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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工社股份有限公司霧峰工廠

統一編號:51313960

共 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4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9/07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霧峰工廠於本市霧峰區仁德巷11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577-02號),經本局於109年7月23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發現該公司T01-1原水槽(一)pH測值10.7(許可操作範圍:5~9)、懸浮固體測值1,060mg/L(許可操作範圍:10~300)及化學需氧量測值318mg/L(許可操作範圍:10~99)。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5/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T01-1原水槽(一)pH測值11.4(許可操作範圍:5~9)、懸浮固體測值1350mg/L(許可操作範圍:10~300)及化學需氧量測值294mg/L(許可操作範圍:10~99)。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5/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1.該公司T01-1原水槽(一)pH測值11.4(許可操作範圍:5~9)、懸浮固體測值1350mg/L(許可操作範圍:10~300)及化學需氧量測值294mg/L(許可操作範圍:10~99)。上述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2.該公司逕流廢水放流口(RD05)於晴天時有廢(污)水排出,與許可內容登載作業環境內產生之廢(污)水與雨水收集方式為分流收集不符,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該行為同時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3.該公司廢水貯留設施設置進流水及放流水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惟當日查核未有定期紀錄貯留情形(每日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0/05/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廢水貯留設施設置進流水及放流水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惟當日查核未有定期紀錄貯留情形(每日累計水量讀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