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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0951 - 31000 筆)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0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水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亂吐檳榔汁。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帆布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帆布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地面溝槽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底盤)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7/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7/07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631-GK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47%,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7/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106年度已違反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累計達3次。
處分日期
2017/07/07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04月05日查獲台端(即鈿興企業社)位於鳥松區水管路682號之1埋設管線排放事業廢水,經由溝渠至曹公圳下游並污染夢裡橋一帶河川。本局人員於到達上址工廠時,雖已停止排放廢水,惟台端(即鈿興企業社)所屬員工表示係稍早進行酸洗製程作業,嗣經會同台端(即鈿興企業社)所屬員工檢視該廠,設有pH調整槽、沉澱槽及酸鹼液桶等桶槽,另觀察沉澱槽內紅棕色廢液與陳情地點受污染之水色相當;經查該廠製程為白鐵及不銹鋼拋光及表面處理作業,並利用強酸液以酸洗的方式清洗金屬表面雜質,核屬水污染防治法列管之金屬表面處理業,惟台端(即鈿興企業社)僅有營利事業登記證,未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工廠登記證及相關環保許可文件;前述行為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事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者,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排放許可證或簡易排放許可文件後,並依登記事項運作,始得排放廢(污)水。登記事項有變更者,應於變更前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始可變更。」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7/0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花盆)
處分日期
2017/07/0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花盆)
處分日期
2017/07/07
罰鍰金額
NT$3,7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洗手台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7/07
罰鍰金額
NT$3,7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池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7/0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集水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市路竹區路科一路10號,本局派員於106年3月27日至貴公司執行許可符合度查核,經現場發現貴公司新設置一套膠帶製造設備及一台鍋爐(每小時蒸發量達4.200噸),其規模及操作條件已達環保署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及第六批第二類應申請設置及操作之固定污染源,惟該製程未領有設置或操作許可證,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未取得設置許可證即逕行設置。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655-HS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61%,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125-Y3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73%,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625-KU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1.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363-KJ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9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499-M3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3.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KZ-136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68%,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X7-171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40%,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386-GZ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不透光率達4m-1,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535-BN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34%,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0,0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現場請牧場人員提供按日水電表紀錄,惟現場人員表示最近因故未有抄表,現場已請牧場人員自今起及紀錄水.電表,並告知牧場人員未依規定按日紀錄水.電表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及罰則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38,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來函派員於106年6月5日至貴公司路竹一廠查核水污費時,發現其放流口(D01)水量計測設施於104年度及105年度未依規定每年至少校正一次,亦未依規定記錄其校正維護日期、校正維護期間之水量、校正維護結果及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未依本局同意之方式為之;前述情事,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略以):「事業設置之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應每年至少校正一次。...事業於校正維護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時,應記錄其校正維護日期、校正維護期間之水量及校正維護結果,並保存五年。校正維護期間水量之記錄方式應依主管機關同意之方式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1,669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現場請牧場人員提供按日水電表紀錄,惟現場人員表示最近因故未有抄表,現場已請牧場人員自今起及紀錄水.電表,並告知牧場人員未依規定按日紀錄水.電表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及罰則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5月15日至貴牧場進行查核,經取樣化驗結果:懸浮固體224mg/L(標準限值為150mg/L)、生化需氧量106mg/L(標準限值為80mg/L)及化學需氧量801mg/L(標準限值為60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業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放流水標準第2條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3,7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第 620 頁,共 130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