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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651 - 7700 筆)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C-85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1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2129、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2632、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C-0561、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LAB-192、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3月1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878-BX、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69-UY、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BF-067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桃園旗艦店營業所設址於本市桃園區莊敬里同安街860巷36號,係從事娛樂及休閒服務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14日14時50分派員稽查,現場聽得場內競技車輛運作聲響,於陳情人住所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0.9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業場所第二類噪音管制標準(全頻57.0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2款規定限期至112年3月1日前完成改善;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11日14時10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競技車輛運作中,於原量測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4.7分貝,背景音量58.2分貝,修正後均能音量為63.3分貝,仍超出管制標準6.3分貝。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中山東路11號地下一層從事視聽歌唱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20日3時4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擴音設備中,於陳情人住所量測低頻均能音量為34.2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夜間營業場所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低頻32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2款規定限期至112年2月17日前完成改善;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8日0時47分派員前往複查,現場使用擴音設備中,於原量測地點量測低頻均能音量為34.3分貝,仍未超出管制標準2.3分貝。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復旦路三段10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月16日及1月17日派員稽查,貴公司廠內製程係以金屬為原料進行表面噴砂除鏽、浸泡皮膜劑、噴漆及烤漆等處理程序,並查獲貴公司因歲修進行清洗噴漆房及皮膜劑貯槽換水 ,將含油性漆之廢水經廠內溝渠排放至廠房後方水圳,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又查該製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及定義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業別,項次18),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取得本府核發水污染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水。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7月1日、12月14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貴公司係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查貴公司將未經過分篩、碎石及洗砂之製造程序之次級品(碎石)作為產品販賣,貴公司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營運。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本市新屋區東明里中山西路1段281號經營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回收貯存場,案經本局於111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現場貯存場所土地面積規模已超過1,000平方公尺,惟貴事業未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處分日期
2023/04/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12月6日派員前往臺端所營郭記鵝肉店稽查,發現該店烹飪作業區產生之污水未經過濾及油水分離設備,直接排放至周界溝渠,造成水溝污染。
處分日期
2023/04/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3地號等1筆-「和瑞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15日(星期三)22時55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水泥車、壓送車)作業中,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4/0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依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3/04/06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調閱本局架設之監視器畫面,並於112年2月7日會同臺端至桃園市警察局龍潭分局中興派出所說明釐清案情,臺端(即幫幫忙清潔企業社)承攬本市中壢區華揚醫院院內清潔打掃環境之業務,查臺端於111年12月20日14時46分駕駛車輛(車號:815-S5)載運土木或建築廢棄物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599)(廢床墊、風管、石膏板及檔板等廢棄物)至違規地點棄置,惟臺端(即幫幫忙清潔企業社)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許可文件,逕行廢棄物清除及處理業務。
處分日期
2023/04/03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3/04/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3/04/03
罰鍰金額
NT$16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3/04/02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23/04/02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處分日期
2023/04/02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污染道路路面
處分日期
2023/03/31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MXR-7017)經本府111年11月14日府環噪字第1110317424號函通知並限期於111年12月13日前至指定地點接受噪音檢驗。貴公司另於111年11月18日申請至新竹市接受檢驗,且經新竹市環境保護局111年11月29日竹市環空字第1110029526號函通知並限期於112年2月3日前至指定地點接受噪音檢驗。本案經新竹市環境保護局112年2月17日竹市環空字第1120003628號函復查處結果,貴公司車輛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5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90分貝,超出值5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28-2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36-3B)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延壽段523地號等1筆-「海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無障礙車位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3月4日(星期六)12時36分前往稽查,現場動力機械(怪手)作業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3/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民光路121號從事餐館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25日(星期六)22時06分前往稽查,查臺端未領有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登記,逕於店內使用擴音設備進行歌唱行為,於本府公告禁止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3/30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4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延壽段523地號等1筆土地起造之「海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集合住宅、無障礙車位新建工程」稽查,查該工程於施工期間缺失如下:防溢座阻隔廢水溢流之效果不佳致泥砂流出;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鋪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或造成工地出入口及其延伸之道路有路面色差,綜上,未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定辦理
處分日期
2023/03/30
罰鍰金額
NT$5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桃園區桃園段公館頭小段16-8地號等12筆-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3月1日派員至桃源橋勘查,見有泥黃色廢水自箱涵排放至東門溪水,經循水路上游巡查,查獲貴公司工程開挖作業產生之廢水及淤泥以沉水馬達抽取經PVC 管線至沉澱槽處理,惟清理沉澱槽時導致黃泥廢水及淤泥排放至東門溪,造成明顯色差,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3/03/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12月14日派員前往本市新屋區長祥路300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從事廢鋁(R-1304)批發零售業,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處分日期
2023/03/29
罰鍰金額
NT$1,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未領有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3/03/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CY-544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PB-583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平鎮區龍南路688號經營彬琪步六八八小吃店(餐館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4日0時46分許派員稽查,發現臺端設置非屬營業用卡拉OK伴唱視聽設備提供顧客使用歌唱,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一、(七)「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從事使用非屬營業用卡拉OK之行為」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三段690地號等14筆-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22日(星期三)22時1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及壓送車)刻正進行灌漿作業,於本府公告之管制行為時段使用動力機械產生噪音致妨害安寧。
處分日期
2023/03/2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獲信一預拌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南崁廠,現場新增一座貯槽作為貯存WM02清洗廢(污)水用途,新增一條管線將WM01輸送帶廢水傳輸至T01-02收集槽。
處分日期
2023/03/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1年12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110358754號函說明三表示,貴事業承攬越峯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1)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1134號]已於111年4月23日先行動工,其工程進度達45%。惟本局於112年1月3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3月15日派員至貴事業現場勘查,稽查當時貴事業將廠內所收受廢棄物廢鐵(廢棄物代碼:R-1301)進行壓製成鐵製品原料,並經現場人員表示所製造之鐵製品原料為機台測試所產出,惟貴事業未經桃園市政府審查核准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再利用檢核),逕行收受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該公司「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製程屬「第一類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蒸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檢測一次,第二次以後之例行性定期檢測,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該公司依前述規定應於111年9月30日前執行定期檢測,查該公司於111年9月13日執行定期檢測,檢測項目為戴奧辛,惟貴公司未完成執行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等應定期檢測項目。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有機染料/顏料化學製造程序(M04)(操證字第H6363-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2年2月16日派員前往稽查,周界有發現異臭味情形,後進廠勘查時污染源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071)作業中,查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35)壓差值:2.5cmH2O (許可核定範圍:4~12 cmH2O),貴廠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78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廢棄物焚化程序(含一般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廢棄物焚化處理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059-02號),應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以下簡稱CEMS管理辦法),並屬於第四、五批應設置連續自動監測設施及與主管機關連線之固定污染源,應監測項目為氮氧化物、氧氣、排放流率、一氧化碳、氯化氫、不透光率及二氧化硫。排放管道P001因監測儀器採樣管線破損,依CEMS管理辦法向本府申請至提報監測設施確認報告書完成審核前執行週檢測做為替代方案。惟查貴公司提送之週檢測報告,其中氯化氫檢測結果111年12月22日為170 ppm、112年1月17日為48.1 ppm,,不符合「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定氯化氫排放標準值40 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及廢棄物焚化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8條附表一、廢棄物焚化爐一般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01-S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1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17-Q9、營業大貨車)於112年3月8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35-TC、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82-QS、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6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06-R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17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51-AN、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2年3月1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K-910、營業大貨車)於112年3月9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2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45-QP、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1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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