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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

共 54,439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29301 - 29350 筆)

處分日期
2018/11/1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TAS-928)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五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惟未取得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逕行設置及操作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淡江大橋及其連絡道路2K+606~5K+000段.7K+000~8K+165段新建工程(道路)」(管制編號:F105FN4002-1),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24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措施,記缺失10點。(三)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記缺失4點。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妥善處理及採取必要之污染防治措施,逕行棄置其他污染物(藍色廢(污)水)於淡水河系水污染管制區。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洗衣業,稽查時作業中,惟未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從事洗衣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惟未取得廢(污)水排放許可證,逕行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於排放口採水檢驗,檢測結果:化學需氧量為131 mg/L(限值:100 mg/L),未符合放流水標準。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7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運作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二異氰酸甲苯(列管編號:074-01),位於1樓運作(貯存)場所未依規定標示毒性及污染防制有關事項。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營造業,承攬李**建物拆除工程(105賢蘆拆0***號)並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網路申報6張營建混合物(代碼:R-0***)清運聯單(編號:F14A48381050****,清運時間為8時38分;F14A4838105****,清運時間為9時334分;F14A4838105****,清運時間為10時28分、F14A4838105****,清運時間為11時27分;F14A48381050****,清運時間為13時16分;F14A48381050****,清運時間為14時11分),預計由廢棄物清除機構(**開發有限公司)之車輛(頭車:***-UY,尾車:**-A9)清運至再利用機構(**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於網路申報聯單所載清運時間於營建工地發現廢棄物清除機構之清運車輛,僅於該工地附近(蘆洲區集賢路***號)發現該清運車輛來回行駛於再利用機構,經查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清運機具即時監控系統,發現該清運車輛有刷取抵達產源及再利用機構之條碼,再利用機構(**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也於網路申報聯單點選接受該批廢棄物並過磅(紙本聯單未勾選過磅但有記載重量),惟實際並未收受該批營建混合物,以跑空單形式完成網路申報作業,網路申報聯單清運數量與實際不符。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登記資本額1,000萬元,從事金屬製品製造業,經派員稽查現場營運中並產生廢棄物(放電油廢液)貯存於貯存槽,惟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海帝海灣區)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達麗世界灣)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馥人灣)懸掛於欄杆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馥人灣)懸掛於公共設施(指示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馥人灣)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紅樹林莊園)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紅樹林莊園)於公共設施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紅樹林莊園)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崑益大謙)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崑益大謙)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崑益大謙)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崑益大謙)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崑益大謙)懸掛於公共設施,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崑益大謙)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新潤峰采)懸掛於公共設施(電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天藝)懸掛於公共設施(電桿)上,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看板(莫札特)放置於戶外地面,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053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未申報107年6月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機車排氣檢驗站,經查獲機車檢驗即時檔車號與攝影檔車號不符,年度內輸入錯誤車牌號碼累計達5筆,且未主動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修正。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0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1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13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9月25日派員至淡水區沙崙路二段與新市六路一段處,稽查貴局辦理「淡海輕軌運輸系統計畫第一期統包工程」(管制編號:F103FA8001-1)工地,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記缺失10點。(2)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缺失10點。 (3)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記缺失10點。(4)結構體:營建工程結構體之施工架(鷹架)外緣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5)運送物料之車輛機具:防塵布或其他不透氣覆蓋物邊緣未延伸覆蓋至車斗上緣以下至少十五公分,記缺失4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44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該工程未依規定於開工日前(106年12月11日)申報繳交空污費即先行開工,且至107年10月8日始完成空污費申繳,逾期30日以上。