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4451 - 145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8/1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廢液(氫離子濃度指數小於1)貯存設施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之廢棄物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0/08/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6月9日派員前往貴事業登記地址稽查,現場作業中,查獲貴事業以太空袋裝之鋁屑(R-1304)貯存容器未保持清潔完整,致廢(污)水滲出、污染地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1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收受事業產生之廢塑膠再利用為塑膠粒原料
處分日期
2020/08/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向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密胺板及木漿板,108年9月前將加工鑽孔後之密胺板(其墊板上下皆有塗佈上膠(環氧樹脂))及未加工不良品(未鑽孔)密胺板皆由合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派車載回處理,惟該公司未領有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證,貴公司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進行處理。
處分日期
2020/08/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9年6月18日派員前往違規地點(本市龜山區忠義路1段868之1號前)稽查,查獲貴公司員工將清洗調色桶及油漆刷後之白藍色漆料倒入場內溝渠,致污染水溝,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食品製造/處理程序-屠宰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403-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30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自109年2月1日起迄2月29日期間,貴公司每日鴨隻屠宰數量皆超過前揭許可證登載數量(許可登載為2,400隻/日),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龍祥街9號後方承造店鋪、集合住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2月28日13時32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打摏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文化一路與文青路交叉口承造商場、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0月17日7時36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小型吊車及電梯)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溪區介壽路568號前承造桃園市台4線路燈改善工程道路修復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0月19日6時37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壓路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正光一街、如意十三街交叉口承造秉祐企業有限公司-醫院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0月19日7時26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吊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西門里博愛路170號2樓經營麒麟時尚大酒家,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30日23時17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八德區忠孝街與大同路交叉口承造桃園BOT污水管線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2月19日23時4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及堆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廢水沉澱池之沉澱效果不佳,導致產生之黃褐色廢水及褐色豆渣排出廠外,並續流至承受水體(茄苳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47,83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一號下游處進行108年度桃園市(南區)渠道疏濬清淤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工程施工因未妥善採行水污染防治措施,致該河段其上、下游水質變化(懸浮固體)已大於30%,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因維修沖壓機不慎將機油滲漏出,經雨水沖刷至水溝後,再續流至承受水體(大坑缺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100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於109年6月10日完成機構地址變更,惟遲於109年7月24日(本局收文日)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8/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本市中壢區青埔國民小學第二期新建校舍工程,惟貴公司於工地場外清洗車輛,致洗車產生之黃色泥水污染場外路面及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8/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桃園市觀音區草漯第一、三、六區整體開發單元市地重劃統包工程,工程產生黃泥色作業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施沉澱池沉澱,逕自排放於道路側溝,後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8/0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洗農肥桶槽時不慎讓該股廢水流入場內雨水溝渠,導致廢水由場內雨水溝排入場外溝渠,後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老坑溪)。
處分日期
2020/08/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所屬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吉韋名已於109年4月10日離職,貴事業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本局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09
罰鍰金額
NT$9,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貴事業廢水處理程序產生電鍍製程之廢水處理污泥,但下述製程所產生者除外:(1)鋁之硫酸電鍍(2)碳鋼鍍錫(3)碳鋼鍍鋁(4)伴隨清洗或汽提之碳鋼鍍錫、鋁(5)鋁之蝕刻及研磨。(廢棄物代碼:A-8801);電鍍製造程序產生銅及其化合物(總銅)(僅限廢觸媒、集塵灰、廢液、污泥、濾材、焚化飛灰或底渣)(廢棄物代碼:C-0110)及印刷電路板製照程序產生廢酸洗液(廢棄物代碼:R-2502)合計逾60公噸,遲於109年7月23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2)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639-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6日派員前往稽查,於排放管道(P201)採樣檢測結果,異味:1,740,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異味:1,000)。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堆置場作業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216-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3月22日派員前往本市蘆竹區濱海路一段124之1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缺失說明如下:(一)堆置區(X001)未覆蓋防塵網(許可登載為採全區覆蓋防塵網)。(二)場內道路皆發現有掉落明顯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且帶出場外路面(許可登載為外來運輸車輛入場時,需使用防塵布抑制污染物逸散,且運輸過程不得掉落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於地面,又避免逸散性物質被帶出場外)。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之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現場儀錶顯示值:洗滌塔(編號A001)之洗滌器壓降為75pa=7.5mmH2O、吸附設備(編號A002)之設備壓降為51pa=5.1mmH2O、洗滌塔(編號A101)之洗滌器壓降為0.3Kpa。以上未符許可證規範並逾許可操作值10%之誤差,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28-ZV)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6471-KN)排放黑煙污染度為6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105-JV)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W6-7407)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2,7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牌照號碼:081-NMJ)109年06月0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大溪區介壽路718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92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3分貝,超出值9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大華二街與正康一街交叉口承造誠永營造-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3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7日10時13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9.