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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

共 29,87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8351 - 8400 筆)

處分日期
2021/08/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並有孳生孑孓情事,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之虞,本局現場已採樣並拍錄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8/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校於違反地點發現有未妥善清理之積水容器(帆布),並已採集得幼蟲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08/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水桶),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8/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水槽),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8/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未妥善清理積水容器(圍籬),已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現場已為相關影像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8/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發現貴公司新營廠於108年7月起將所產生之事業廢棄物(廢塑膠混合物)委託未領有清除、處理許可證之峰林工程行逕行清除、處理。
處分日期
2021/08/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3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30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30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商號係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臺南市廢乙清字第0042號〉,原機構清除技術專責人員設置為高嘉蔚。貴商號110年7月13日以佳成環字第11007-01號函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廢棄物清除專責人員變更為洪偉豪,經查察比對發現貴商號原專責人員高嘉蔚於110年6月15日離職退保,貴商號未依規定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本局備查。
處分日期
2021/08/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9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9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8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8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攬「台積電南科再生水廠C棟-F棟及附屬設備新建工程」(工程地號: 臺南市善化區善科段135地號),領有建造執照((110)南科(南)建字第001號)且已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本局人員於110年7月5日至現場查核,發現前揭新建工程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經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新建作業,是貴公司未依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至本局審查核准,即先行辦理新建作業,進行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一般事業廢棄物。
處分日期
2021/08/27
罰鍰金額
NT$3,00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產生之副產石灰廢棄物未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第1目規定,依同法52條處罰鍰並限期103年5月28日前完成改善,惟貴公司屆期仍未完成改善,本局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執行954日按日連續處罰在案。本局110年4月6日派員複查發現貴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爰依同法同條規定,以110年4月27日環稽字第1100043211號函附環土廢裁字第110041745號處新臺幣(下同)300萬元,限期貴公司文到後翌日起65日內完成改善,屆期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公文於110年5月3日郵務送達)。本局110年7月15日派員複查,認定貴公司堆置於麻豆區官輝土資場及左鎮區宏昇土資場總計54,771.2噸副產石灰廢棄物仍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依同法同條規定,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7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7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違反地點有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指定清除地區內,排出油脂汙染水溝造成堵塞,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在違反地點有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之行為,本局業已拍照存證。
處分日期
2021/08/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16日上午6時54分派員至永康區大橋二街190號稽查,發現貴管理委員會所排出之垃圾未落實垃圾分類。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牛隻畜牧業,經本局110年7月8日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原廢水池以沉水馬達抽至厭氣池時,並以三通及閥門控制,將廢水經由放流管排至放流口場外,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而由核准登記之放流口排放,本局於放流口採集水樣一組,檢驗結果懸浮固體檢驗值632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驗值1,990mg/L(標準值45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225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南科廠,原設置廢水專責人員林○○因故於110年5月28日離職,未由設置之代理人代理並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以書面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造紙業,領有貯留許可文件已於110年2月8日逾期,經本局人員於110年5月26日前往稽查發現,貴公司製程所產生之廢(污)水以塑膠管收集至原廢水槽貯留、後續回製程使用,惟貴公司未領有貯留許可文件逕行運作。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
違規情節
本局人員於110年4月19日稽查,發現貴公司於本市佳里區六安段939地號(乙種工業用地)堆置木屑、木材等木材混合物預作破碎做成燃料原料,惟貴公司未領有廢木材再利用檢核相關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附表編號2廢木材相關規定,經本局於110年6月9日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罰鍰,並限期於110年7月10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經本局於110年7月20日前往現場複查,該案址仍堆置大量廢木材,且貴公司仍未於限期內取得再利用檢核相關文件。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6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6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臺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第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市永康區公所接獲通報永康區網寮里永吉路136號旁貴公司所有空地(大灣段6233地號)雜草叢生高度逾100公分,未依規定刈除,並於110年6月29日函文限期於文到10日內改善;惟經永康區公所於110年7月22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並未改善。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110年7月29日派員稽查,經於本市仁德區中山路48巷13號前,發現貴公司鋁合金加工鋁屑掉落上址出入口道路。