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潔興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89272503
共 14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14 筆)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4/12/09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車輛KEN-908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3/03/06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違反環境保護法律(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經本局111年10月6日高市環局綜字第11140069700號函通知貴公司應於111年10月24日至大東文化藝術中心演講廳參加環境講習,惟貴公司當日未如期出席,亦未於指定接受環境講習日後3日內以書面方式向本局申請延期,已違反環境教育法第24條之1第1項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14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2/01/10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業者於上址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排出不符合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21/07/3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12月14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福O街福O橋下稽查,發現遭棄置疑似污泥(含雞皮及殘渣魷魚)且散發臭酸異味,經調閱附近監視器影像,發現為興OO業有限公司所屬車輛(車號:OOO-OO)所為,據該公司負責人劉○○107年12月18日表示,係由該公司鍾OO與陳OO駕駛上開車輛,自三O區金O市場清疏水溝及房屋整修工程(本市仁武區八O一路OOO號)前清疏水溝,後於107年12月14日上午11時27分至福德O下水利溝渠從事非法傾倒污泥之處理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之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12/10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8/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2月13日、108年3月12日及108年4月1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8年1月至3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6/04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29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12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0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7年12月14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福德街福德橋下稽查,發現遭棄置疑似污泥(含雞皮及殘渣魷魚)且散發臭酸異味,經調閱附近監視器影像,發現為興潔興業有限公司所屬車輛(車號:196-Y9)所為,據該公司負責人劉○○107年12月18日表示,係由該公司鍾0錡與陳0中駕駛上開車輛,自三民區金鼎市場清疏水溝及房屋整修工程(本市仁武區八德一路132號)前清疏水溝,後於107年12月14日上午11時27分至福德橋下水利溝渠從事非法傾倒污泥之處理行為,惟未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5/02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本局108年1月16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京吉一路143號旁空地稽查,發現該址堆置污泥,據貴公司劉○○表示,每日工作結束後將作業產生廢棄物傾倒於該址曝曬,後續再將曝曬後乾的廢棄物委由新世紀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經查貴公司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中,並無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3/21
- 罰鍰金額
- NT$21,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案係民眾陳情,本局108年2月13日派員至本市仁武區京吉一路143號旁空地稽查,發現堆置底泥,據貴公司劉○○表示,貴公司係以清疏溝渠為主,每日工作結束後將作業產生廢棄物傾倒於上開土地曝曬,續將曝曬乾的廢棄物委由新世紀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查貴公司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並無申請設置貯存場或轉運站,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9/01/1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31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9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11/2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本局107年10月26日勾稽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發現貴公司107年6月至8月未申報營運紀錄,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8/05/07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經查貴公司清除許可證,無設置貯存場,惟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 裁罰機關
- 高雄市
- 處分日期
- 2016/04/25
- 罰鍰金額
- NT$2,4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