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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鉅國際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42701840

共 13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3 筆)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12/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證號:110臺中市廢乙清字第0129號),清運車輛HAA-15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A-1598於113年6月13日上午9時40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線西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11/05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以報單第DA/BC/13/045/E0098號報運出口ACR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ABS )1批計2個貨櫃物件,其內裝物含片、塊狀廢塑膠、廢橡膠、廢泡棉及廢標籤紙等,與產業用料規範之單一材質不符,經判定非屬本部公告「屬產業用料需求之事業廢棄物」項目,其出口未申請取得廢棄物輸出許可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8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規定,依法告發。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8/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車輛HAA-15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A-1598於113年5月17日上午7時16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芳苑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8/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車輛HAA-15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A-1598於112年10月26日上午9時3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南下漢寶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24/08/2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清運車輛HAA-1598已裝置即時追蹤系統(GPS)並經本局審驗合格,應維持GPS正常運作。經比對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非法棄置圍籬系統之車牌辨識資料及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勾稽結果,發現清運車輛HAA-1598於113年4月29日上午7時5分有經過監控地點「台61線北上線西交流道」,惟查清運機具即時追蹤系統,無軌跡回傳資訊,貴公司未依規定以網路連線方式向本局報備前述即時追蹤系統異常狀態,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11/29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6月30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未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產出廢水納入中壢工業區污水廠處理,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限期改善(​111年9月29日),改善期限屆滿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0月4日派員複查,仍未取得本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將廢水納入污水廠處理,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7/20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設置於本市中壢區北園路32號工廠稽查,經查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其廢水納入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處理,再查貴公司廢水產生量已逾20公噸/日,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事業(附表、項次51其他工業-塑膠製品製造業),惟貴公司未向本府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逕將廢水納入污水廠處理。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5/04
罰鍰金額
NT$3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2月14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其他工業),製程作業廢水產生量逾管制規模,惟未向本府申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逕將廢水納入污水廠處理,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限期貴公司111年3月14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俟改善期限屆滿派員前往複查,查貴公司營運廢水產生量仍逾20公噸/日,且仍未取得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將廢水納入污水廠處理,未完成改善。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2/03/03
罰鍰金額
NT$14,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製程係將廢塑膠(R-0201)經粉碎、清洗、射出及包裝等程序後產生成品(塑膠片、塑膠粒),製程產生之廢水經前處理後排放至經濟部工業局中壢工業區服務中心污水處理廠之污水管線中,並領有該中心之接管證明書,查貴公司廢水產生量為52.98(公噸/日),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其他工業-塑膠製品製造業(廢水產生量達20(公噸/日)以上者),惟貴公司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12/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10年8月11日、8月13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廢塑膠回收處理,先收受廢塑膠料R-0201後,再進行撕碎、破碎、粉碎及水洗等處理製成塑膠粉碎片販售,現場作業中,屬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10/15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鹿港廠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設廠本縣鹿港鎮工業東二路六號(管制編號:N08A9933),係屬指定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事業,案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中區環境督察大隊109年8月10日現場督察,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情事:(一)自108年2月起至督察日止之網路申報廢塑膠混合物產出貯存、清除及處理情形,僅於108年9月份申報產出0.1公噸,餘每月申報產出及貯存量均為0,惟廠房外露天堆置估計約500包太空袋裝物,業者坦承貯存50公噸之廢塑膠混合物(含大量土砂泥雜質、未剝塑膠皮廢電線段及印刷電路板碎片),未確實依規定申報廢塑膠混合物產出貯存情形。(二)廢塑膠混合物露天貯存,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未保持清潔完整有污染地面情事,涉及違反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2款、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09/15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雨水溝非下雨天排放廢水,惟前述行為因未妥善收集廢水任意排放於周界外地面水體,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委託經濟部工業局彰濱工業區服務中心於109年1月13日依水污染查證權限委託查證屬實。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0/08/3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含再利用項目)(管制編號:N08A9933),從事塑膠製品製造作業,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提供進口資料所示,貴公司108年進口廢塑膠19.201公噸,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該公司108年申報資料,該批廢棄物雖有申報收受營運記錄,惟未依規定於規定時間內申報再利用情形,經本局109年6月29日現場稽查屬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