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苗栗縣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苗栗縣

共 12,59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6401 - 6450 筆)

處分日期
2020/03/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9393-ZH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清除車輛所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異常,未有回傳軌跡。
處分日期
2020/03/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柴油車車號:378-UW,109年1月14日行經本縣卓蘭鎮140縣道21公里處,經民眾檢舉有污染之虞,嗣經通知限期檢驗,惟未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驗
處分日期
2020/03/10
罰鍰金額
NT$1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廢水處理設施T01-05pH調整池廢(污)水之pH值為12.4(許可規範操作範圍6-9)。2.T01-07中間池設有一條不明管線,另T01-12板框脫水機設有管線連接至T01-10放流池。與所領有水污染防治許可證登載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5398-NA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SM-829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IKE-27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YR-185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JM-565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4065-T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2380-W6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HY-767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JW-966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5512-KY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彰化、苗栗地方檢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EG-2093(子車:HAB-3039)載運營建混合物至正和砂石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查所屬車輛攜帶之隨車聯單未敘明所清除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地點。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彰化、苗栗地方檢察署、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EG-5268(子車:HAB-3988)載運營建混合物至正和砂石開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經查所屬車輛攜帶之隨車聯單未敘明所清除之營建混合物再利用地點。
處分日期
2020/03/04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一廠(管制編號:K8195075)係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從事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作業,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察,本府核准該廠廢棄物處理許可量為5800公噸/月,惟該廠108年12月份廢棄物處理收受量為6576.444公噸,已逾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每月廢棄物處理量總額得有許可處理量上限10%之容許值,貴廠共可處理廢棄物量為6380公噸。
處分日期
2020/03/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KLB-8936)載運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03/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會同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斗坪派出所,查獲司機宋○○駕駛貴公司權屬車輛(車號:799-ZS)載運營建工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處分日期
2020/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Y5-036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JM-5653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0772-NC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8H-307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3/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WM-877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926-FQ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2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3721-GA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20/02/25
罰鍰金額
NT$5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營建工程未依規定向本府提送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
處分日期
2020/02/24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產出之廢棄物未依規定委託合法廠商清除及處理,亦未依規定訂定清除及處理合約。
處分日期
2020/02/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銅鑼鄉公所行政中心拆除重建工程,遭查獲工地周圍有砂石、廢舊建材、碎磚等散落污染路面、道路。
處分日期
2020/02/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6405-F9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1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YR-1858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1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5月17日派員前往貴廠執行固定污染源抗(臭)氧化/促進劑化學製造程序(M26)排放管道(P715)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結果為4070,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P715)排放口離地高度21.5公尺,適用排放管道高度18公尺<h≦50公尺,標準值2000」,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經查貴廠從事R-0401、R-1201、R-1209及R-2401等4項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惟查貴廠108年11月7日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R-1209廠區配置貯存區與現場貯存位置不相符,另查貴廠委託郁伍企業有限公司、原昇事業有限公司、勝億、泳元、大佳順等公司清除聯成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所產出之R-1209廢棄物再利用,惟貴廠所委託之清除車輛未依規定與清除業者簽訂合約。
處分日期
2020/02/14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
違規情節
1.廢酸(pH小於2.0)未設置專門貯存場所且無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語及無標示貯存日期、數量、成分等。2.廢濾袋露天散置於廠房外,貯存地點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及無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措施。3.每月申報廢濾袋D-0899產出貯存清除情形,有未確實申報情事。
處分日期
2020/02/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苗栗廠煉鋼程序(M01)排放管道P001之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CEMS),經本局於108年8月7日至貴廠執行CEMS查核時,發現不透光率10秒原始數據僅能保留2日,未依規定保存6年供查,已違反空污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12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01月22日派員至苑裡鎮港榮橋邊查察,發現有燃燒之刺鼻異味情形,經調閱現場監視攝影機,查獲貴企業社非法棄置廢棄物並逕行露天燃燒,致產生明顯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處分日期
2020/02/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後龍廠為本局檢核通過之公告再利用廢玻璃(R-0401)再利用機構,依該公司所提供108年2月資源化產品申報資料及統一發票,發現有未依規定申報108年2月售予芸霏工程行之玻璃砂銷售量之情事。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化學材料製造作業,經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20日執行督察時,發現其他複合肥料製程(M10)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袋式集塵器AA04壓降儀表顯示壓差數值為140mm水柱高,與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苗府環操證字第K0863-02號)內容操作參數(10-80mm水柱高)不符,已違反空污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0/02/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苗栗廠於粉體塗裝製程產出無法回收之廢棄粉體塗料,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5107-P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RG-7971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MPF-1130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3435-PS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5119-FL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RH-5891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菸蒂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臺端車號AYL-9632於指定清除地區內隨意拋棄檳榔渣(汁)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銅鑼分駐所,查獲范姜○○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KLD-5395)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銅鑼鄉台13線九湖大橋旁土地,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銅鑼分駐所,查獲趙○○駕駛貴公司車輛(車號:339-TK)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銅鑼鄉台13線九湖大橋旁土地,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02/05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苗栗分局銅鑼分駐所,查獲陳○○駕駛貴行車輛(車號:KLD-3731)載運剩餘土石方,傾倒於本縣銅鑼鄉台13線九湖大橋旁土地,查核車輛並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證明文件。
處分日期
2020/02/0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一)熔爐製程區產出廢耐火材,前軋延機及後軋延機之熱軋油過濾系統產出廢纖維布,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二)廢耐火材及廢纖維布貯存場所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第 129 頁,共 252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