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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

共 7,21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251 - 3300 筆)

處分日期
2020/01/02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2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民雄鄉興中村1鄰義橋1號,在未裝置粒狀污染物收集及處理設備情形下,露天從事燃燒塑膠製品、鋁罐等,致產生明顯之粒狀污染物,散布於空氣。
處分日期
2019/1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之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度)46%超過排放標準(30%)之1.5倍。
處分日期
2019/12/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例行性稽查,本局於108年11月26日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嘉義民雄分公司從事餐飲業且資本總額超過新臺幣2500萬元,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公告(二十八),「總公司資本總額達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之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含其分店及加盟店)」,惟未向本局取得上述計畫書審查核准,即開始營業。
處分日期
2019/12/2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嘉義區營業處108年全工區配電管路工程」,於本縣新港鄉宮前村新民路193號前方聯外道路上,見有泥沙印染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7年9月至108年9月,發現貴廠製程產出之廢塑膠混合物(D-0299)於108年1月至9月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明顯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申報量)。
處分日期
2019/12/24
罰鍰金額
NT$1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4條第3項,機車排放空氣污染物檢驗站設置及管理辦法第17條第1項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有位於本縣大林鎮平林里中興路258號之機車排氣檢驗站(站號:Q018),本(108)年度執行機車排氣檢驗業務,上傳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之檢測數據,經比對結果分別於1月28日、2月16日、6月6日、7月26日及9月3日輸入錯誤車牌號碼且未主動通報本縣環境保護局修正,累計達5筆。
處分日期
2019/12/2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3款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民雄鄉林子尾段重建小段3地號張宏名畜牧場,經本局108年11月26日派員前往稽查,見露天曝曬雞糞情形,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於路旁、屋外或屋頂曝晒、堆置有礙衛生整潔之物。」
處分日期
2019/12/19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8年11月11日派員督察,發現貴公司發現其鉛二級冶煉程序(M01)之袋式集塵器產出廢濾袋,惟該廢濾袋產出、清除、處理未登載於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本案為例行勾稽及依環保署專案EP1080105號辦理。2.該公司於108年9月23收受友和耐火材料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產出之廢棄物D-0501廢耐火材(聯單編號S200040610800039),經勾稽發現該批廢棄物收受至今未依規定於30日內處理完成,且未函報本局,已違反廢清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29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6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本縣新港鄉溪北段溪北小段9-1地號,遭棄置農廢及生活垃圾之情形,經調閱本局於該地設置之監視錄影器,發現台端所有車輛(車號:3581-GM)於108年11月14日下午3時16分間載運上述廢棄物棄置,此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情形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車輛離開營建工地時未有效清洗車體及輪胎,其表面附著污泥,缺失情形4點;缺失情形合計38點。
處分日期
2019/12/13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34點。
處分日期
2019/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社未依上述規定於次週五(108年11月22日)以前執行108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08年11月25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108年11月10日及11月11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213-T3)未完成此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未依上述規定於次週五(108年11月22日)以前執行108年11月10日至11月16日之GPS週確認作業,經本局108年11月25日IWMS系統勾稽查核,查108年11月16日有1輛清運機具(車號:0582-SX)未完成此作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3款暨「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之清運機具及其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2
罰鍰金額
NT$140,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放流水標準第2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結果,發現該廠作業廢水因廠內其中一收集溝渠堵塞致廢水無法收集至調勻池,而疏漏至廠內雨水溝渠,經由廠內雨水溝渠排放至廠外,後與放流口排放之廢水相為混合,現場採集該股放流水送驗,其送驗結果,超過放流水標準所訂之限值(懸浮固體:43.2mg/L,限值30mg/L;化學需氧量:249mg/L,限值160mg/L)。
處分日期
2019/12/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太保市之工廠,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廠未依主管機關規定之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向縣(市)主管機關申報廢(污)水處理設施之操作、放流水水質水量之檢驗測定、用電紀錄及其他有關廢(污)水處理之文件。
處分日期
2019/12/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7條物料堆置:未依規定採行覆蓋防塵布、防塵網或配合噴灑化學穩定劑等設施之一者,缺失情形10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第10條工地出入口:營建工地出入口未設置洗車設備,或無設置洗車空間,且未以加壓沖洗設備清洗,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44點。
處分日期
2019/12/10
罰鍰金額
NT$4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反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工地標示牌:依規定設置,但工地標示牌內容未載明或僅標示部分工地資料,缺失情形4點;第6條工地周界:設置之圍籬,未涵蓋全部工地區域,缺失情形4點;第8條車行路徑:營建工地內或洗車設施置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未採行防制設施,缺失情形10點;第9條裸露地表:未採行管理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規定防制措施之一,缺失情形10點;缺失情形合計28點。