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2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7月26日派員會同環保署北區督察大隊至新店區玫瑰路旁複查該處主辦「新北市新店區安坑一號道路第二期工程(玫瑰路至安泰路)工程(管制編號:F105F54004-1)」,現場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影響防制效果:(1)車行路徑:工區內主要道路雖鋪設鋼板,惟現場積塵甚厚,記缺失10點。(2)物料堆置:工區內土石方未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記缺失10點。以上缺失記點合計達20點,超過10點以上之規定,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8條規定,依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18/11/1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至貴公司辦理之「尚志資產開發公司土城案公園、地下停車場、兒童遊樂場、道路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7FD****-1)工地稽查,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記點合計20點,影響防制效果:(一)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記缺失10點。(二)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記10點。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營之機車排氣檢驗站即時檔車號與機車攝影檔車號有不符情形(3月26日:車號378-EQZ誤植為387-EQZ、6月7日:車號L2S-290誤植為LS2-290、6月28日:車號900-PHK誤植為900-HPK;7月4日車號M9R-575誤植為M9R-757、7月7日:車號735-CXS誤植為735-CXH),年度內累積缺失筆數合計達5筆,且未主動通報本局修正。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第3類噪音管制區內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於室外使用擴音設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械(挖土機)進行營建工程行為,現場雖備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惟未採行適當之噪音防制措施,致妨礙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9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主辦遠揚T-PARK專二區集合住宅新建工程(管制編號:F106F11006-1),現場作業中,依「營建工程業主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其處理原則」查獲下列缺失事項共計18點,影響防制效果:(一) 工地周界:工地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記缺失4點。(二) 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雖有鋪設鋼板、混凝土,惟積塵甚厚,現場已有揚塵現象,為嚴重缺失,記缺失10點。(三) 裸露地表:工區裸露地表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記缺失4點。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單位將廣告看板懸掛於電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0332號),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接受委託清運賢泰營造有限公司所承攬李兆欽建物拆除工程(105賢蘆拆0615號)產出之營建混合物(廢棄物代碼:R-0503),許可清運車輛(頭車:339-UY,尾車:59-A9)於網路申報6張營建混合物(代碼:R-0503)清運聯單(編號:F14A483810500007,清運時間為8時38分;F14A483810500008,清運時間為9時34分;F14A483810500009,清運時間為10時28分、F14A483810500010,清運時間為11時27分;F14A483810500011,清運時間為13時16分;F14A483810500012,清運時間為14時11分),惟未於網路申報聯單所載清運時間收受該批營建混合物,未核實申報清除情形於營運紀錄中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7新北市廢乙清字第****號),經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107年6月至8月營運紀錄申報情形,發現貴公司未申報107年6月至8月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67號),屬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經查發現106年11月、107年1月及2月有接受委託清除順同資源回收有限公司生活垃圾,未核實申報清除情形於營運紀錄中
處分日期
2018/11/0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 新北環廢乙清字第1140號),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逕行貯存或轉運廢棄物。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依本局檢驗報告(報告編號:EP107A0459R)檢驗結果:粒狀污染物:227mg/Nm3,未符合排放管道粒狀污染物標準(100mg/Nm3),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本局依法告發並命於文到後1個月內改善完成,另依同法第56條第1項、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禁止作業時段(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使用動力機具(抽氣馬達)進行營建工程之行為,現場未備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文件備查,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將廣告物懸掛於公共設施(電桿),屬公告之污染環境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3927-KG)之駕駛人隨地拋棄煙蒂,致污染環境。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第8條
違規情節
稽查時臺端經營之富倫建材行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北環乙廢清字第0907號),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網路申報資料,發現逾期申報107年7月之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18/11/0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99號),其許可文件內容未包含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之設置,惟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逕行從事廢棄物貯存之行為。
處分日期
2018/11/07
罰鍰金額
NT$5,000,000
違反法條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1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場址經本局於102年7月19日公告為土壤污染控制場址並劃定為土壤污染管制區,並函請貴公司應於期限內提送污染控制計畫,惟屆期未提送,本局已依法裁處並通知限期補正在案,然貴公司仍未提送污染控制計畫。
處分日期
2018/11/07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包新北市新店區公所「灣潭路(渡船頭至灣潭路80號)路面刨鋪工程」案,未妥善管理致污染路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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