解爐未作業,現場查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及紀錄情形,110年1月份有13日、2月份有4日、3月份有1日,其熔解爐均未開爐熔解鐵材,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未操作,惟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日報表均有記錄操作參數情事,及2月7日熔解爐有操作,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均未依規定記錄操作參數;另3月4日督察時其熔解爐未作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CO燃燒器(A006)未操作,惟其溫度計現場仍顯示溫度為攝氏495度,溫度計顯然已故障,貴公司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9/0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貴公司貯存區未保持清潔完整致散發惡臭,及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露天堆置未設有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及第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9/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灰鐵鑄造程序(M01)取得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以下簡稱M01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8年7月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作業時,現場製程正常運作中,現場查獲數項未依M01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情事,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其違規事項如下:(一)A004袋式集塵器無壓差計,A006 CO燃燒器溫度計故障,其儀表溫度顯示為0℃。(二)貴公司於106年2月14日執行周界定期檢測,於106年3月2日進行網路申報,本局於106年3月8日退請補件,惟貴公司於108年7月5日始完成補件,未於30日內完成補件。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9/02/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時查獲貴公司開爐作業時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空氣冷卻系統發生破裂致熔爐煙塵無法收集,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熔爐煙塵)於空氣中,並且未於1小時內通報本局,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12/2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案經本局於106年9月29日14時55分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已逾核發期限,稽查時貴公司尚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文件逕行從事上述作業。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7/03/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灰鐵鑄造程序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於105年12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排放管道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一氧化碳稽查檢測作業,其中一氧化碳檢測結果測值為>3,990ppm,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2,000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7/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7/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5/01/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