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中市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臺中市

共 26,12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501 - 2550 筆)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未依規定每日記錄廢水處理設施用藥量及污泥產生量等紀錄,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固體再生燃料(SRF)製造,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B9600982),經本局113年6月6日派員稽查結果,現場廠區配置及貯存情形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平面配置圖登載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於113年6月25日14時許於本市清水區中山路往清水市區方向附近執行取締非法棄置廢棄物聯合稽查攔檢作業時,查獲臺端所經營之宇創工程行所屬車輛(車號:KEL-8710,駕駛人:廖○○)載運廢樹枝(產生源:本市清水護岸路125-109;處理地點:奇昕能源科技),惟清除機具未隨車持有載明廢樹枝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從事咖啡豆加熱烘焙後產生之咖啡豆皮膜露天堆置,未妥善防範致有污染地面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2日18時20分派員前往稽查,現場查獲貴公司承造住宅新建工程,於工區範圍未採有效防制措施致工區內泥沙流出污染道路,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4,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6月21日12時58分派員至貴公司承攬工程稽查,查前開工程進行地下水引流作業時,未作好相關防護措施致污水流至道路造成污染,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違規改善部分:本局於113年6月23日派員複查,現場已將地下水抽除設施導進集水桶槽後排放,爰此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清運車輛95-P9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95-P9於113年4月16日中午9時44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縣北上線西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清運車輛KEG-83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 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KEG-8398於112年12月11日上午8時10分許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伸港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該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1.依據環境部環境管理署112年12月13日環管執字第1127120949A號函及113年5月29日環管執字第1137115484號函辦理。2.該行清運車輛BCR-8967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該清運車輛BCR-8967於112年10月9日下午6時00分許及113年4月13日下午4時35分許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鹿港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該行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已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本案為本局AI判煙系統發現貴公司於113年5月21日有異常排煙情事,本局於當日派員至現場執行稽查作業,現場從事洗衣業,廠內設有鍋爐一座(蒸發量:1,800公斤/小時)提供廠內所需熱源,稽查時洗衣程序作業中,經稽查人員出示本案之違規事證(113年5月21日14時6分異常排放黑煙之影片),貴公司表示發生異常排放黑煙之原因為當日執行鍋爐清理作業不慎產生黑煙,惟本案因未有效收集空氣污染物致明顯粒狀物污染周界外空氣,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2
罰鍰金額
NT$22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4月12日派員至貴公司(太平廠)執行稽查作業,稽查結果如下:(一)現場稽查時漆料噴塗作業中,其門簾未關閉,異味無法經由水簾幕有效處理,直接逸散於空氣中(FID量測值:15.79 ppm)。(二)物料儲存區:查核時堆放原物料(有機溶劑與半成品),惟該區未裝設有任何防制設備,異味直接逸散於空氣中(FID量測值:170 ppm)。(三)人工塗裝區:查核時料件人工塗裝作業中,惟該區未裝設有任何防制設備,異味直接飄散於空氣中(FID量測值:75.10ppm),並由該區縫隙處直接逸散於周界外空氣中,致周界外空氣污染情事。(四)塗料台:查核時現場放置未密閉之有機溶劑,惟該區未裝設有任何防制設備,異味直接飄散於空氣中(FID量測值:129 ppm),並由該區縫隙處直接逸散於周界外空氣中,致周界外空氣污染情事。(五)綜上,本案違規事項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貴公司於本市太平區中興里永平路二段476巷126弄18號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11779-02號),經本局於113年4月15日派員前往查核於廢水收集井(T0-1)出流端採樣檢測結果,廢水收集井(T0-1)出流端pH測值2.5(許可核准範圍:4~6)、總鉻檢測值為0.030mg/L(許可核准最大值為:0.005mg/L),明顯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3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2.違規限期改善部分:請貴公司於113年7月27日前提出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變更申請文件或檢具依原許可登記事項運作等證明文件報請查驗,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依法按次處罰。(請注意時效)
處分日期
2024/07/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后二廠(管制編號:L9201887)為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之工廠,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經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2年8月至113年1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3年6月13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勾稽發現貴公司112年8月至113年1月,申報資料R-2408、D-1701、D-0902、D-1799、R-2408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不符合貯存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之煜鋒工業社(管制編號:L8603234)為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之工廠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金屬製品製造業,本局於113年6月14日至工廠稽查結果,其他金屬電鍍處理程序製程所產出廢液pH值小(等)於2.0(C-0202)現場有貯存C-0202,本局經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1年5月至113年5月期間申報資料,確認有害事業廢棄物C- 0202前次清除時間為111年10月清理0.1公噸,其餘C-0202自112年1月起累積0.071公噸貯存迄今(113年6月14日)未清理有貯存超過一年之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管制編號:B9202039) 從事廢棄物清除業務,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於112年1月至112年7月及109年5月至110年5月期間,有收受清除優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清運地址:本市沙鹿區過洋路與平等七街口)之一般廢棄物,惟經本局113年6月18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發現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前揭營運紀錄,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車輛HBD-51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BD-5198於113年3月29下午10時17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1
