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榮電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79460007
共 1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1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5/02/2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高雄市關核字第000163號),經查貴公司113年11月份運作紀錄未依規定期限內(113年12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6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2、3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1/20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局105年11月1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541635600號函核發之既存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量認可文件(申請編號:S2200737-01),其空氣污染物揮發性有機物目標年排放量為10,031公斤/年,惟查貴公司111年揮發性有機物實際排放量為10,180公斤/年,超出目標年排放量149公斤/年,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條第3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0/09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8月12日前往貴公司工廠稽查,發現貴公司T01處理設施之進流端流量計已拆卸,貴公司人員表示係故障拆卸送修,另D02放流端之流量計讀值與操作紀錄不一致,貴公司人員表示因故障故以112年度日平均值記錄,上述情形未維持流量計正常功能及未取得本局同意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略以):「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應妥善維護,維持其正常功能...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應依主管機關同意之方式為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3/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本局109年8月6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0939810500號函核准貴公司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由高建○○代理一職(代理期間自109年7月23日起至109年10月22日止),並於說明段四請貴公司於代理期滿前15日依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規定(略以):「...代理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代理期滿前十五日內,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應完成同一級別以上之合格廢(污)水處理專責人員核定設置。」辦理;惟貴公司迄今已屆滿3個月而未依前述規定向本局申請核定設置,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暨24條第11款:「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處罰:十一、未依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條及第二十一條規定,執行代理、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及完成核定設置。」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2/1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3/09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及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運作毒性化學物質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分別於同年10月16日及10月30日分別向南亞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麥寮總廠購入16040公斤及16040公斤,惟貴公司於同年11月10日未申報該2筆紀錄,顯已違反毒化物管理法第8條第2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4/12/25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4/1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4/12/24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3/01/30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2/04/27
- 罰鍰金額
- NT$80,000
- 違反法條
-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