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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151 - 152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5月22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發現,貴事業為食品製造業並產生廢食用油,且資本額達新臺幣250萬元以上,惟查貴事業尚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九)食品製造業)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於109年5月26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依貴事業檢具水污染防治許可證,且設計或實際已達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每日100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惟查貴事業尚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營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十三)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應申請排放許可證,且設計或實際已達最大日廢(污)水產生量每日一百立方公尺(公噸/日)以上之事業)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臺端廠內豆干製造產生之黃褐色廢水及豆渣流至廠外溝渠,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0/06/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於109年3月17日、109年3月31日等20筆申報聯單,已收受非有害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及一般性飛灰或底渣混合物(D-1199)共計333公噸,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開始營運收受處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KED-0021)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1052-GT)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1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051-TZ)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5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24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75mg/L、生化需氧量79.9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本局109年3月31日聯合稽查會勘紀錄內容,貴事業以廢銅經加熱抽出產製銅線,惟現勘發現貴事業同時產製產品銅錠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公告事項二、三、五規定,清運前述公告附件一第39項至第52項廢棄物之清運機具,應於108年6月30日以前裝置系統並經審驗機關審驗合格。依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來函所述,經稽查108年11月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GPS)車機異常名單,發現麥瑋環保工程股份有限公司108年11月8日遞送三聯單(編號A390036410800690號)之清除車輛(車號:759-R9)有「應裝置GPS而未裝置」之異常態樣,惟查前開759-R9車輛係為貴公司所有,其填報載運廢玻璃(廢棄物代碼:R-0401),屬前述公告附件一第44項之廢棄物,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先豐通訊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5月14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119490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8年6月27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6月27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其他金屬二級熔煉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3580-06號),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1日派員前往督察,查獲脈動式袋式集塵器(A003)之廢氣入口溫度為258℃,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許可證登載之操作值:100-180℃)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BBV-108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042-HZ)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台端從事食品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發現廠內作業廢水雖經油脂截留槽處理排放,惟油脂截留槽處理效果不佳,致明顯乳白色廢水及油脂排至廠房旁溝渠,並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之水體,影響水體品質。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3,40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平鎮工廠之封瓶製程有廢水產生,惟未納入廠區廢(污)水處理設施處理,且未登載於許可文件內,而排放至廠內雨水溝後流至廠外溝渠,並續流至下游水體(老街溪),另於廠內雨水溝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指數(pH):5.4、生化需氧量:514mg/L、化學需氧量:850mg/L,均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至9.0、生化需氧量:30mg/L、化學需氧量:100mg/L),且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五倍以上。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30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查貴公司廠內設有貯油槽2座(每座貯油槽容量為30000公升),已達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貯油場,且現場貯油槽並未設置防溢堤以防止油品洩漏,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10月31日派員前往貴公司所屬工廠(本市八德區崁頂路1160之1號)複查,發現貴公司仍使用營建工程等施工單位所產出之廢木材(板)作為鍋爐燃料,惟貴公司未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逕行從事廢木材(板)再利用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9年4月17日派員執行環保犯罪案件後續督察,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6桃廢清字第0973-1號),其經核准之932-R9清除車輛清運首邑室內裝修有限公司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上網申報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0/05/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平鎮區鎮東段1297等1筆地號土地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土地面積:4,062.17平方公尺),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1)」證號:H5591-01號,受測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101,排放管道編號為P101,空氣污染物項目為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時污染源操作中。本次採樣分析結果,超過排放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PSN結果實測值:TPM:286mg/Nm3、SOx:146ppm、NOx:148ppm,(排放標準TPM:50mg/Nm3、SOx:300ppm、NOx:350ppm)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環氧樹脂製造程序(M01)」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562-00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13日至該公司進行設備元件揮發性有機物稽查檢測,檢測結果顯示設備元件編號M014023FE101F01L0揮發性有機物淨檢測值12,618.41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4352-03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1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暫存槽(E106)因未關閉致廢氣未經密閉收集,逕行逸散至大氣中(許可登載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2月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立於本市蘆竹區中福里龍壽街一段206號之工廠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從事燃燒木材行為,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樂善里文德二路138巷底工地從事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20日(星期一)7時51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49,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產生之廢(污)水未經本府環境保護局同意,逕與雨水合流收集。