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08年7月19日17時前完成改善;108年8月13日14時10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7.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5.7分貝。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未設置防制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工區內運送車輛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26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放流水化學需氧量:436mg/L、懸浮固體:73.5mg/L、真色色度:618色度單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懸浮固體:30mg/L、真色色度:550色度單位)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148,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2日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8年9月23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524),限期於108年10月22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本府環境保護局限期改善屆滿108年10月23日派員複查,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50.9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30mg/L),認定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9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700mg/L、懸浮固體:631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20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10月7日派員複查採樣放流水,化學需氧量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未依規定改善經於108年10月25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3328),限期於108年11月15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11月18日本府環境保護局再次派員複查,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258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往貴公司承造之陳永豪診所新建工程稽查,工程產生黃泥色淤泥作業廢水未經廢水處理設備沉澱槽沉澱,逕自排放至區外道路側溝,後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老坑溪)。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3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發現新增一座廢水處理設備(沉澱桶)及現場逕流廢水沉砂池(ST01)、沉砂池(T01-1)、沉砂池(T01-2)位置皆與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登載內容不相符。
處分日期
2020/08/07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47.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操作許可證「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其他合成樹脂或塑膠製造程序(M03),證號:H2369-11」,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5月13日到現場執行管道P004稽查檢測,受測污染物為揮發性有機物。查核時污染源E301(反應區)運作中,該製程需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13條第1項表規定,排放濃度150ppm以下之規定。本次檢測委由勇鑫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進行採樣及分析作業,檢測結果:VOCs削減率結果實測值防制設備前端濃度5050ppm,P004排放管道出口濃度301ppm,標準為出口排放濃度150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爰依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華亞段134地號附近承造廣達電腦第三生產大樓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2月7日23時1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打樁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命貴公司限期改善至108年12月8日0時整(限改通知書編號:002787);本府環境保護局又於108年12月8日0時50分派員前往複查時,貴公司逾期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文青路、文青六路交叉口承造龜山區桃園機場捷運A7站地區水資源回收中心第一期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9月16日22時3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大華二街與正康一街交叉口承造誠永營造-桃園區埔子段埔子小段2039-3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7月17日10時13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打樁機作業中,於周界量測均能音量為89.6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6條規定之日間營建工程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3款規定限期於108年7月19日17時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後續於108年7月22日13時37分派員前往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均能音量為78.2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72分貝)。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9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平安段603地號等4筆土地承造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現場正進行出土作業,惟因沉澱池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泥黃色廢水及淤泥排出工區外道路側溝,後續流至承受水體(老街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接161kV大潭新~林口線地下電纜管路統包工程(第二工區),黃泥色作業廢水未經廢水沉澱池沉澱,逕自排至道路路面流入道路側溝,後續流至下游承受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現場清點豬隻為593頭,已超過每日最大飼養核准量500頭,未依貯留許可文件之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50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26日派員至貴廠複查採樣,懸浮固體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經於108年10月21日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編號:002113),限期於108年11月20日前完成改善在案,嗣改善期限屆滿108年11月21日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再次複查,檢測結果懸浮固體174mg/L,仍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116mg/L、化學需氧量:301mg/L、懸浮固體:16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生化需氧量:80mg/L、化學需氧量:150mg/L、懸浮固體:80mg/L)。
處分日期
2020/08/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違規情節
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吡啶」一瓶淨重(含瓶重)707.49公克,含量95%W/W以上,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ㄧ類毒性化學物質;商品「四氯乙烯」一瓶淨重(含瓶重)1,195.18公克,因濃度未知,故本府環境保護局另於109年6月4日派員採樣該商品並送驗,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109年6月23日(109)環檢一字第2474號檢測報告,確認送驗商品含量為85%W/W以上,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0%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ㄧ、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之規定

第 290 頁,共 77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