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251 - 153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0/05/17
- 罰鍰金額
- NT$66,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
- 違規情節
- (一)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1個月之運作紀錄」。(二)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20日下午13時50分派員至貴公司龜山廠(管制編號:H4885385)稽查,查貴公司龜山廠109年3、4月「壬基酚」(含量:95至100%W/W,計3,482.2公斤)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分別使用於109年3月2日(計292.6公斤)、4日(計125公斤)、5日(計292.6公斤)、9日(計207.4公斤)、14日(計292.6公斤)、16日(計292.6公斤)、17日(計585.2公斤)、18日(計292.6公斤)、23日(計220公斤)、24日(計220公斤)、25日(計512.6公斤)、26日(計220公斤),且貴公司另於109年3月25日買入計3,800公斤,與稽查當日現場運作(使用、貯存)結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依法於109年4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3月)之運作量申報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設於本市龜山區樂善里文德路25號(管制編號:H4802206),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表面塗裝程序-金屬表面塗裝程序(M02)」操作許可證(證號:操證字第H5134-02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16日至貴廠進行查核,查核時M02製程污染源噴槍(E208)運作中,現場防制設備洗滌塔(A208)運作中,查核時無法辨識洗滌塔(A208)流率,與許可證(頁次:17/18)規定洗滌塔之檢查保養情形需確認整體操作情形不符,貴廠未依許可證內容操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堆置場(X001)四周有使用阻隔牆圍封,惟其總高度未達實際堆置高度1.25倍以上,與許可證核定之條件不符。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員工燃燒木材,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6HD-707)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AD-32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0378-QW)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8497-FH)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3.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文中三路與慈文路交叉口承造桃園秉坤婦幼醫院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3月31日22時48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萬壽路二段1199巷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3日(星期五)22時0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水泥車)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47,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36mg/L、懸浮固體:42.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00mg/L、懸浮固體:30mg/L)。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09年4月27日派員至貴事業所在廠址現勘,現場屬貴事業之廢棄物已清理完畢,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貴事業申報109年2月份尚有廢棄物貯存量但未有清除、處理聯單申報紀錄,現場人員表示係於搬遷時委由搬家公司一併清運,且貴事業也無法提供相關清除、處理證明文件,爰本局認定貴事業未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予以妥善清理該批廢棄物,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京都念慈菴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機房、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合約金額:118,000,000元,工程面積:1729.26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2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46521號函說明十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8年9月2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2月2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9月2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因洗車平台處理效果不佳,致該廠進出口處及周界道路仍發現因車輛輪胎夾帶出之煙煤粒狀物明顯污染路面及順流入至場外溝渠造成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慈穩寺寺院新建工程(合約金額:61,520,000元,工程面積:1442.7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2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47110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7年6月15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7年6月15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廢電線電纜(廢棄物代碼:D-2601)及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未依規定委託經主管機關許可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進行清除、處理。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詹德進-辦公室、宿舍拆除工程(合約金額:688,400元,工程面積:1973.3平方公尺),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2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47080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9年2月13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9年2月2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員工清洗牙膏空桶時不慎將牙膏所產生之白色水經廠內雨水溝流入廠外溝渠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0/05/15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公司旁側溝清洗油漆桶並將乳白色廢水排放至公司外溝渠致污染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0/05/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長庚一街工地從事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2日(星期四)12時34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4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大湖一路128號後方工地從事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4日(星期六)12時09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灌漿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廠為化學材料製造業,領有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巡視廠內發現多桶裝有不明廢液之未標示桶槽,貴廠表示廢液為製程反應不完全產出之不良品廢棄物或次級品,惟該不良品廢棄物或次級品於製程流程產出並暫存廠內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貴公司設立於本市蘆竹區坑口里10鄰三德街56號之工廠稽查,查獲現場係從事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以化學合成方法,將甲苯二異氰酸酯(TDI)及聚丙二醇(PPG)等原料,經PU混合灌注至模具發泡成型為產品PU泡棉,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一批至第八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惟該廠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操作前揭塑膠及合成樹脂製造程序。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第33條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KEA-8267)經本府環境保護局通知,逾通知期限未到案接受檢驗。