罰鍰金額
NT$3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獲貴公司挖地下室作業,未有妥善防範措施,致泥水排入圳溝污染地面水體(大甲溪流域水污染管制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檢視113年5月8日相關攝錄影資料,發現貴公司所有營業貨運曳引車駕駛人於113年5月8日17時52分隨意拋棄飲料杯及吸管垃圾於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下方內側左轉車道旁(鄰近龜壳路口),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陳秋香(即錦昌鐵工廠)所有車號178-VR車輛於113年5月7日8時2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北堤,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松新工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787-TK車輛於113年5月22日6時37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入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峻鋒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GX-059車輛於113年5月22日11時00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入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松億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512-GK車輛於113年5月28日9時25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南泊渠,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正儱佑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所有車號KEB-2867車輛於113年5月29日5時50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北堤,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裕盛汽車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IT-480車輛於113年5月30日8時25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入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萬瑞汽車貨運有限公司所有車號6J-182車輛於113年6月7日5時38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西碼頭,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張俞弘(即元吉企業行)所有車號022-UE車輛於113年6月8日8時24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北堤,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張俞弘(即元吉企業行)所有車號KEG-3873車輛於113年6月8日8時25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北堤,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上銘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車號860-ZE車輛於113年6月12日9時18分行經本局公告臺中港空氣品質維護區中突堤入口,且未具一年內完成排煙檢驗合格紀錄,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查獲該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32,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案經本局派員前往稽查,並於放流口(D01)採集水樣送驗,其檢測結果生化需氧量3,080 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為1,510 mg/L(標準值:150 mg/L),亦皆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5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貯留許可文件,業經本局於113年4月17日派員前往查核結果,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貴公司於113年5月24日未具文號函送改善完成報告書及水質檢測報告向本局辦理恢復原許可申請濃度,本局於113年6月3日派員前往複查結果,(一)T01-01收集池1-pH測值8.5(許可核准範圍:6~12)及鋅測值0.134mg/L(許可核准最大值:5mg/L),(二)T01-02收集池2-鋅測值1.19mg/L(許可核准最大值:5mg/L),(三)T01-03收集池3-懸浮固體測值4,040mg/L(許可核准最大值:450mg/L),上述僅(三)T01-03收集池3懸浮固體測值仍與許可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暨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39條第2項第2款第2目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11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即建○工業社)於本市神岡區從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經本局於113年5月27日派員前往查核,當場於放流口(D01)採樣檢測結果之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70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該公司清洗器具作業,未做好污染防制措施,致乳黃色廢水污染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現場雖未有清洗作業,惟於廠房周界確有油垢污染道路之情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檢視113年5月14日相關攝錄影資料,發現貴公司所有汽車於113年5月14日18時18分隨意拋棄垃圾於臺中市大安區龜壳里台61線西濱快速道路下方內側左轉車道(鄰近龜壳路口),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3年5月15日10時整派員稽查,貴公司於前開地號堆置土石方(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前開地號逸散性粒狀污染物(土石方)實際堆置面積大於100平方公尺屬「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列管對象,本局針對前開地號土地稽查缺失記點如下:現場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未依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至第5款規定設置或採行下列防制設施之一:「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應設置或採行下列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之一:一、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二、除出入口外,堆置區四周應以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其總高度應達設計或實際堆置高度一.