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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 - 50 筆)

處分日期
2025/07/04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15日派員至現場進行加油槍氣油比檢測作業,站內油槍總數24支,當日執行加油槍氣油比檢測計19支;檢測結果合格油槍0支,合格率0 %,未達總檢測數70%,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訂「加油站油氣回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之1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7/04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一)依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20條及第25條規定,地上儲槽系統應依密閉測試、土壤氣體監測、地下水監測等方式進行監測,並應以網路傳輸方式於1、5、9月月底前,向本局申報前4個月依第20條第1項之紀錄,合先敘明。(二)經查貯存系統申報中心,貴公司未於114年1~4月期間依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委託檢驗測定機構監測,亦無相關紀錄可稽,核已違反水污法第33條第2項規定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水污法第54條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於10前進行營運紀錄申報
處分日期
2025/07/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於每月10日前申報前一個月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7/0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BEM-8112)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6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7/03
罰鍰金額
NT$1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一、查貴公司領有本府113年12月3日府環水字第1130340756號函核備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在案,先予敘明。二、次查貴公司所屬店鋪、集合住宅新建工程(地號:桃園市桃園區三民段246、247、248、249、251、252、253、254、255、256地號等10筆土地;空污管編:H113H11060-1),經查係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之第一級營建工地,依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應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並據以實施,合先敘明;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21日派員至現場稽查,該新建工程施作中(工程進度為地下層開挖中),惟現場會同工地人員洪東興主任檢視營建工地未有依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核定內容設置沉沙池之情事,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46條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7/03
罰鍰金額
NT$17,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條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22日派員前往貴中心稽查,查獲貴中心未依核准之水措內容運作,說明如下:(一)軟水製程區設置1支不明軟管連接至放流槽(T01-06),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二)軟水製程區產生之廢水,未將該股廢水流向登載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三)放流槽(T01-06)另設置1支回流管線至廢水調整槽(T01-01),未登載於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
處分日期
2025/07/0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貯存系統申報中心,貴公司未於114年1~4月期間依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委託檢驗測定機構監測,亦無相關紀錄可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規定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4條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7/02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車輛(車號:V2-4209)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8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5/07/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中路二段316等2筆地號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5日(星期六)下午1時10分前往稽查,現場挖土機進行出土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5/07/0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臺端於本市桃園區大業路一段304號從事餐館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3日凌晨2時53分前往稽查,查臺端營業項目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逕於店內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5/07/02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位於本市桃園區三民段174地號店舖集合住宅新建工程,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20日(星期日)下午1時53分前往稽查,現場吊掛機進行吊掛作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處分日期
2025/07/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新屋區大牛欄段大牛欄小段695地號進行停車場新建工程,案經本局於114年3月4日派員前往稽查,查貴公司近日以鑿井機鑿孔洞並進行避雷針安裝作業,惟作業期間場內淤泥經大雨沖刷至場外溝渠,造成淤積,污染水溝。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4月17日夜間時段派員至貴廠稽查,現場A棟1樓冰水機運轉中,於周界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60.4分貝,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第4條規定之夜間工廠第三類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之規定,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告發,爰依同法第24條第2項第1款規定限期至114年5月16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20日夜間時段派員複查,至周界相同地點量測全頻均能音量為57分貝,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52分貝),超出管制標準5分貝。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貯存系統申報中心,貴公司未於114年1~4月期間依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委託檢驗測定機構監測,亦無相關紀錄可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規定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4條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貯存系統申報中心,貴公司未於114年1~4月期間依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委託檢驗測定機構監測,亦無相關紀錄可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規定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4條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稽查時於大門左側之廠內雨水溝見有大量油污廢水排放至廠區外道路側溝,查貴廠正進行E002蒸氣鍋爐汰換作業,疑因施工因素導致鍋爐下方有重油流至廠內溝渠,廠內溝渠沿線亦有油污殘留且排放至廠外道路側溝及下游灌溉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限期貴廠應於114年6月16日前將受污染區域(含下游本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76巷內灌溉溝渠)清理完畢。惟本府環境保護局複於114年6月17日派員至本市蘆竹區富國路二段76巷內灌溉溝渠複查,仍見有油污污染物持續自上游流下,後至貴廠大門右側排水孔正排放含油污廢水,製程區沿線水溝皆見有明顯油污殘留,貴廠未將受污染區域清理完畢,且仍排放油污污染物致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經查貯存系統申報中心,貴公司未於114年1~4月期間依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委託檢驗測定機構監測,亦無相關紀錄可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3條第2項規定暨防止貯存系統污染地下水體設施及監測設備設置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爰依同法第54條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線上審查功能(案號:OOO),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蔡○○已於114年O月O日退保,貴事業遲於114年O月O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未於十五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違規情節
依據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專責人員設置線上審查功能,發現貴事業之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已於114年1月31日退保,貴事業遲於114年6月10日才至環境部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提出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變更申請,未於15日內指定代理人報請主管機關備查,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爰依同法第55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分。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違規情節