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捷運綠線GC01標高架段土建統包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4月2日13時26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打摏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三、「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府公告管制時段(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以動力機械作業,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3月26日至現場稽查,貴事業專責人員呂學進於107年派駐大陸,貴事業未於事實發生後15日內設置代理人且以書面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第21條第2項所訂廢(污)水處理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暨同法第24條第1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7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92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規定:「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09年4月7日廣文字第1090107號函附申請文件,貴公司已於107年12月17日完成負責人戶籍住址變更,惟未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基本資料變更申請,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0/05/13
- 罰鍰金額
- NT$4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2月18日現勘時,貴事業負責人表示廠內廢木材貯存量約3,000噸,貯存時間約2至3個月,進場廢棄物超過30天未完成再利用,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上開規定,經本局裁處並限期於109年1月31日前改善完成,惟經本局109年4月21日現勘結果,前開廢棄物仍未再利用完成,貴事業未於限期前改善完成,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規定按次處分,本次執行109年4月21日按次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2J-54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未符合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未符合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記缺失10點。(3)裸露地表:營建工地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未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記缺失10點。(4)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未符合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記缺失4點。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0
- 違反法條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依法103年1月6日府環水字第1020706729號及10207067291號公告貴公司所位屬土地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及士壤污染管制區,本府108年10月17日府環水字第1080259260號(諒達),要求 貴公司於109年3月31日前提出污染控制計畫至本府核定後實施。貴公司截至109年3月31日尚未提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書報本府進行審核,核已違反土污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37條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發現貯有商品名「鉻酸」每桶淨重25公斤×13桶,共計325公斤,查該商品安全資料表成分含量含有「三氧化鉻」96以上%W/W,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原核可文件有效期限至109年4月20日)。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承攬江國珍-店舖、住宅新建工程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11月27日(環署廢字第1070095427號函)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4月24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101058號函說明十三,該工程已於108年9月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遲於108年11月29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9月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經本局109年4月30日派員現場勘查,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機構)即擅自收受事業廢棄物(廢鐵、廢塑膠、廢鋁),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聚脂樹脂化學製造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6029-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固體、液體混合設備(濕式)(E119)作業中,因投料口未關閉致廢氣未經密閉收集,逕行逸散至大氣中(許可登載收集方式為密閉收集),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印染整理程序(M01)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1364-05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查獲洗滌塔(A001)之壓降值為2.6cmH2O(許可範圍為5-20cmH2O),未依前揭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中壢區中山東路2段323巷旁從事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該營建工地稽查,查獲施工區域進行作業時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造成空氣污染。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一、本案為限期改善缺失複查案件。二、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證號:H1205-05號」,本案前於108年7月19日現場稽查發現,污染源:熱定型機E002、E003,熱媒鍋爐E101、E102空污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A002及排放管道P001,設置於桃園市蘆竹區上興段438、28、26地號上,與許可申請上興段446及447地號上,與許可不符,並於108年11月11日,以府環空字第1080285556號函限期於109年2月7日前完成改善。三、惟現場稽查仍未改善完成,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所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被動元件製造程序-其他被動元件製造程序(M01)」證號:H6165-01,現場稽查時污染操作中,惟發現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監視儀錶缺Ph計(含自動加藥機)與許可證記載內容不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0639-HF)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院車輛(車號:APQ-0993)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0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R2-421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0832-V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9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於本市大園區菓林路80、82號經營勁亮洗自助洗衣店,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4月19日22時16分派員稽查,現場提供動力機械(烘衣機)供客人使用,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項第4款暨本府105年3月1日府環噪字第1050045020號公告事項第一項第(九)款「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清洗、修理、改裝車輛等行為」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回收鐵容器內殘留油品未妥善收集,致破碎鐵容器產生之鐵屑上殘留油品漫流出廠區外溝渠,續流至南崁溪(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0/05/11
- 罰鍰金額
- NT$135,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貴公司廢水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148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20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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