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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5001 - 150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6/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毒性化學物質「順丁烯二酸酐」核可文件(證號:176-03-P0001),含量95至100%W/W,有效期間至111年11月21日,運作行為:使用、貯存。緣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2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觀音廠(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大同一路7、9號)稽查,查貴公司於109年4月8日、4月21日及4月23日使用812.59公斤、1,440.18公斤及1434.95公斤,4月23日向上游「元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購買8,000公斤,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結餘量7,947.1公斤,與現場貯存量相符,惟貴公司未能於109年5月10日前完成前一個月(109年4月份)之申報紀錄,屬有紀錄未申報行為,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法」第4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0/06/1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農藥原體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6220-00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蒸餾區(E028)作業中,查獲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A002)及吸附設備(A003)未運作,屬未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之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20/06/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4)」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334-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2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之旋風分離器(A401)因破裂而未正常運作,致大量排放空氣污染物,惟貴公司於1小時內未通報本府環境保護局,逕行逸散空氣污染物至大氣中,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6/1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二段202巷168號旁工地(桃園市楊梅區草湳波段草湳坡小段69-1地號等18筆土地)作業廠房等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17日派員稽查,發現缺失如下:(一)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計缺失4點。(二)營建工地物料堆置 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 ,計缺失10點。(三)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者,計缺失10點。(四)綜上,貴公司違規事項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累計缺失達24點。
處分日期
2020/06/19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倉儲業,於109年2月18日14時20分發生火災,案經本局於同年2月18日14時57分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廠內消防廢水夾帶PVC添加劑流出廠外,致廢水經溝渠流至承受水體(大坑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9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係從事清潔劑物品加工製造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廠內因食優過濾膜清潔劑分裝不慎,導致食優過濾膜清潔劑排入廠內水溝,續流至承受水體(牛欄河),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0/06/19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
處分日期
2020/06/19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為人收受大量廢木材混合物(D-0799)載運至楊梅區高上段82地號堆置,惟未取得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文件,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貯存業務。
處分日期
2020/06/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於該地點從事廢鐵批發零售業,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處分日期
2020/06/18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08年8月17日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經檢驗化學需氧量263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160mg/L),並限期於108年10月18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26日(改善期間)再次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化學需氧量288mg/L,貴廠放流水於改善期間,排放之廢(污)水污染物項目超過原據以處罰之排放濃度更形惡化。
處分日期
2020/06/18
罰鍰金額
NT$5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廢水輸送管線(壓濾機至原水池T01-1輸送管線)破損,導致製程廢水經廠內雨水溝疏漏至廠外溝渠,貴公司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設置、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操作行為(公告第五批第二類堆置場)。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1月4日派員前往本市蘆竹區坑子口段後壁厝小段41地號稽查,查獲貴公司於該地點從事燃燒模板、木板行為,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517-YU)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AHC-8331)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3,6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
違規情節
貴行車輛(牌照號碼:4317-FR)109年05月14日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會同警察局辦理聯合稽查攔檢,並於桃園市桃園區慈文路688號執行原地噪音檢驗結果,噪音量測值102.6分貝,超過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87.2分貝,超出值15.4分貝,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力行路、文中一路交叉口附近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5月17日(星期日)13時53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2,57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廠放流口採樣,檢測結果氫離子濃度(pH):4.0、懸浮固體:245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pH:6.0至9.0、懸浮固體:30mg/L)。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自107年12月28日起將廢水處理設施委託三泰環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代為操作,惟貴公司未於委託代操作業者事實發生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將代操作業者資料登載於許可證內。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40,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中心之雨水放流口(RD12)排放大量不明油污至水污染管制區(大堀溪)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公司之有害事業廢棄物B-0399截至109年3月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廠內有害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109)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平00023號建築工程(合約金額:47,236,155元),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3月27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073603號函說明十二,該工程已於108年6月30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暨「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之適用對象(公告事項一(二十四)之營造業)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8年6月30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承攬桃園捷運綠線GC03標-G07車站拆除工程(合約金額:21,506,587元,工程面積:633.01平方公尺,拆除工程,執照號碼:(109)拆字第會桃00021號),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依桃園市政府109年6月1日府都建施字第1090135848號函說明三及桃園市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先行動工切結書,該工程已於109年5月11日先行動工,惟查貴事業迄今尚未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貴事業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擅自動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事業該營建工程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貴事業該營建工程於109年5月11日動工後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110,截至109年5月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發現貴公司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B-0299,截至109年5月未有清運紀錄,貴事業廠內有害事業廢棄物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1333-KR)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車號(AWS-3591)經本府通知,未於通知限期109年6月5日內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完成排氣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7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新農街二段202巷168號旁之廠房新建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地之建築工程),惟未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逕行施工。