依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6月5日北市環水字第11430028245號函,貴公司以賣家「莎小舖 Sakura makeup(帳號:sakura_beautysister)」於蝦皮購物網站刊登販賣「【好事寶】衣物織品驅蟎噴霧 250ml」之產品,惟查貴公司未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再查該產品刊登內容涉及產品效能,且未登載該產品之廠商資料及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貴公司刊登環境用藥廣告之行為,核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7/0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申報營運紀錄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5月16日前往貴公司於本市楊梅區仁美段654地號等13筆土地承造之「桃園市楊梅區梅獅自辦市地重劃區重劃工程」稽查,發現貴公司於該工程場址內進行植生工程及菇肥噴灑作業並置放菇肥,惟作業時未裝置異味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致產生明顯發酵酸臭異味散佈於空氣,造成空氣污染。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揮發性有機液體儲存程序–揮發性有機液體儲槽作業程序(M34)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7302-01號),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4日派員前往貴廠稽查, 現場作業中,貴廠自113年2月28日起由本府核准該製程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查空氣污染物防制設備編號:A34E吸附設備1年內(即113年2月28日至114年2月27日)僅於113年7月9日更換活性碳1,000公斤1次(許可核定內容:1年更換1次,1次更換2,000公斤);次查排放管道(P34E)設置之採樣孔位置,經實際測量採樣點上游擾流區距(H1)=1.070公尺(許可證範圍:2.400公尺)及採樣點下游擾流區距(H2)=0.450公尺(許可證範圍:0.600公尺),排放管道(P34E)採樣孔設置位置不一致, 綜上缺失,貴廠未依核發之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4年6月9日派員至貴廠稽查,稽查時於大門左側之廠內雨水溝見有大量油污廢水排放至廠區外道路側溝,查貴廠正進行E002蒸氣鍋爐汰換作業,疑因施工因素導致鍋爐下方有重油流至廠內溝渠,廠內溝渠沿線亦有油污殘留且排放至廠外道路側溝及下游灌溉溝渠,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5月13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129032號函說明十三表示,貴公司承攬名遠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店舖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092號]已於114年2月1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20%,惟本局於114年5月14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遲於114年4月16日取得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新設核准,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4年5月14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名遠開發建設有限公司-店舖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4)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楊00092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4年2月1日動工後至114年4月16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4年5月21日新北環稽字第1140991457號函表示,貴公司承攬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蘆00464號]於113年11月至114年3月產出廢塑膠及廢磚委託鋐沅汽車通運有限公司清除,惟本局於114年5月29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承攬該工程所領有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內容未有登載產出廢塑膠及廢磚,貴公司未於施工過程致廢棄物種類增加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事業廢棄物審查管理辦法第6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於114年5月29日於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資料(勾稽區間:113年11月至114年3月),貴公司承攬欣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作業廠房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蘆00464號]於113年11月至114年3月間產出之廢塑膠(廢棄物代碼:R-0201)及廢磚(廢棄物代碼:R-0402)未於廢棄物清除前連線申報清運資訊,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授權訂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6月3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148882號函說明四表示,貴公司承攬寶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污染防制設備空間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916號]已於113年6月20日先行動工,工程進度達100%,惟本局於114年6月3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4年6月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寶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污染防制設備空間新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觀00916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3年6月20日動工後至114年6月3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依據桃園市政府114年5月13日府都建施字第1140127521號函說明八表示,貴公司承攬南洋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倉儲設施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蘆00752號]已於112年11月16日先行動工(先行動工拆除),工程進度達0.05%,惟本局於114年5月13日查詢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即先行動工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本局於114年5月13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查詢貴公司承攬南洋染整股份有限公司-倉儲設施增建工程[執照號碼:(113)桃市都建執照字第會蘆00752號]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申報資料,發現該工程於112年11月16日動工後至114年5月13日止未依規定上網申報該營建工程廢棄物產出、貯存情形,上開行為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28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一、貴事業以本市中壢區大享段4地號土地申請作為特定廢棄資源物回收業設施使用之興辦事業計畫變更,桃園市政府112年11月27日府環廢字第1120326376號函核定,另桃園市政府於113年4月11日府環海資字第1130090247號函核發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095-6號),合先敘明。二、案經本局於114年6月16日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資源回收管理資訊系統勾稽,發現貴事業未依規定於每月15日前完成前1個月(114年5月份)申報作業,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MKV-5218)114年度經定期檢驗不符合排放標準,未於一個月內修復並複驗合格,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所有車輛逾應檢驗日起6個月仍未實施113年度定期檢驗,本府另通知限期改善在案,限期於114年6月4日前至機車排氣檢驗站完成排氣檢驗合格,惟臺端屆期仍未完成改善。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機車排氣檢驗未由環保局認可合格檢驗人員執行檢驗程序。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D-2751、營業大貨車)於114年1月10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GX-D32、營業大貨車)於民國113年11月20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389-UA、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11月2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892-UW、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11月29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91-X7、營業大貨車)於民國113年12月26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93-TZ、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4年1月9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05-RV、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4年1月14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01-W6、營業大貨車)於民國114年1月23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41-VA、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11月28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407-GR、營業大貨車)於民國114年1月21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53-R9、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11月23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368-VA、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11月29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處分日期
2025/06/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所有車輛(車號:741-TU、自用大貨車)於民國113年12月11日行經「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且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核已違反「桃園市內壢空氣品質維護區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規定,爰依同法第76條第2項暨「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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