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9401 - 29450 筆)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禁止作業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小山貓)從事營建工程之行為(鋪路作業),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工程屬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區域開發,符合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經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 處分日期
- 2018/10/26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447號),應於每月10日前主動連線申報前月營運紀錄,經以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1月份至107年8月份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未申報107年6月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公共設施(號誌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公共設施(燈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公共設施(燈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公共設施(燈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公共設施(燈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放置於路旁,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5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懸掛於公共設施(道路反光鏡)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 處分日期
- 2018/10/24
- 罰鍰金額
- NT$2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前往貴處主辦之「大漢溪右岸串聯三峽河左岸休憩廊道營造」(管制編號:F107F*****-*)稽查,並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工地周界: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4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三)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10點。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土城廠從事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編號: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01號),於移動床鍋爐(E003)之排放管道(P003)執行空氣污染物採樣及檢測分析,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濃度137 mg/Nm3(最大限值:100 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灰鐵鑄造程序【M01】,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701-02號),現場製程作業中,惟未有效收集各種空氣污染物,並維持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正常運作,致粒狀污染物由側門散布於大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1,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GDQ-***車輛HC值9470ppm超過排放標準(9000ppm)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KWM車輛未依規定期限內完成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10/23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駕駛車輛(車號:TDE-3729)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5款,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之物料堆置場內瀝青刨除物料堆置未設置或採行堆置於封閉式建築物內、防塵網或阻隔牆圍封、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噴灑化學穩定劑或設置自動灑水設備等有效抑制粒狀污染物逸散設施,缺失達10點。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MFF-656車輛未依規定期限內完成使用中機器腳踏車排放空氣污染物定期檢驗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LK5-397)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RAX-6238)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AKQ-2568)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TAV-839)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P98-661)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RCD-8763)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車輛(車號:RCD-8763)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4號),經以行政院環保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核106年8月至107年7月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逾期申報107年5月、6月營運紀錄
- 處分日期
- 2018/10/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04號),經查發現代表人已變更為鄭林麗卿及所在地變更為新北市新莊區博愛路8巷29之2號3樓(核准變更日期:107年3月19日),惟未於變更後30日內,檢具相關資料向本局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1,8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11條第1項,噪音管制法第13條,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違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罰基準第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P-21)遭檢舉車輛產生噪音,經本局依法審視通知辦理原地噪音檢測,檢測結果原地量測噪音值97分貝(dB(A)),超過該車型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94分貝(dB(A))。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運作列管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三聚氰胺(列管編號:185-01),其容器、包裝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經營之鑫順工程行所有車輛(車號:AWE-5605)載運廢棄物(營建混合物),經攔查雖隨車持有載明廢棄物產生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惟該證明文件中清運日期填寫未完整,視為無效證明文件。
- 處分日期
- 2018/10/1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印刷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現場已產生事業廢棄物(廢紙、廢塑膠、廢布、廢棄燙金箔等),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現場設有金爐並燃燒金紙中,惟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中。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惟現場未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鑽孔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惟現場未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灌漿車及砂輪機)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惟現場未領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且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毒性化學物質標示及物質安全資料表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實驗室運作列管毒性化學物質-重鉻酸鉀(列管編號:055-02) 其容器、包裝及貯放過期毒性化學物質(尚未提報廢棄聲明)場所,皆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登記資本額500萬元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於空地散佈大量垃圾與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為土地所有權人,惟未善盡管理責任,於空地散佈大量垃圾與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18/10/18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13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或轉運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 處分日期
- 2018/10/17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進行「淡水輕軌運輸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於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掘機)進行營建工程行為,現場雖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18/10/17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空氣污染行為管制執行準則第7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現場施工區未有效灑水或清掃,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
- 處分日期
- 2018/10/17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工程進行河段屬已公告乙類水體者,經本局於上下游採水送驗,其上、下游水質變化大於百分之15。
- 處分日期
- 2018/10/17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鑫順工程行)所有自用小貨車(車號:AAD-315),載運廢棄物(廢木板、廢磚塊等等),雖隨車持有廢棄物產生源隨車證明文件,惟文件上清運日期、車號及廢棄物產生源欄位均未填寫。
- 處分日期
- 2018/10/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中山廠領有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新北市環操證字第F1343-06號),經查袋式集塵器(A001)之壓差計數值顯示為大於500mmH2O,超過許可證文件之範圍(200-400 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18/10/1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承攬工程,現場挖掘機作業中,惟施工區為有效灑水或清掃,致引起塵土飛揚污染空氣。
- 處分日期
- 2018/10/16
- 罰鍰金額
- NT$13,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屬「早慶建設新店區梅花湖段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為空氣污染防制法第一級營建工程之建築工程,係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惟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逕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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