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2907416
共 10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0 筆)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2/24
- 罰鍰金額
- NT$2,08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一廠)從事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其製程為原料(丙烯酸甲酯、2,6第三丁基酚、氫氧化鉀、芒硝)→反應槽區→蒸餾槽區→結晶槽→過濾離心機→成品。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督察時製程運作中,進廠前查貴公司無故障報備情事,現場查獲違法事項如下:(一)現場發現防回火設施(二)連接至蓄熱式焚化爐(以下簡稱A101)間之管線設有緊急排放管道,惟以紅外線氣體顯像儀拍攝該緊急排放管道發現有廢氣排放之情形,並至中控室確認A101操控儀表板,為正常操作狀況,惟緊急排放口確有廢氣排放情事,依其廢氣監控流量計(瞬時流量計)顯示排氣風量約為24 CMM,現場並以火焰離子偵測器量測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濃度約為4,570 ppm,查有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二)依貴公司提供110年1月至8月購買磷酸資料,總計3萬7,440公斤,購買之磷酸使用於結晶槽(E003.E004)製程中,惟該物料未列於核定許可原物料內。綜上,貴公司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並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96條第1項第6款情節重大情形。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22/02/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二廠)從事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9月14日派員至貴公司(二廠)執行督察,督察時製程運作中,進廠前查貴公司無故障報備情事,現場查獲數項違法事項如下:(一)現場發現製程有使用磷酸添加於結晶槽,惟該物料未列於核定許可原物料內,並請貴公司提供110年1月至8月購買磷酸資料。(二)核對污染源防制設備操作參數,發現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9)壓差計顯示為195 mmH2O,已超過許可證核定參數上限10%。綜上,貴公司顯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第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9/06/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本局108年3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稽查檢測,現場製程刻運作中,爰於排放管道P001進行異味稽查檢測作業,然其檢測結果異味測值未符合排放管道高度h≦18排放標準值1,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10/0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9/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8/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3/06/1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臺中市
- 處分日期
- 2010/11/0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