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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7801 - 7850 筆)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132-VK、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2F-813、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405-R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42-AJ、營業大貨車)於112年2月2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2F-412、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C-2918)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991-UA)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A-7569)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E-276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12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19日10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85.1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至111年12月23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2月27日15時24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169,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111年3月9日因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第8條及第10條規定,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貴公司於111年3月22日前完成改善;並續於111年7月22日派員至違規地點複查,查獲貴公司現場仍未完成前開改善事項:(一)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二)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鐵板)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缺失點數4點。(三)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缺失點數10點。(四)上述缺失共計18點。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4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1).工地週界:圍籬高度不符合營建工程分級、所在地空氣品質防制區之規定或圍籬種類不符合規定(2)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致影響防制效果(3)車行路徑: 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4)裸露地表:採配合定期噴灑化學穩定劑、地表壓實且配合灑水、設置自動灑水設備或依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項規定配合定期灑水,但噴灑面積、量或頻率不足,致影響防制效果或未依規定記錄用水量者(5)監測錄影紀錄:未依管理辦法附表四監測儀表項目及頻率規定進行記錄或紀錄未保存一個月備查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富國路229巷28號旁從事廢鋼骨、鋼筋及廢鐵販賣行為,案經本府環境局111年12月21日派員至桃園區富國路229巷28號旁稽查,該址有一灌溉溝渠有油花情形,後本局循溝渠上游巡視,經查該油花係貴公司場內堆置物經雨水沖刷夾帶油漬及繡粉流出場外溝渠,造成下游溝渠污染,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2月15日派員至霄裡分渠見溪水有泥黃色情形,沿該址水路往上游巡視,查得貴公司從事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新興路1329之1號旁),適時進行基地開挖作業,將工地產生之黃泥水以抽水馬達抽取至沉澱槽處理後排放,惟沉澱槽處理效果不佳,導致黃泥廢水經由沉澱槽排放至道路側溝,續流至霄裡分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霄裡分渠)。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1月16日派員至經濟部工業局觀音工業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雨水放流口(RD09)勘查,現場排放水質呈現明顯濁白色並帶些許浮渣之情形,再至貴公司雨水放流口稽查,亦有大量濁白色廢水排放情形,其前述水體污染型態皆相符。經查前述污染源係自貴公司112年1月15日發生火警所產生之消防廢水,因未有效使用相關設施圍堵,造成明顯消防廢水經廠內雨水溝渠再續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富林溪)。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5日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富國路717巷31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堆置大量(廢鋼骨、鋼筋、鐵皮及鐵屑等)經分類後從事販賣行為,屬共通性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告發,並限期貴公司於111年4月5日完成改善,本局於111年5月10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為完成改善,並於111年12月13日再次接獲民眾陳情再次派員前往稽查,惟貴公司仍從事共通性再利用行為並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貯存以1年為限,其須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2個月前向貯存設施所在地之地方主管機關申請延長,並以一次為限,且不得超過1年」,先予敘明。二、本局於111年9月1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勾稽區間:110年1月至111年7月),貴事業(管制編號:H42A0884)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 ,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廢棄物代碼:C-0173)]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完成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1年12月28日派員前往本市桃園區大林里大原路16巷21號稽查,貴公司從事電子零組件製造業,製程產生廢布(D-0803)、廢塑膠(R-0201)及廢油墨(D-2405),且資本額為新台幣200萬,屬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貴公司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暨「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之公告事項一:「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如下:(一)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製造業,且其登記資本額在新臺幣20億元以上者。…」;公告事項二:「指定公告應置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之事業,應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一人。…」;公告事項四:「事業聘僱之專業技術人員未能從事業務或離職時,該事業應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應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專業技術人員另聘時,該事業應於15日內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並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異動」,先予敘明。二、本局於111年12月27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貴事業(管制編號:H48A0121)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0年1月10日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逾20億元,依前揭規定應設置至少乙級以上處理技術員1人,再查環保署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線上審查(案件編號:LC20221205010)申請書件,貴事業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09年5月31日離職,惟貴事業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並於90日內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繼任,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依據高雄市政府111年12月16日高市環局土字第11142700000號表示,貴事業以帳號「ruyu9833」於露天拍賣網站刊登販賣「【現貨+免運】德國拜耳 拜滅士 蟑螂藥 強效家用非無毒特效廚房連環 滅殺蟑膠餌 DX-露天拍賣 」及「【現貨】德國拜耳拜滅士 殺蟻膠餌 無色無味 白蟻剋星 螞蟻剋星-露天拍賣」之產品,涉非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逕行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2年2月7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貴公司111年11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2年2月7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臺端所有杰勝企業社111年10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112年2月7日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營運紀錄申報系統結果,臺端所有阡益企業社111年12月之營運紀錄迄今尚未申報,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06-VK、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49-HX、營業大貨車)於112年3月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F-436、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10-YZ、營業大貨車)於112年2月2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616-BS、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2-702、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A-A83、營業大貨車)於112年2月2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A-D80、營業大貨車)於112年2月2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S-306、營業大貨車)於112年2月24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A-698、營業大貨車)於112年2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D-1817、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0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1931、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5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G-5615、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1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6-300、自用大貨車)於112年2月2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M-369、自用大貨車)於112年3月2日行經「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林口長庚紀念醫院、郵政物流與華亞科技園區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5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732-T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Q2-59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683-F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9596-Z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6473-PD)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822-T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69,75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區三民段28地號承造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8月23日派員稽查,稽查時現場正進行地下開挖作業,查該工程產出之含淤泥廢水未妥善沉澱,致含淤泥廢水排入文中路雨水箱涵內,後續流至東門溪(南崁溪支流),污染本府104年6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40151682號函公告之管制區水體,影響水體品質,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8月29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7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桃園區建國段752地號起造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28日派員稽查,現場應設有1座沉砂池,惟本次稽查時現場無設置沉砂池且未有定期維護、清理淤沙紀錄,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及第10條第1項規定,並限期至111年11月27日前改善完成,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1月30日前往複查,複查時該工程仍未設置沉砂池,亦無保存定期維護、清理淤沙紀錄,仍與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內容沉砂池之規定不符。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桃園市龍潭區干城段480地號等3筆土地承攬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22日派員至該工區旁稽查,現場正排放黃色廢水,稽查時正進行地下室出土作業,查獲貴公司工程作業廢水(黃色廢水)未有效收集沉澱作業,逕自以沉水馬達抽自工區外溝渠,再續流至泉水坑,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泉水坑)。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7月27日派員至本市龍潭區建龍一街1巷後方稽查,查現場溝渠及路面皆有大量食用油油污及乳白色廢水情況,且有阻塞情形,巡視至上游見貴廠之一塑膠管線正排放廢水,查貴廠從事食品製造業(蔥油餅及蛋餅餅皮),廠內清洗區雖設置油水分離槽,惟處理效果不彰,導致大量含油廢水排出廠外溝渠(龍潭區建龍一街1巷後方溝渠),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水質。
處分日期
2023/03/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管制編號:H51B5949)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0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修正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8.化學製品製造業],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二、依貴公司111年10月4日事字第2022101101號函暨附件,貴公司於110年12月1日至111年9月15日製程產出有害事業廢棄物「其他前述化學物質混合物或廢棄容器(B-0199)」,惟本局於111年10月7日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經核准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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