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廠商資料
  3. 天德通運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天德通運企業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96903694

共 32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32 筆)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6/23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G-895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14年5月20日申請清除許可變更,其案附資料中,KLG-8958已先行轉行,且據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114年6月9日高市監車字第1140030461號函所示,KLG-8958非貴公司名下車輛,另01-8D已逕行註銷牌照。前述車輛為清除許可證登載之清除車輛,貴公司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5/08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E-816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4/1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車號「HBB-8906」於114年1月13日行駛於台88-高雄市大寮交流道西出口,該車為本局核准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車輛,惟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異常樣態均為「今日無軌跡回傳」,週確認作業說明「本日無啟動」,屬「事廢列管車輛無軌跡」異常樣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2/18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033-G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5/01/1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案係經民眾陳情,本局於旨揭時段派員會同轄區警員前往本市杉林區旗甲公路與朝雲巷交會口道路執行攔查,發現貴公司所有之營業貨運曳引車牽引車斗(駕駛員:黃O生;車號:JF-OOO@OO-16)載運瀝青混凝土刨除料,惟未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上開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2/2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G-8958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11/1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E-8161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8/16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033-G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7/1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L-312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3/22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375-ZV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4/02/01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E-8009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2/19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033-G5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11/0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天德通運企業有限公司所有之車輛(車號:KLJ-2632),駕駛人於112年10月18日12時0分時,行駛至本縣里港鄉中和段875地號土地,有隨意丟棄一般廢棄物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10/2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KLG-8016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8/2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天德通運企業有限公司領有本局核發之乙級清除許可證,本月清除許可量為4999公噸。惟查網路申報系統,112年7月份總清運量達6018.26公噸,已超出許可清運總量之10%,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3/08/0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2年6月9日接獲民眾陳情派員至本縣林邊鄉鎮林段1070地號土地稽查,查貴公司司機邱進士駕駛營業貨運曳引車(車號:KLL-2790),附掛營業半拖車(車號:67-HX)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並傾倒於該土地上,惟其未依規定隨車持有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49條第2款及第63條之1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8/08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078-ZX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6/14
罰鍰金額
NT$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車輛963-M3號進入本市第二期空氣品質維護區所劃設之管制範圍,經查於稽查日前已逾二年未有排煙合格紀錄。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3/05/04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車輛行駛中,散落污染物(泥水),致污染地面。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2/07/1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南勢派出所於本縣轄通霄鎮台61線白沙屯交流道南下出口查獲貴公司所屬車輛KLG-6969(子車:HC-215,司機:楊健煇)載運剩餘土石方(夾雜磚塊),經查所屬車輛隨車未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8/2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之運輸車輛(【曳引車車號:KLE-9801,尾車車號:13-8F】1輛載運土方於110年8月5日行經本縣芳苑鄉芳頂段88及89地號進行整地,經本縣警察局芳苑分局路上派出所員警攔檢,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土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案經本局接獲警方通報並於110年8月5日現場稽查屬實。
裁罰機關
屏東縣
處分日期
2021/07/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1(m¯1),超過排放標準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本府工務局為加強本市營建剩餘土石方流向管理,會同本府警察局、本局辦理道路聯合攔車稽查,於109年6月3日15時17分至本市仁武區澄觀路一段86號前車道攔查,貴公司營業貨運曳引車、半拖車載運混凝土塊及碎磚塊,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依同法處第49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0/03/09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民眾檢舉,本局派員於109年2月5日12時17分前往仁武區善德段503地號前發現貴公司大貨車載運營建剩餘土石方,惟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規定:「主管機關得自行或委託執行機關派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公私場所或攔檢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檢查、採樣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或再利用情形,並命其提供有關資料;廢棄物、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應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9/08/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載運清除剩餘土石方者,未隨車持有載明剩餘土石方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8/1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案係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105年8月29日函,敘及貴公司車輛(9Z-86)清運土方含樹枝、垃圾雜物,經華笙營造有限公司105年9月10日曾柏鈞至局說明,係該公司承攬該處「104年度前鎮區第75期重劃區綠地開闢工程」,華笙公司再委由貴公司清運,貴公司清運車輛(9Z-86)清運土方含樹枝、垃圾雜物等,核屬廢棄物範疇,惟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7/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所屬125-Y3號大型柴油車排放之黑煙污染度73%,超過排放標準1.5倍。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6/12/0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八之規定。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5/01/29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3/10/08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1/10/0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