處分日期
2019/12/10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違反「毒性化學物質危害預防及應變計畫作業辦法」第3條第2項第5款規定,災害防救訓練、演練及教育宣導,包含無預警測試每年至少二次、整體演習每年至少一次之規定,將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0條第3項及第35條第5款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19/12/10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4項第1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民眾陳情案件,本局於108年11月12日稽查,貴公司從事有機肥料製造,其產業類別為化學材料製造業,係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經查貴公司未向本局取得上述計畫書審查核准;另廠區產出之廢太空袋、廢塑膠袋等廢塑膠混合物,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前述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同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1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行所有車輛(車牌:TW-095)載運豬隻,於108年11月2日行經本縣朴子市松華里牛挑灣349之3號前方道路,車斗上豬隻糞水直接流至路面且污染道路,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9/12/06
罰鍰金額
NT$6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布袋鎮布鹽段73、75、77地號土地回填有機污泥,本局於106年11月6日會勘,於旨揭地號開挖,發現3處回填黑色強烈腐臭不明有機污泥,經送驗檢測有機及元素定性分析,檢測結果含有元素23項、有機化合物成分36項,明顯未經中間處理之事業廢棄物,惟查現場開挖物質結構鬆散具腐臭味,明顯不是混凝土,無隔離地下水效用,貴公司未領有主管機關核發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文件,即逕行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雖經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不起訴,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1條第1項之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2/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大林鎮排路里162線道2K處附近陳永冬畜牧場飼養鴨隻,經本局108年10月9日派員前往稽查,見排放口溝渠有鴨毛淤積,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9/11/29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放管道編號P101,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9月12日委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認可之代檢測機構執行稽查檢測,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排放濃度值為156mg/Nm3,未符合排放標準〈100mg/Nm3〉。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使用中車輛排放空氣污染物,經檢測結果黑煙(污染度%)67%超過標準(40%)。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嘉義區營業處108年全工區配電管路工程」,於本縣新港鄉宮前村新民路238之1號前方聯外道路上,見有泥沙印染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嘉義縣中埔鄉中埔及興化廍等村內聚落間之聯絡道路改善工程」,於本縣中埔鄉富收村興化廍6巷113號前聯外道路上,見有泥沙印染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本局聯合稽查,發現貴廠斃死雞貯存區未設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且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前述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及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EP1080901),進行108年1月至108年8月廢棄物申報流向資料專案勾稽,勾稽結果疑似申報異常之名單,本局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7年9月至108年9月申報情形比對結果,發現貴公司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申報產出量為0.001公噸,無清除聯單量而貯存申報為0公噸,及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及無機性污泥(D-0902)於本局勾稽區間,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申報量,上述情形明顯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19/11/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即時追蹤系統例行自行勾稽,經查涉及違規事實,如下: (1)就盈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進行GPS軌跡勾稽,經查108年9月16日申報1筆聯單(聯單號碼:Q710027210800732)清運南亞塑膠工業股分公司新港廠所產出廢棄物,自產源位址清運廢棄物後,未到再利用機構(增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桃園廠),而至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105巷27號,又增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桃園廠卻於該聯單點選再利用完成。 (2)經盈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到本局說明,該筆聯單係因再利用機構(增明環保工程事業有限公司桃園廠)與南亞塑膠新港廠簽訂廢棄物R-0701(廢木材)再利用處理合約,後因不符成本且發現南亞塑膠新港廠也有與盈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簽訂R-0701(廢木材)再利用處理合約,故將該契約轉給盈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3)108年10月17日於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105巷27號勘查,該地址為盈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再利用機構廠址,業者表示該批廢棄物已再利用完成,並於108年10月29日更改聯單完成,再利用機構更正為盈松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綜上所述事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之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5
罰鍰金額
NT$25,671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新寶纓畜牧場,從事飼養牛隻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之牛糞廢水疏漏至後方排水溝渠,未於事件發生後三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且未於應變後十日內,提報緊急應變紀錄及處理報告,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紙板生產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稽查,發現廠內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3),其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濕式排煙脫硫(A302)之壓差計監測儀表故障,無法判讀壓降,未維持監測設施正常運作。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編號(EP1080106)及本局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7年8月至108年8月,發現貴廠廢棄處理程序(000004)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 )及廢水處理程序(370001)產出之無機性污泥(D-0902)於108年4月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明顯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申報量)。
