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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盛皮革股份有限公司湖內廠

統一編號:85743806

共 2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26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3/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貯存區D-2399實際為存放使用完後有害廢棄物,貴公司未依規定至局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3/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貯存區D-2399實際為存放使用完後有害廢棄物,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其廢棄物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3/2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4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廠內有害廢棄物未於明顯處設置白底紅字黑框之警告標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13年5月31日14時53分至該公司湖內廠周界外(湖內區民族街36巷1弄上)進行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法採樣,採樣過程均依環境部公告之異味污染物官能測定採樣,經採樣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檢測值為100(標準限值50)未符合標準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2/20
罰鍰金額
NT$7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8月8日、9日及9月1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廠有以下違規情形:(一)112年8月8日夜間督察時,貴廠內無人上班,惟放流口正排放廢水,乃予採樣、送驗,8月9日進廠督察發現其浮除槽(T01-18)故障約2個月,其廢水處理流程未經浮除槽(TO1-18)單元,即進入下一處理單元。本案放流水經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為1,190mg/L(標準限值為80 mg/L)、化學需氧量為3,160mg/L(標準限值為600 mg/L)、懸浮固體為35.0mg/L(標準限值為150 mg/L),已逾放流水標準;又其廢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放流口排放廢水中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5倍以上,已構成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款第1目規定之繞流排放。上述情形貴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18條之1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8目規定。(二)112年8月8日於放流口採樣時,其設置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黑色指針會轉動,但數值維持在29807,採樣後廢水仍持續排放,8月9日進廠督察,該計測設施數值仍維持在29807沒有變動,貴廠明顯未維持水量計測設施正常功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三)貴廠人員表示浮除槽(T01-18)已經故障2個月左右,其廢水處理設施故障未能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2/20
罰鍰金額
NT$5,92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1項第2款第1目
違規情節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於112年8月8日、9日及9月1日執行督察,發現貴廠有以下違規情形:(一)112年8月8日夜間督察時,貴廠內無人上班,惟放流口正排放廢水,乃予採樣、送驗,8月9日進廠督察發現其浮除槽(T01-18)故障約2個月,其廢水處理流程未經浮除槽(TO1-18)單元,即進入下一處理單元。本案放流水經檢驗結果生化需氧量為1,190mg/L(標準限值為80 mg/L)、化學需氧量為3,160mg/L(標準限值為600 mg/L)、懸浮固體為35.0mg/L(標準限值為150 mg/L),已逾放流水標準;又其廢水未經核准登記之收集、處理單元、流程,放流口排放廢水中污染物濃度為放流水標準限值5倍以上,已構成水污染防治法施行細則第8條第2款第1目規定之繞流排放。上述情形貴廠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第14條第1項、第18條之1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第1項第1款第8目規定。(二)112年8月8日於放流口採樣時,其設置之專用累計型水量計測設施黑色指針會轉動,但數值維持在29807,採樣後廢水仍持續排放,8月9日進廠督察,該計測設施數值仍維持在29807沒有變動,貴廠明顯未維持水量計測設施正常功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5條第1項規定。(三)貴廠人員表示浮除槽(T01-18)已經故障2個月左右,其廢水處理設施故障未能適時維修並作成紀錄,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12/14
罰鍰金額
NT$1,5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於放流口下方雨水道內,發現有大量廢水排放,稽查人員立即進行採集放流廢水,經取樣化驗結果SS為1270(標準值30)、BOD為999(標準值30)、COD為2760(標準值200)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10/26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於本市湖內區大湖里民族街七六號從事皮革整製程序(M01),本局稽查人員於109年9月2日至貴廠進行許可查核作業,發現貴廠旨揭製程燃料天然氣核定值為13仟立方公尺/年,108年總使用量為15.942仟立方公尺/年逾許可核定值22.63%,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9/10
罰鍰金額
NT$10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8年9月24號至貴公司查核T01-3調整池進行採樣,查核貴公司原廢水水質資料,懸浮固體物濃度超過許可原廢水登載範圍(檢測結果懸浮固體物濃度為2950mg/L,許可文件登載為2233mg/L),前述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7/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108年5月至108年8月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合貯存量,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7/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及一般廢化學物質混合物(D-2399)貯存區,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廠區配置圖所登載地點不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7/24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10月3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廠廢有機性污泥(D-0901)以太空袋盛裝,惟未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且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露天貯存,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設施或措施,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1/1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10月3日至貴公司查核活性碳更換記錄時,貴公司僅能提供106年之更換記錄,依照許可登載活性碳應每年更換一次,並做成紀錄妥善保存5年,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授權訂定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於108年10月3日執行聯合稽查作業,於現場稽查發現貴廠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操作皆無紀錄,業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4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督察查,貴廠皮革整製程序中,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30公噸,惟查於107年7月、8月、12月及108年5月申報產出量分別為44.75、46、40.23及42.69公噸已增加逾核准最大月產生量之百分之十,另廢氣處理程序中,廢皮革、皮革屑混合物(D-1699)核准最大月產生量為0.002公噸,惟查於108年1月至6月申報產出量亦增加逾核准最大月產生量之百分之十,貴廠未依規定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8月23日派員督察查,查貴廠有機性污泥(D-0901)產出貯存情形,現場廢棄物貯存區貯存21袋太空包,每包約750公斤共貯存約15.75公噸,惟查108年7月份申報貯存量為70.46公噸,且貴廠108年8月份至今未清運污泥,貴廠未依規定正確申報有機性污泥貯存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03
罰鍰金額
NT$2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湖內廠從事製革業,經本局派員會同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於106年5月18日11時20分至現場稽查,現場放流水表顯示累計流量讀值為5013立方公尺,惟貴公司放流水水量記錄表當日上午8時記錄為4980立方公尺,故當日放流水排放水量大於33立方公尺,顯然已超過本局核准量(18立方公尺/日) ,且稽查時廠內生活污水(大門一旁警衛室洗手台生活污水)未妥善收集處理,顯與許可證(文件)登載不同,未依許可之登載事項運作,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04/2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1/1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66條第2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4/07/08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2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1/17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01/15
罰鍰金額
NT$8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08/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2/01/04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73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0/09/14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1條第2項,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