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揚造紙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2197235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5/04/2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4年3月5日8時53分許稽查發現位本市白河區河東里貴公司施設工程工地有任意堆置2包垃圾於172線舊道道路路邊之行為 。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23/03/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領有本局核發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112年3月4日派員稽查,查核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累計用電度數及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讀數。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9/03/13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月12日派員稽查(假日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82 mg/L,標準值180 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43.6 mg/L,標準值30 mg/L,懸浮固體檢驗值99.2mg/L,標準值30 mg/L,未符合造紙業(使用廢紙為原料達60%以上)放流水標準。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4日派員至現場督察,查貴公司將其事業廢棄物R-0904漿紙污泥進行廠內再利用,惟未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其他紙製品製程(150999)提報原料並經本局審查核准。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2/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100CMD以上之事業,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惟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4日派員至現場督察,發現貴公司未正確申報其事業廢棄物R-0904漿紙污泥貯存量。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3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3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從事臺南市白河區造紙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06年9月4日派員督察,貴公司製程作業中,其於回收水槽(T01-06)回收上澄液及底層濃縮液至製程使用,該廠回收水槽(T01-6,許可文件登載為貯留設施)設有回收前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惟未設置廢(污)水產生及處理後之獨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7/11/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2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白河區河東里糞箕湖81-3號從事造紙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6年9月4日派員督查,現場查核廢水處理設施,發現貴公司固液分離裝置(T01-2)督察,進、出流端皆未裝設流量計測設施,依排放許可證之登記事項運作。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2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9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0條第1款,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臺南市
- 處分日期
- 2014/10/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