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23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
違規情節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有關未依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事項運作,相關違規事實如下:一、T01-03A、B調節池廢水→T02-04純氧初沉池→T01-05A曝氣池,與許可登載運作廢水處理流程不符。二、T01-06A二沉池A、及T01-06B二沉池B產出之污泥50%收集流至T01-14污泥攪拌槽,50%收集流至T02-16反沖洗廢水池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許可10%流至T01-14污泥攪拌槽、90%污泥T02-16反沖洗廢水池)。三、T02-09A純氧混凝沉澱池A、T02-09B純氧混凝沉澱池B產出之污泥全部迴流至T02-01純氧進流抽站,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四、T02-13污泥濃縮池之污泥全部收集流至T02-16反沖洗廢水池,與許可登記運作事項不符(許可:僅20%污泥迴流至T02-16單元)。五、T01-05A曝氣池A檢測溶氧0.6mg/L(許可範圍1.0~3.0mg/L)、及MLSS值6,350mg/L(許可範圍368.5~3,685.2mg/L)與許可登載運作範圍不符合。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9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第2項,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派員督察,發現有關未遵守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規定,相關違規事實如下:一、T01-01進流抽水站及T02-01純氧進流抽水站設置流量計,未依規定每年委託校正1次。二、T01-04A初沉池A、T01-04B初沉池B,107年全年及108年1月1日迄今,未依規定每日記錄流量計流量。三、T01-05A曝氣池A、T01-05B曝氣池B、T02-05A純氧曝氣池A、T02-05B純氧曝氣B,未依規定每日紀錄MLSS、及溶氧量操作數值。四、T01-02曝氣沉砂除油池之鼓風機(2台)皆故障,廠方人員表示上述設施已故障約1個月未操作,查未依規定記錄上述設施故障時間、設施名稱及發生原因。五、106年第3季定檢申報資料,T01單元及T02單元聚氯化鋁及高分子聚合物項目缺漏未申報。六、T02-09A純氧混凝沉澱池A及T02-09B混凝沉澱池B之污泥管線未清楚標示其名稱、管線內流體名稱及流向。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毒性化學物質之運作人,應於每月10日前完成申報前一個月之運作紀錄」,及同法第4條第3項規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量無異動者,仍應依前二項規定申報」。(二)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26日下午2時8分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804648)稽查,查貴公司109年4月「三氧化鉻(鉻酸)」(含量:99.7%W/W)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紀錄表,與稽查當日現場運作(貯存)結餘量相符(計125公斤),惟貴公司未依法於109年5月10日前(假日順延至11日)完成前一個月(4月)之運作量申報紀錄,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9條第2項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與釋放量紀錄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事業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露天貯存,未設置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6/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富竹段271、272地號土地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土地面積:2337.73平方公尺、回收項目包括廢紙、廢鐵、廢塑膠、廢照明光源、廢紙容器、廢塑膠容器、廢電線、廢電子電器、廢鋁類),經查貴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務土地面積達一千平方公尺以上規模,卻未依「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向桃園市政府取得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8U-275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車輛(車號:6108-H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419-RN)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4017-RK)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2303-H6)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4.7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150號左側工地從事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5月17日(星期日)12時58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力行路、文中一路交叉口附近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5月16日(星期六)13時50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打石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稽查人員現場責令立即改善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龜山區文化三路386號從事房屋裝修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9月7日(星期六)13時35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破碎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蘆竹區五福六路附近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11月16日(星期六)13時42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出土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桃園區力行路、文中一路交叉口附近承造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9年5月16日(星期六)13時42分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碎石機)操作,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核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本府109年5月13日府環噪字第1090114753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14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事業係屬土石加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證號:桃市環排許字第H3312-01號),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5月12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至廢水處理設施查看,發現T01-5污泥儲槽有一條出流管線延伸至廠區後方土地,未於許可登載;次查T01-3澄清液槽廢水出流連接6根管線將廢水回收至製程使用,未於許可登載;末查T01-6污泥脫水機位置應緊鄰廢水處理設施,現場位置與許可登載不符,上述行為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86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淮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惟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9年6月4日將清除機具(原置清除機具車號:KEG-6909)過戶予萬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行為人於楊梅區高上段82地號土地堆置廢木材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之車輛(曳引車車牌號碼:KLE-2881、半拖車車牌號碼:10-CS)載運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該批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查獲臺端以葉菜廚餘餵食牛隻,惟廚餘露天堆置未有加蓋致孳生蚊蠅,影響附近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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