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堡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觀音廠
統一編號:80141354
共 2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2 筆)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12/2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十五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甲級處理機構應指定取得同一等級以上合格證書之處理技術員代理。」,合先敘明。貴事業係領有本市甲級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42-13號),於111年10月12日申請註銷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施○○之設置並指定新設置李○○,惟經檢視申請文件資料發現施○○勞保退保日期為111年7月8日,貴事業為甲級處理機構,應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即111年7月22日前)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甲級處理機構應指定取得同一等級以上合格證書之處理技術員代理),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8/15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甲級事業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證號:110桃廢處字第0042-13號),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略以:「...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及同辦法附件二「處理機構錄影系統設置要求」管制類型第一類、甲級處理機構(物理處理者除外)之處理機構錄影系統管理要求:紀錄應保存12個月,合先敘明。案經本局於111年3月2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現場查核調閱發現110年4月12日前錄影影像未保存(依前開規定貴事業於稽查當日應提供保存110年3月21日至111年3月21日之錄影影像),另經貴事業111年4月6日揚字第200401號表示110年4月12日前錄影影像確未保存,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一)WM06及WM07廢水最大產生量超出許可核准水量。(二)未依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執行。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2/03/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3項,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示範計畫」調查結果,顯示地下水中重金屬銅濃度超過第二類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本府於105年9月5日公告貴公司所在地號為地下水污染控制場址、地下水污染管制區在案。經查本府於109年4月29日備查貴公司所提之揚堡實業有限公司觀音廠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第一次變更)(定稿版),依據前開計畫第十二章 計畫執行期程,表12-3 執行進度查核時間及預計查核內容,貴公司應於110年12月之累積抽水量達13,800立方公尺、預計成效-銅濃度降低至9.2毫克/公升,惟於貴公司所提之揚堡實業有限公司觀音廠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第1次變更)第4次半年執行進度報告暨110年第4季進度報告中,110年12月實際累積抽水量為12,948立方公尺,實際成效-銅濃度為11.4毫克/公升,前揭所述之實際進度均未達查核點,未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22條第3項核定之控制計畫內容實施之違反事實明確,爰依同法第38條第2項第3款規定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5/2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1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大門及磅秤之處理機構錄影系統之畫面,大門畫面從109年4月27日至109年5月13日皆無畫面,磅秤畫面從109年4月27日至109年10月27日皆無畫面,皆未於7日內通報核發機關,核已違反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1/05/2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專責人員曾○○於110年2月18日離職,惟貴公司遲於110年4月1日方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資料變更(處理技術人員)申請,惟貴公司未於110年3月5日前報請核發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20/03/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附件二規定,佶鼎公司應保存有12個月錄影紀錄,惟依現場人員表示,為因應法規更換硬體時導致資料遺失,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10/13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29條,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於106年5月16日向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桃園分關臺北港辦事處報運進口貨物乙批,申報貨名為TIN ALLOY乙批(報單號碼第AB/06/076/C1134號),貨主以貨物錯裝為由,檢附退運申請書,向該關申請退運,經查驗結果,實際來貨為TIN SCRAP,與原申報貨名不符,依台財關字第09900289310號令規定,本案雖涉虛報貨物名稱,惟報關時貨主申請退運,免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7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稅法規定論處,然另查依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桃園分關臺北港辦事處所提供報運進口貨物照片,為灰黑色帶粉末及塊狀固體,依樣態屬事業廢棄物,並非為廢錫金屬,應於報運輸入進口前,取得事業廢棄物輸入許可後,始得為之。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7/05/26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未依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內容運作。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6/12/04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41條第3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之「運作中高污染潛勢工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潛勢調查示範計畫」,查證結果顯示地下水重金屬銅項目最高檢測濃度14.1毫克/公升(管制標準10毫克/公升),該污染查證結果與本廠原料使用及運作行為致地下水污染情事相符,污染行為明確。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6/06/27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6/03/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4/12/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4/12/30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12/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3條第1項第4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11/2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4項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07/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06/16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06/1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裁罰機關
- 桃園市
- 處分日期
- 2012/06/08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