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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2851 - 12900 筆)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111年11月29日派員至貴公司萬大廠稽查,發現貴公司萬大廠廢氣處理程序000004產出之廢棄物C-0111(鋇及其化合物(總鋇)),於110年10月申報貯存0.0001公噸、110年11月貯存0.0002公噸至111年11月29日止,已逾一年,惟未申請延長貯存期限,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規定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雜草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工程施工泥沙未妥善清理,致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場內保麗容容器積水未妥善管理,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垃圾)。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牧場飼養區環境清洗不佳,影響環境衛生情事(周界外聞到豬糞尿異味)。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
違規情節
牧場豬舍環境清洗不佳影響環境衛生情事(周界外聞到豬糞尿異味)。
處分日期
2023/09/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工區南側建材堆置處未妥善管理,致塑膠隔膜積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7月26日派員前往高雄市左營區興隆段856-2、857地號(先鋒路與介壽路交叉路口)稽查,依據民眾提供之佐證影片,貴公司確實於管制時段(112年7月25日0時12分)使用灌漿車等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現場會同人員亦承認於上開時段有使用動力機具施工之行為,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第4項規定:「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7月30日派員前往高雄市楠梓區大學西路69號稽查,發現貴商號於管制時段使用吊車等動力機械進行吊掛作業,涉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第4項規定:「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6日至貴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01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5日至貴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53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2年8月28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經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係從事油品加工製造,領有工廠登記證(工廠登記編號:64007348)登記行業類別為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及資本額6百萬元,符合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2年8月28日會同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至貴公司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經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貴公司係從事油品加工製造,領有工廠登記證(工廠登記編號:64007348)登記行業類別為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及資本額6百萬元,符合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1年00月00日函附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樹區維新段00地號等18筆(地址:本市大樹區九大路河濱一巷00號,原使照:(00)高縣建使字第0000號)建築物拆除執照申請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即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111年00月00日函附貴公司位於本市大樹區維新段00地號等18筆(地址:本市大樹區九大路河濱一巷00號,原使照:(00)高縣建使字第0000號)建築物拆除執照申請書,核屬公告列管事業,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即已先行動工全部拆除,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2年8月2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稽查是日發現貴事業收受廢機動車輛之車殼,經破碎、水洗等程序,其衍生之廢塑膠混合物、無機性污泥未依主要成分特性分類貯存、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未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設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1、4款、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112年8月21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發現違規情形如次:經查貴事業水洗後之廢塑膠未與再利用機構簽訂契約書,已分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暨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39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2月2日6時20分派員前往高雄市小港區高松路附近(坪北段419地號)空地稽查,於場區周界外下風處發現明顯粒狀污染物及木材燃燒異味,遂入場查察,查貴公司代表人係承租該址並將大量木材、木屑堆放場內,係因堆置區管理不當產生自燃,火災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及木材燃燒異味,惟未設置相關收集、處理防制設備,致散佈於空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033-Y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753-Y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716-Y2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B-876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6日至貴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23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會同轄區警員於上開時段前往本市田寮區埔頂1-6號前方產業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謝O輝;車號:KOL-56O7)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且表示未隨車持有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會同轄區警員於上開時段前往本市田寮區埔頂1-6號前方產業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曹O彬;車號:7O0-O6)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且表示未隨車持有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會同轄區警員於旨揭時段前往本市田寮區埔頂1-6號前方產業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梁O承;車號:KOG-96O7)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且表示未隨車持有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會同轄區警員於上開時段前往本市田寮區埔頂1-6號前方產業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胡O民;車號:KOG-73O1)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欲傾倒於田寮段699-5地號土地,且表示未隨車持有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於本市彌陀區從事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屬公告應設置乙級空氣污染防制專責人員之公私場所,原任專責代理人員林○○於112年5月31日離職,惟貴公司遲至112年6月30日方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ENS)/專責人員線上申請」提出專責代理人員註銷及設置申請(申請書案號:LC20210222009),已涉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4項暨空氣污染防制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7條第4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固定污染源二極體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證號:經加四景字第ABTB7680號)。本局於112年7月12日執行稽查發現該製程111年度原物料(乙醇)年使用量為2,120公升,超出許可核定年用量1,440公升,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AVX-0380號小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3 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經本局派員審視旨揭時段影片,發現工地內使用電鋸(動力機械)進行切割木材作業,查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准該時段施工之證明文件,已違反旨述公告事項第四項:「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2年7月12日17時29分派員至本市大樹區台29近台鐵鐵橋處稽查,發現該公司從事OO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鳳山營業處110年配電管路潛挖、橋樑附掛及零星管線管中管工程時,潛挖溢漿(位於台29近台鐵鐵橋下道路內線紅燈前路口停止線5公尺處),使用水車清洗路面後流入道路側溝,再流入舊鐵橋濕地水域,造成污染,現場請貴公司儘速完成搶修及路面清理。經查舊鐵橋濕地水域位於高屏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依據上述污染事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6日至貴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116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6日至台端經營之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様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684mgL(標準限值為600mg/L)、生化需氧量207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12年4月25日至貴畜牧場稽查時,經放流口採集水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626mg/L(標準限值為600mg/L)、生化需氧量218mg/L(標準限值為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機構設置有二台飲水機,其中一台飲水機飲用水大腸桿菌群採樣時間有:109年10月14日、110年7月28日及111年4月19日;另一台飲水機飲用水大腸桿菌群之採樣時間有109年10月14日、110年4月27日、111年4月19日,不符「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之經飲用水設備處理後水質,應每隔三個月檢測大腸桿菌群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會同轄區警員於112年8月4日10時35分前往本市田寮區秀峰3號前方產業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彭志煌;車號:KOE-52O2)載有營建剩餘土石方,且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僅出示土方來源證明書,非法定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會同轄區警員於上開時段前往本市田寮區埔頂1-6號前方產業道路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葉O曜;車號:KER-90O2)載有滿車的營建剩餘土石方,且表示未隨車持有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盆栽)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23/09/1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廢棄物(廢水)排放水溝
處分日期
2023/09/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本局接獲民眾陳情,於112年6月7日10時10分派員至本市大樹區瓦厝街OO號稽查時,該公司工廠從事印刷紙捲圖案及倉庫使用,製造過程產生之廢紙及收售產品使用過程損壞之木棧板,露天堆置於廠房門口空地致污染地面情事,又現場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設備或措施,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及第10條第1款之規定,本局依法舉發。
處分日期
2023/09/1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環保署勾稽從事鋁二級冶煉業者申報非有害集塵灰或混合物(D-1099)資料,111年月產出申報超出廢清書每月最大量,後經本局再次勾稽申報資料發現111年3、9月、112年2、3、4、5月D-1099產出量超出於原核准每月最大量38.88噸百分之十,惟未向本局辦理廢清書變更,已違反廢清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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