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301 - 83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1/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9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9
- 罰鍰金額
- NT$16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前經本局110年4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仁德區德糖路85號堆置事業廢棄物,且貯存區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以致由貯存區產生之廢液,未收集而污染地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2款規定。案經本局110年6月10日以環事廢裁字第110062428號裁處書裁處並限期於110年7月9日完成改善,惟本局於110年7月14日前往複查,發現貴公司上開貯存區仍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未依規定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9月3日於本市新市區中山路139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認定貴商號所有101年1月出廠(第4期引擎第5期車)的B*X-5183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9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且取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2012年車型年符合重型柴油及替代清潔燃料引擎汽車第四期排放管制標準1.0m-1。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14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屠宰業及肉品市場,經本局於110年3月6日派員稽查,並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116 mg/L(標準值80 mg/L),未符合屠宰業及肉品市場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之事業,其產生之廢棄物應依廢棄物清理法之相關規定辦理,經本局於110年8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清除前未依規定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29日下午19時05分派員至東區龍山街55巷57號稽查,發現貴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垃圾未落實垃圾分類。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30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台江大道五段(聖母段343地號)發現貴廟整理更換神明衣物,就地以金紙燒化,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周界外目視確認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一、經本局109年7月9日派員於本市新營區復興路1069號斜對面,執行目視判煙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96年11月出廠的A*B-0572號自用小貨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貴公司於109年8月20日前到檢;惟檢測期限屆期未完成改善,已違反上述規定,本局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規定,以109年11月18日環空字第1090135520號函附第1次裁處書,裁處新台幣1萬元,並限期貴公司於109年12月14日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按次處罰;惟貴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規定,本局再以110年6月2日環空字第1100054310號函附第2次裁處書,裁處新台幣1萬元,限期於110年6月18日前完成改善。二、惟查貴公司檢測期限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是本局將依同法第79條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法準則第8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8月27日於本市柳營區德元埤大道二段往柳營交流道方向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100年9月出廠(第4期車)的2*59-Q8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1.2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之間排放標準為1.0m-1。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在違反地點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店所排出之一般廢棄物 (一般垃圾) 未依執行機關指定時間、地點及作業方式,交付清除,任意棄置於違反地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9/0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8月23日於本市安南區北安路四段103-19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2年4月出廠(第1期車)的8*-261號營業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3.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6月30日以前排放標準為2.8m-1。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8月31日於本市後壁區國道一號北上新營地磅站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商號所有91年6月出廠(第3期車)的0*2-T8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6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8月27日於本市後壁區德元埤大道二段往柳營交流道方向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2年3月出廠(第3期車)的A*M-1583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柳營肉品廠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等情形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8月4日查核發現其D-0901有機性污泥於109年11月、110年1月,及R-0902食品加工污泥於110年1月等期間,皆有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再利用機構),經濟部工業局於110年3月3日查核發現貴公司再利用產品品質未依「CNS 2230再生橡膠」之檢測方法進行檢測。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6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4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7月28日派員督察,貴公司(管制編號:R8500260)領有飼料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經查發現許可證內容需紀錄A105~A108等4座洗滌塔之洗滌液pH值,紀錄週期為每小時1次,次查貴公司提供110年1月~7月製程設備防制設備維護保養檢查表,自110年1月1日~7月27日期間僅記錄該項數值每日1次,未依許規定頻率(每小時)紀錄,且貴公司代表亦自承該期間未按時紀錄亦無資料補充,故貴公司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有督察單(含照片)可稽。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8月13日於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83年8月出廠(第2期車)的K*N-5633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4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2年7月1日至88年6月30日排放標準為1.6m-1。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違規情節
- 110年8月23日於本市安南區北安路四段103-19號旁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3年11月出廠(第3期車)的4*97-KB號自用小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1.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奇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火ABS產線新設專案-F儲槽區土建新建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新市區新晶段61、62及63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0)南工造字第01762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7月30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新建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新建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新建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3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3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期限至113年10月18日止),經查貴公司製程370001產生A-8801電鍍污泥,查最近一次清運聯單R140186211000013,貴公司係委託岡聯事業有限公司清除機構清運至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機構,現場備有合約,且合約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經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稽查,現場查看廢棄物貯存區B-0299、R-1306、A-8801與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配置圖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期限至113年10月18日止),經查貴公司製程370001產生A-8801電鍍污泥,查最近一次清運聯單R140186211000013,貴公司係委託岡聯事業有限公司清除機構清運至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機構,現場備有合約,且合約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經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稽查,勾稽110年1月至110年6月廢棄物A-8801申報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期限至113年10月18日止),經查貴公司製程370001產生A-8801電鍍污泥,查最近一次清運聯單R140186211000013,貴公司係委託岡聯事業有限公司清除機構清運至可寧衛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機構,現場備有合約,且合約期限至110年12月31日止。經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稽查,現場查看廢棄物貯存區A-8801、B-0299有害事業廢棄物未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份。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並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許可期限至114年11月10日止),經查貴公司製程250019產生D-0902 無機性污泥,查最近一次清運聯單R14226711000080,貴公司係委託家肯、家茂事環保有限公司清除機構清運至長信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機構,現場備有合約,且合約期限至111年12月31日止,惟本局於110年8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109年7月廢棄物D-0902無機性污泥申報質量不平衡。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3月15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電鍍製程之前處理程序產出廢油混合物D-1799,收集後以50加侖鐵桶盛裝貯存,每月產出100公升至140公升,查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以上違規事實,經本局於110年5月26日處罰緩並限期110年6月30日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經本局110年8月11日現場複查,發現貴公司廢棄物D-1799仍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2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2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26日上午9時54分派員至北區公園北路156號前稽查,發現貴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垃圾未落實垃圾分類。
- 處分日期
- 2021/09/0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3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楠西區從事預拌混凝土拌合業,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混凝土拌合程序(M01)」(南市府環操證字第D057500號),經本局於110年7月2日派員稽查,現場混凝土拌合程序(M01)正常操作中,查許可證核准原(物)料使用規定,為卜特蘭水泥、碎石、一般建築用砂、自來水等,惟現場發現有管線標示F級飛灰進料口及爐石進料口,貴公司亦出示110年5月31日購買爐飛灰發票及110年6月2日、110年6月3日預拌混凝土出料單載明中聯爐石100級、六輕飛灰F級等資料;綜上,貴公司未依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0年7月1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南區萬年路363號發現貴公司堆置廢電纜、混合五金廢料及變壓器等事業廢棄物,另查貴公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案址為貯存場所,明顯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9/0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9月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9月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31
- 罰鍰金額
- NT$22,45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7月14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2,43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7,09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923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1/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1/08/31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日(110年8月31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31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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