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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佳印刷廠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4567845

共 5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 筆)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於111年8月15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凹版印刷作業實際有產出廢油墨,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是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變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於111年8月15日及12月9日及112年6月27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未申報「廢氣處理程序」活性碳使用量、廢油墨清理情形、未正確申報廢布產出、清理情形及廢棄物月申報油墨與溶劑等原物料用量低於實際用量。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於111年8月15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貯存廢活性碳、廢油墨、廢布等廢棄物,未依規定標示廢棄物中文名稱;廢活性碳、廢布貯存無防止雨水滲透、流入之設備或措施。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11/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於111年9月23日及12月9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廢活性碳申報委託再利用,惟未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合約書;廢塑膠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等未作成紀錄。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23/08/29
罰鍰金額
NT$5,041,804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1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源操作許可證,經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11.8.15至112.6.27間派員督察,發現未依凹版印刷作業程序M01許可內容更換吸附設備活性碳,未保存110.2以前防制設備操作紀錄,未依許可確實紀錄及油墨與溶劑用量超過許可限量,未依許可內容操作。再查貴公司吸附設備A002依規定及負責人薛O佑表示作業日操作9hr,106.10迄111.12.8間應追繳未正常使用活性碳不法利益。依行政罰法第27條第1項規定,本案不法利益應追繳期間為108.12.9至111.12.8。經核算該期間A002應更換活性碳數量為97124kg。另查貴公司於108.12.9迄109.8.2間許可內容,尚有吸附設備A001應更換活性碳,經核算該期間A001應更換活性碳數量為4212kg,另該期間使用活性碳數量2950kg,故未依規定更換活性碳數量為98386kg,應追繳未正常使用活性碳之不法利益。再依112.6.27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紀錄,112年貴公司購入活性碳675kg,並均已使用,另追繳111.12.9至112.6.26未依規定更換活性碳數量為19276kg。綜上,應追繳未依規定更換活性碳數量為117662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