二五倍以上。三、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覆蓋面積應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以上。四、噴灑化學穩定劑,噴灑面積應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以上。五、設置自動灑水設備,灑水範圍應涵蓋堆置區域,並於堆置期間噴灑,使堆置物保持濕潤」,前述堆置區域雖有使用灑水車進行灑水,惟未涵蓋全部堆置區域,記點4點。查現場堆置區域內未依管理辦法第6條第2款、第3款規定設置或採行下列防制設施之一:「一、運輸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之車輛應使用密閉式貨廂,或以封蓋緊密覆蓋貨廂,封蓋採防塵布或防塵網者,應捆紮牢靠,邊緣應延伸覆蓋至貨箱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運輸車輛貨廂應具有防止載運物料滴落污水、污泥之功能或設施。二、公私場所內供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應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或鋼板,且不得有路面色差。但其位於堆置區及礦區者,得舖設粗級配或粒料,並於作業期間灑水,使表面保持濕潤。三、運輸車輛離開公私場所前,應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不得附著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公私場所門口及其延伸十公尺之路面,不得有運輸車輛帶出之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四、附表一所列序號一至六之適用對象,應洗掃其運輸車輛出入口之鄰接道路,並設置自動洗車設備,自動洗車設備規格如附表二。但公私場所堆置逸散性粒狀污染物質於封閉式建築物內,且採密閉式輸送,並報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查前述堆置區域內運輸車輛通行之路徑及區域,雖有鋪設鋼板,惟有路面色差,記點4點;另運輸車輛離開上開堆置區域前亦未依前開管理辦法第6條第3款規定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車體及輪胎者,記點10點。綜上,上述違規態樣依「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共計記18點,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於第二類管制區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動力機械從事洗車之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於第二類管制區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動力機械從事洗車之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於第二類管制區禁止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提供動力機械從事洗車之商業行為致妨礙安寧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砂石場噪音超標限改仍未符合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工廠(場)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57分貝)。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辦理「中佳燃氣複循環電廠興建計畫(管制編號:B112LI9002-1)」現場從事營建工程,裸露地表無有效防制措施,造成塵土飛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9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大肚區沙田路二段132巷60號從事製革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證號:中市府環水許字第00413-08號),經本局於113年6月7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D01)處採樣檢測結果,懸浮固體測值35.5mg/L(限值:3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於從事畜牧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簡易許可文件,經本局於113年5月12日及5月13日派員前往查核並於放流口採樣檢驗結果,5月12日測得放流水之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76mg/L (限值:80mg/L),5月13日測得放流水之懸浮固體檢測值:236mg/L (限值:150mg/L)及生化需氧量:152mg/L(限值:80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違規改善部分:貴場於113年6月28日提送改善措施報告書,重新調整污水處理場操作模式與操作參數,加強放流池槽清理與污泥清除,並檢附113年5月31日放流水檢驗報告,生化需氧量檢測值48.1mg/L(標準值:80 mg/L)、懸浮固體檢測值17.2mg/L (限值:150mg/L),尚符合放流水標準,予以認定改善完成。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台中分公司(管制編號:B9101724)為從事醫療用品製造業之工廠,領有本局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屬環境部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事業,本局經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12年8月至113年1月期間申報資料及本局於113年5月29日至貴公司稽查結果,勾稽發現貴公司112年8月至113年1月,申報資料廢潤滑油(D-1703)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不符合貯存量,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於本市公告指定清除地區違規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24/07/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現場查獲貴公司清洗區之肉末油漬廢水未採取有效防制措施致廢水污染周界水溝,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4/07/08
罰鍰金額
NT$1,8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13條
違規情節
您所有之車輛經本局執行智慧監錄作業時,發現有噪音污染妨害安寧情形,經本局通知後,未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4/07/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檢視相關監視錄影畫面顯示貴公司113年6月11日7時55分於場內使用動力機具(鋼筋吊掛)進行作業,就貴公司未經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於公告限制時段內使用動力機械作業致妨礙安寧,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及本局公告修正「臺中市噪音管制區內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時間、地點或場所」公告事項第4項:「營建工程於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7時至翌日上午8時及例假日(含國定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施工及吊掛作業致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違規改善情形:現場已立即停止操作,噪音已改善,爰不另予限期改善。
處分日期
2024/07/08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營建工程噪音超出第二類噪音管制區營建工程日間時段噪音管制標準

第 51 頁,共 523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