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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共 65,1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2301 - 32350 筆)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處分日期
2017/04/1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製作過程產生之木屑污染道路,影響環境衛生.
處分日期
2017/04/0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所有土地上廢棄物未清除,影響公共衛生。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2月20日20時35分前往本市前鎮區漁港南三路21號地點會同消防局人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冷凍機之高壓管線壓力過大,因未有適當防制收集設備致氨氣逸散,空氣中有明確氨氣氣味,本局人員於前鎮區漁港南三路21號周界外之檢測點,以氨氣檢測管檢測已逾最大可測濃度3ppm,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以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作業。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作業。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以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作業。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以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作業。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以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作業。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高旺螺絲工業有限公司」(1)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致影響防制效果、(2)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未按時間、地點、方式排出垃圾,任意棄置,致污染地面。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3,7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花盤底)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07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水溝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1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2月15日19時20分前往本市前鎮區漁港三路27號地點會同消防局人員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於昌明食品有限公司內進行冷凍櫃老舊管線拆除作業,作業時管線內殘餘氨氣未有適當防制收集設備,致管內氨氣外洩飄散於空氣中,本局人員於上址門口及漁港三路上明顯可聞氨氣惡臭,於該公司門口下風處以檢知管檢測氨氣濃度為3ppm(檢知管最大濃度檢測值),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本局稽查人員105年12月27日至貴公司堆置場執行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法規符合度查核,發現(1)堆置區採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者,覆蓋面積未達堆置區面積百分之八十(2)車輛通行路徑及區域採舖設混凝土、瀝青混凝土,惟有路面色差。按「違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缺失記點及處理原則」第2點第3款附表規定,缺失記點共計8點,並依處理原則第3點第1款規定,本局106年1月13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630183300號函限貴公司於文到翌日起10日內完成前開缺失改善(送達日期:106年1月18日)。本局稽查人員106年2月14日至貴公司堆置場執行前開管理辦法法規符合度複查,發現前開缺失未改善,貴公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所定前開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3款及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
違規情節
本案經經濟部工業局高雄臨海林園大發工業區聯合污水廠人員於106年2月3日至貴公司巡查時,發現貴公司鹽酸桶滲漏,廢液流至雨水系統,造成工業區雨水大排水體呈現淡藍色,貴公司未於疏漏事故發生後3個小時內通知本局,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案係貴診所106年1月24日第1060102號函申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機構負責人及事業基本資料、病床數及事業廢棄物(C-0514)產生量,所檢附醫療機構開業執照為106年1月1日變更,惟未於變更後15日內向本局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異動申請,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同法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排放廢水流入水溝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廢棄馬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
違規情節
張貼廣告污染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7/04/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
違規情節
案經本局106年2月21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廠內監視系統影像紀錄僅可保存3日(至106年2月18日,紀錄未保存3個月(至105年11月21日)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9條第9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該廠M73管道P73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案經民眾陳情,本局派員於106年3月15日10時32分前往本市小港區同利路20號稽查時,於貴公司廠區周界外(判定位置:本市小港區崇明街上,貴公司廠區北側),發現廠房逸散明顯粒狀污染物(灰色),散布於空氣中,嗣進入廠內查察,發現貴公司從事遊艇製造,作業過程產生粉塵散落於地面,廠內人員以高壓空氣噴槍噴除身上粉塵,致地面粉塵揚起,惟未設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粒狀污染物(粉塵)散布於空氣中,造成污染。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該廠M75管道P51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項規定裁處。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2,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桶)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塑膠杯)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積水容器(輪胎)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4/05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路燈基座積水未妥善管理、清除,致孳生病媒蚊孑孓。
處分日期
2017/03/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利昌街4號從事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2月22日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查該製程P003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於105年1月16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1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利昌街4號從事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2月22日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查該製程P003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105年1月17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1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31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市小港區利昌街4號從事電弧爐煉鋼製造程序(M01),經本局稽查人員於106年2月22日會同貴公司人員現場查核,查該製程P003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之粒狀物不透光率監測數據,105年4月14日當日不透光率監測值超過煉鋼及鑄造電爐粒狀污染物管制及排放標準(10%)之累積時間超過4小時,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31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使用中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3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以非檢驗人員執行機車排氣檢驗。
處分日期
2017/03/3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106年3月1日07:30前往陳情地點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使用天車等動力機械進行建材吊掛作業,違反104年9月15日高市府環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四:「營建工程於各類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30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3月9日9時50分派員至本市大寮區建業路1之2號稽查,經查該公司於上開地點堆置氧化鐵、銑鐵及還原渣產品,稽查時現場該公司以磁吸機分選作業中,廠內堆置還原渣為粉粒狀物,惟現場未設置防止粒狀污染物飛散之防塵罩網,亦未有灑水或噴灑化學藥劑等相關有效抑制塵土飛揚或粒狀污染物飛散之防制設備或措施,以致於周界外明顯可見塵土飛揚污染空氣
處分日期
2017/03/30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6年2月28日前往澄清路與覺民路路口稽查時,發現貴公司正進行營建工程吊車作業,已違反分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高雄市政府104年9月15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0439177001號公告事項第四項之規定:「營建工程於各纇噪音管制區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及例假日十二時至十四時,不得使用動力機械從事妨礙安寧之行為」,造成噪音污染。
處分日期
2017/03/3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一般廢棄物(檳榔渣)。
處分日期
2017/03/30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駕駛車輛隨地拋棄煙蒂。
處分日期
2017/03/29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3條第3項
違規情節
未取得毒性化學物質廢棄許可及進行毒化物廢棄。
處分日期
2017/03/2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6年1月25日天建工字第1060005號函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事業機構名稱及負責人,並檢附經濟發展局105年10月7日公司變更登記表,惟貴公司未於事實發生(105年10月7日)後15日內,填寫異動申請書報請備查,並完成基線資料修正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一)、2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7/03/29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1條第1款
違規情節
因特殊用途,使用道路,有礙環境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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