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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28757097

共 2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4 筆)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4/10/2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3年9月6日派員稽查,查獲M01鉛二級冶煉程序(證號:嘉府環操證字第Q0638-08號)空氣污染防制設備A002(填充式洗滌塔)未依許可證內容紀錄洗滌液更換頻率,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4/01/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112年11月23日會同委員辦理高風險廢棄物流向管理稽查,貴公司為廢鉛蓄電池應回收處理業,勾稽貴公司111年11月至112年10月廢棄物網路申報情形,異常情形如下:(1)A-7501未申報使用量(2)C-0102 112年6月及9月產出超量(3)廢水程序原料180174使用超量(4)廢氣處理程序原料360001於111年11月、112年1月及3~9月使用超量(5)D-0899於111年12月產出超量(6)原料110145於111年11月至112年12月未申報使用量。上述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3/06/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於IWR&MS勾稽貴公司111年2月至112年1月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於勾稽期間申報異常為: (1)製程(370001)使用原料(180030、180042、180174、180175、191799)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以下簡稱廢清書)。 (2).製程(000004)原料(110145、180041)未申報使用情形;同製程使用原料(180042)未登載於廢清書; 同製程原料(360001)申報使用量超出廢清書登載每月最大使用量。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2/07/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案係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主勾稽,貴公司未依規定於隔週週五(111年7月1日)以前執行111年6月19日至6月25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11年7月4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950-VF)未於期限內完成此作業,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11/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0月6日現場稽查,貴公司所產出之A-8301廢料回收之酸性污泥,無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導致工業三路雨水溝渠底泥疑似遭致污染,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相關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1/06/23
罰鍰金額
NT$3,0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領有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核准在案,廢(污)水採經廠內前處理後納入民雄工業區污水下水道系統處理,惟110年7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大門口前方之逕流廢水排放口(RD01)有排水情形,當下會同貴公司人員進行採集水樣乙組,現場檢驗水質其pH值為11.2,進入廠內發現有一雨水溝截留井,檢驗pH為11.14。另於逕流廢水排放口(RD01)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pH值:11.2,限值6~9、懸浮固體:51.2mg/L,限值50mg/L、有害健康物質鉛8.47mg/L,限值1mg/L、有害健康物質鎘0.032 mg/L,限值0.03 mg/L),均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貴公司廢(污)水未妥善收集至廢水(前)處理設施,排放至廠區外之逕流廢水排放口,且未立即採取緊急應變措施及未於事故發生後3小時內通報,另排放水經採樣檢測超過放流水管制標準限值,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28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20/01/1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0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9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62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50mg/Nm3〉。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發現其鉛二級冶煉程序(M01)之袋式集塵器產出廢濾袋,惟該廢濾袋產出、清除、處理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9/06/20
罰鍰金額
NT$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工廠,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廢水處理設施T01-10(廢水貯存池)出流口處之管線與T01-12(放流槽)連接後直接排至排放口,經比對與許可文件單元程序(T01-10→T01-11→T01-12)不符,且經現場確認T01-11砂濾器,確實未有廢(污)水流入之管線,現場確認該單元已未使用,顯然與許可登載不符。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11/06
罰鍰金額
NT$1,38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工廠,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經本局派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廢水前處理設施T01-04廢水貯存池(4)至T01-05pH調整及重金屬捕集槽之輸送管線切斷未連接,未見有廢(污)水輸送之行為,又查T01-08混凝沉澱池未見有廢(污)水流至T01-09pH調整池,且T01-09該槽體內廢水液位見底未有廢水,顯貴公司產生之廢(污)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及流程進行處理,而由核准之排放口排入污水下水道。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10/08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屬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經本局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貴公司廠內雨水之收集滯留池導電度為大於20,000us/cm,另於貴公司大門前方之雨水溝量測其導電度亦大於20,000us/cm。依廠內外水體導電度之量測比對結果,廠外雨水溝之水體屬貴公司所排出,爰此,貴公司未經經濟部工業局民雄(兼頭橋)工業區服務中心同意將作業廢水排放至工業區之雨水下水道。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8/08/03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廠內廢鉛蓄電池震盪作業區產出之廢塑膠以太空包盛裝後,其中含有之廢水未妥善收集處理,疏漏至作業環境外。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7/11/17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民雄鄉之工廠,從事廢鉛蓄電池回收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廢水處理設施之污泥脫水機約2-3天操作1次,惟其污泥產生量未依規定按次記錄。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7/19
罰鍰金額
NT$4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5/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4/1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4/14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3/18
罰鍰金額
NT$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21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6/03/17
罰鍰金額
NT$5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嘉義市
處分日期
2013/02/22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2/1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2/04/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4項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1/07/13
罰鍰金額
NT$4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裁罰機關
嘉義縣
處分日期
2011/04/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