處分日期
2019/11/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案編號(EP1080106)及本局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7年7月至108年7月,發現貴公司製程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 )於108年2月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明顯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申報量)。
處分日期
2019/11/2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貴公司承攬嘉惠電廠二期工程擴建案(工程地址:嘉義縣民雄鄉松山村松子腳六八八號),該工程係屬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本局業於108年8月23日審核通過前述計畫書,經查貴公司至今未依規定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等情形。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7條
違規情節
台端所經營之新寶纓畜牧場,從事飼養牛隻作業,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該場將場內廢(污)水(即淨水器產生之過濾污水)排入雨水溝渠,依規定事業所產生廢(污)水,應於作業環境內以溝渠、管線或容器收集,不得與雨水合流收集。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嘉義縣中埔鄉和睦自辦市地重劃區工程」,於本縣中埔鄉和美村忠和街16號前方聯外道路上,見有泥沙印染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於本縣大林鎮三村里潭墘21之3號簡盧素真畜牧一場飼養鵝隻,經本局108年10月22日派員前往稽查,見溝渠有鵝糞及鵝毛淤積,造成環境污染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9/11/20
罰鍰金額
NT$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車輛將所載運之食品加工污泥棄置於彰化縣埤頭鄉及芳苑鄉之農地,依本署從事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涉及違法清除處理及再利用認定原則第三項內容,認定該公司所屬車輛有任意棄置食品加工污泥情形,涉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規範。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位於本縣溪口鄉柳溝村柳子溝50-1號之工廠,遭民眾陳情貴公司豆類製品製程噪音擾寧,本府以108年4月17日府授環空字第1080078546號函處分限期於108年7月16日前完成改善在案(正本諒達)。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1月1日派員前往複查量測噪音值50.1分貝,仍超過管制標準(47分貝),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妥依同法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罰鍰新臺幣12,000元整,並再限於109年2月13日前改善完成,屆期仍未符合噪音管制標準者,按次連續處罰至符合噪音管制標準為止。
處分日期
2019/11/1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7年8月至108年8月,發現貴公司廢棄處理程序(000004)產出之廢纖維或其他棉、布等混合物(D-0899)108年7申報貯存量為0.058公噸,而108年8月無清運聯單紀錄,貯存量卻申報為0公噸;另同處理程序107年11月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申報產出量扣除聯單量不符貯存量及廠內自行再利用之原物料申報使用量,已明顯質量不平衡。
處分日期
2019/11/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台端所有於本縣民雄鄉福權村番子小段216、217、218、220、、222共5筆地號麗佳畜牧場,經本局108年10月14日派員前往稽查,見畜牧場周界有鵝毛散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9/11/13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承造「宸泰建設A區住宅新建工程」,於本縣太保市後潭里後潭447之6號前方聯外道路上,見有泥沙印染情形,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7年7月至108年7月,發現貴廠製程產出之廢布(D-0803)於108年1月至7月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明顯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申報量)。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本案為自主性勾稽,經查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其勾稽期間為107年8月至108年8月,發現貴公司廢棄處理程序(000004)產出之非有害廢集塵灰或其混合物(D-1099)於108年3月及5月申報產出、貯存及聯單明顯質量不平衡(產出量扣除聯單申報量不符貯存申報量)且於108年3月至108年8月未申報貯存量。
處分日期
2019/11/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太保市南新里南埤路90號斜前方 (寬順環保有限公司),經本局108年9月20日派員前往稽查,見貴公司廢水排放至聯外溝渠,造成紙屑淤積於溝渠,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污染地面、池溏、水溝、牆壁、樑柱、電桿、樹木、道路、橋樑或其他土地定著物。」
處分日期
2019/11/08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之嘉金二號輪,於108年6月24日9點31分接獲通報該船旁疑似有重油溢出,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同日10點15分到達現場,發現於布袋商港旅客服務中心前岸際有油污聚積於貴公司所屬嘉金二號輪之與長奕航運股份有限公司所屬之長奕輪之間,本案油污洩漏行為已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19/11/07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從事金屬表面處理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派員督察,發現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108年8月之固定污染源及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操作應紀錄項目,未依規定紀錄)。
處分日期
2019/11/07
罰鍰金額
NT$2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8條第4項
違規情節
從事蒸氣供應作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派員稽查檢測,發現採樣平台有鏽蝕之情事,且未與排放管道固定牢靠,致採樣平台未能進行安全採樣。
處分日期
2019/11/07
罰鍰金額
NT$300,000
違反法條
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屬之長奕輪,於108年6月24日9點31分接獲通報該船旁疑似有重油溢出,經本縣環境保護局於同日10點15分到達現場,發現於布袋商港旅客服務中心前岸際有油污聚積於貴公司所屬之長奕輪與奧林匹克所屬之嘉金二號輪之間,本案油污洩漏行為已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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