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189,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酸性製程吸收塔及貯存槽1及2(編號T01-9及T01-10)等之戶外設施逕流廢水,以放流口(編號:D02)排放井放流,與許可證應以逕流廢水放流口(編號:RD01)排放明顯不符,未依排放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4日上午10時15分派員至貴公司龜山廠(管制編號:H4810735,廠址:桃園市龜山區樂善里文明二街2號)稽查,現場查核毒性化學物質貯存位置,貯有商品名「孔雀綠」、「順丁烯二酸」(淨重(含瓶重):51.1公克、137.2公克),查上開商品瓶身標示成分含量均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未具備再利用機構資格,收受屬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規範之再利用種類及管理方式編號五十紡織殘料,進行脫水、分類、篩選等再利用行為,核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產出Q2-7406黏著劑廢鐵桶(閃火點小於60°C,C-0301)及HT-6495MD感壓粘著劑用壓克力樹脂廢鐵桶(閃火點小於60°C,C-0301),未依規定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出之黏著劑廢鐵桶(內含殘液,C-0301)分別委託中川實業社(楊新)及國鎬金屬企業有限公司清除,未依規定將有害事業廢棄物「Q2-7406黏著劑廢鐵桶(閃火點小於60°C,C-0301)及OPI-21790 GN油墨廢鐵桶(閃火點小於60°C,C-0301)」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出之Q2-7406黏著劑廢鐵桶(閃火點小於60°C,C-0301)之有害事業廢棄物與一般事業廢棄物混合貯存。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閃火點小於60°C,C-0301),未於明顯處標示產生廢棄物之事業名稱、貯存日期、數量、成分及區別有害事業廢棄物特性之標誌。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產出之油性壓克力樹脂廢塑膠桶(該塑膠桶裝載原物料時內容物使用塑膠袋盛裝,未有附著或殘留於桶內,R-0201),委託上大鐵桶有限公司清除,未先與再利用機構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或合法運輸業簽訂契約書。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廠後門前附近道路及溝渠邊有雞毛散落之情,污染道路形
處分日期
2020/05/27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廠區前方埔心溪溪邊及廠正門前道路有鴨毛散落污染道路之情形。
處分日期
2020/05/26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KEE-3052)排放黑煙污染度為43%,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5/2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以動力機具作業,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5/26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車輛機油不慎漏出至廠內水溝經雨水沖刷續流至承受水體(社子溪),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5/2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並未設有轉運站,惟仍將收受之營建廢棄物及廢木材貯存於桃園市莊敬路2段499號旁空地,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廠係從事廢塑膠押出造粒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核已違反廢清法之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0/05/2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嘉義縣水上鄉靖和段508、545、582、583地號棄置場址稽查時,發現廢棄物內夾有貴公司龜山萬壽直營店廣告看板,經貴公司109年4月8日派員至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說明,表示因龜山萬壽直營店門市要歸還屋主,故需拆除屋內裝潢,該拆除、清除作業係委託陳兆星處理;貴公司委託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清除、處理該類廢棄物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暨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5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證號:H5054-01號,受測污染源為蒸氣鍋爐E301,排放管道編號P301,空氣污染物項目為戴奧辛,稽查時污染操作中。本次採樣分析結果,超過排放標準,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處分日期
2020/05/2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一)貴公司桃園廠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熱媒加熱程序(M03)」,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07年6月4日起至112年6月3日止。(二)查貴公司桃園廠前述製程屬「第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21熱媒鍋爐之排放管道P013,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氮氧化物濃度、氣體組成及排放流率檢測,惟貴公司桃園廠自107年6月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後,108年期間未依「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進行檢測及申報,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5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違規情節
貴行車輛(牌照號碼:236-BND)109年04月08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二段232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89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6分貝,超出值3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5/2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承造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公共工程6標銜接水路水土保持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9年1月2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因排放上游A7合宜住宅區之滯洪池內水源,並夾帶下游工區泥沙續流至十八份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5/25
罰鍰金額
NT$16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5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0/05/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廢水緩衝池(T01-2)之高濃度廢水因生物系統功能不佳及前段沉澱池(T01-10)之污泥因乾燥設備效能不佳故運至亞東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其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
處分日期
2020/05/2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楊朝元等2人-住宅新建工程(合約金額:5,150,000元,工程面積:85.12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5月14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119706號函說明十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8年10月3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8年12月24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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