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誠街86號對面工地(裕東段108、117等2筆地號)貴公司工地內地下3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裕聖路308號對面工地(裕東段899-5~-8等4筆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08/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21日派員稽查,於本市仁德區太子路32號旁(岳王段194-11地號)貴公司工地內電梯井,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民眾檢舉照片,於110年8月10日上午發現貴啇號於違規地點露天燃燒雜草、木料,現場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於周界外明顯可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110年7月5日於本市官田區渡頭里三塊厝7-66號附近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99年4月出廠(第4期車)的7*6-SS號營業遊覽大客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8月16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8月13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95年10月1日至100年12月31日排放標準為1.0m-1。由系統預帶,無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110年8月13日於本市南區濱南路487號前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0年6月出廠(第3期車)的5*5-Y3號營業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2.7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38條第1項,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勾稽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聯防系統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加入全國性聯防組織,經本局於110年7月30日派員稽查確認,貴公司於110年4月至5月期間運送毒性化學物質環氧乙烷至高雄市醫院,違規事實明確。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南區督察大隊至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公司107年原料使用量共計6377.811公噸,產品量共計5054.48公噸,廢棄物量共計1385.41公噸(廢棄物量=原料量-產品量為1323.331公噸);108年原料使用量共計5722.794公噸,產品量共計4361.87公噸,廢棄物量共計1270.09公噸(廢棄物量=原料量-產品量為1360.924公噸);109年原料使用量共計5664.4115公噸,產品量共計4232.63公噸,廢棄物量共計1356.06公噸(廢棄物量=原料量-產品量應為1431.7815公噸);110年1月至6月原料使用量共3048.281公噸,產品量共計2483.922公噸,廢棄物量共計781.023公噸(廢棄物量=原料量-產品量應為564.359公噸)。是貴公司107年至110年6月間原料量、產品量、廢棄物量申報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6月28日派員稽查,於本市東區仁和路122號,發現貴公司自辦倉庫、棧房、棚架拆除工程所產生碎石、鋼筋等營建廢棄物,堆置於空地內,未保持清潔完整,致產生污染地面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公告一定規模之事業,經本局於110年5月5日執行聯合稽查,發現貴公司產出廢木材棧板、廢紙、廢鐵等事業廢棄物,惟未於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中登載,且未依規定向本局辦理變更。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5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5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7月26日派員稽查,於本市安南區州南路200號對面(州南段1695、1695-17~63、1695-72~92等68筆地號)貴公司工地內1樓地面,發現積水未妥善清理,孳生孑孓,有事實足認為有孳生病媒蚊幼蟲之虞。
處分日期
2021/08/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本局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5南市廢清乙字第269-1101231-00號),經新竹市環境保護局110年6月29日竹市環廢字第1100016303號函檢附貴公司勾稽資料移請本局查處,經查貴公司109年1月至12月清運事業廢棄物至新竹市焚化廠進廠量為39.71公噸,惟貴公司卻未申報清運聯單及營運紀錄,顯未依規定申報。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永康一廠於本市永康區從事飼料製造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飼料製造程序(M07)操作許可證,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10年7月8日督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南台灣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對貴公司永康一廠飼料製造程序(M07)之排放管道(P703)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ㄧ袋,檢測結果為412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異味污染物排放管道標準值2000,有稽查單及檢測報告書(編號:R1100389A11)可稽。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1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安定區從事瀝青混凝土製造程序,領有本局核發固定污染源許可證(南市環空操證字第D0455-00號),本局110年4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經查現場有以下缺失1.X103~X106堆置場上原物料堆置已超出阻隔牆外,且堆置物覆蓋防塵網未達90%以上,阻隔牆上方設置灑水器未能噴灑至阻隔牆外砂及碎石之原物料。2.X101及X102刨除料堆置區覆蓋防塵網未達90%以上。3.另在原許可證規定堆置區外,亦新增多處放置刨除料及級配料。貴公司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4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及燃料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3條規定,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於110年月7日19完成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貴公司於110年7月6日提出申請完成改善;惟經本局於110年7月23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複查,現場貴公司正常營運中,然其上述3.另在原許可證規定堆置區外,亦新增多處放置刨除料及級配料仍未清理完成改善,是本案認定未完成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規定並按次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110年8月11日於本市新市區豐華里53-10號斜對面進行路邊攔查排煙檢測,貴公司所有91年1月出廠(第3期車)的7*8-T5號自用大貨車經攔檢,檢測結果黑煙達7.0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3目,之
違規情節
110年6月30日於本市新市區新市地磅北上處目視判煙稽查,認定貴公司所有89年10月出廠(第3期車)的K*E-6370號營業貨運曳引車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10年8月12日前到檢,該車輛於110年7月28日至雲林縣環境保護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1.5m-1,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排放標準為1.2m-1。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飼養豬隻畜牧業,經本局於110年6月17日派員稽查,於放流口採取水樣一組送驗,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檢驗值642 mg/L(標準值600mg/L),生化需氧量檢驗值134 mg/L(標準值80mg/L),未符合畜牧業(非草食性動物)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處分日期
2021/08/2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日(110年8月24日)本局尚未收到貴公司所提送之完成改善證明文件,即貴公司仍未將臺南市安南區學南段516地號堆置焚化爐底渣廢棄物改善完成,認定110年8月24日共計1日亦未改善完成;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2款暨廢棄物清理法按日連續處罰執行準則第6條第1款規定依法裁處,並請迅予改善,倘仍未完成改善,仍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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