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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

共 9,261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4051 - 4100 筆)

處分日期
2018/07/0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輛RBN-6732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依據「公告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3規定略以:「清除者應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載運廢棄物至處理、再利用、輸出者。如適逢假日得順延至次一工作日。清除者並應於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時,於遞送三聯單上書寫「實際清運日期時間」、「實際清運機具車(船)號」、「實際清運重量」等資料,經與事業書面確認,作為廢棄物清運出事業廠後二日內連線申報廢棄物實際清運情形及確認是否接受等資料之依據。」,經查貴公司107年5月份(聯單編號:C110018410700126)清除者實際上網時間較申報清運時間晚2日以上,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26
罰鍰金額
NT$180,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為『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之再利用機構(再利用種類:編號三、煤灰;批發零售業),登記場所僅限辦公室使用,且未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所無加工製造行為,本局於107年3月29日、107年4月19日至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現場稽查下列違規事項:1.貴公司基隆營業所107年3月29日至107年4月19日共清運28筆,皆未依規定有將R-1106(燃煤飛灰)送至再利用機構收受端之相關申報記錄,業已分別違反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爰依同法第52條裁罰:28*6,000=168,000元。2.查貴公司基隆營業所於105年9月起收購廢棄物R-1106(燃煤飛灰),未依『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卻由前述事業端直接清運至未合格之再利用機構,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相關規定,本局於107年3月29日、107年4月19日各至貴公司基隆營業所稽查,爰依同法第52條分別按次裁罰:6,000*2=12,000元。
處分日期
2018/06/25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所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5)基隆市廢乙清字第0069-00號),並未包含設置廢棄物貯存場或轉運站,貴公司逕行貯存或轉運一般事業廢棄物,業已違反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22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KNA-1057,於基隆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檢測結果為46%,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21
罰鍰金額
NT$3,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AKT-8762,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1.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21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205-U6,於基隆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檢驗,檢測結果為0.8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2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050-R7,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4.2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15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輛TDF-6203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6/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107年4月份營運紀錄應於107年5月10日前進行申報,惟貴公司實際申報日為107年5月11日,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107年4月份營運紀錄應於107年5月10日前進行申報,惟貴公司實際申報日為107年5月28日,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163-3D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未依規定排出垃圾包,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輛APH-0682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輛2D-3209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輛926-B2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市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4)基隆市廢乙清字第0042-00號),於107年5月29日11點56分載運「廢油混合物(D-1104)」至本局天外天水肥集中管理站投棄;貴公司未依規將廢棄物載運至合格廢棄物處理機構進行處理,業已違反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爰本局於107年5月30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相關稽查作業時,查現場廠區之「桶裝中間品貯存區」堆置超過三十日未處理完成之中間品,業已違反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5月29日至現場(基隆市安樂區麥金段818、819、820、821、822地號)進行環保勘查,發現旨揭廢棄物(D-0104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清除資料(收據),未依規保留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應保留三年)且無法出具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書,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13、43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1
罰鍰金額
NT$1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3條,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5月29日至現場(安樂區麥金段584、796、797、799、804地號)進行環保勘查,發現旨揭案廢棄物(D-0104水肥或糞尿等廢棄物)清除資料(收據),未依規保留清除事業廢棄物之處置證明(應保留三年)且無法出具與受託清除者簽訂書面契約書,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 」第13、43條相關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11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基隆信一分公司)107年4月份(聯單編號:C10A227910700002、C10A227910700003)廢棄物(R-1702廢食用油)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0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5月21日至貴公司針對106年3月至107年3月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內容進行稽查,發現下列情事:1.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鉛蓄電池製造:其他非鐵金屬使用量為4718-1032公噸/月,與廢清書最大使用量120公噸不相符;另上述製程申報自來水使用量,惟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此項目。2.貴公司水處理程序申報D-1505(廢水PH值小於6.0),惟所核可「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並無此項目。前述行為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略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LAD-631,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3.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238-U6,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1.0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FAC-036,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22%,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218-U6,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0.9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213-U6,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1.0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暖暖店107年4月份(聯單編號:C12A101310700013、C12A101310700015)廢棄物(D-0101動物性廢、D-0102植物性廢渣)仍逾期未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106年3月至107年3月份期間均無申報原物料及產品,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公司(基隆分公司)107年4月份(聯單編號:C100029610700124)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查貴公司所核可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化妝品製造程序並無礦物油、矽油、氫氧化鉀等31項原物料及廢棄物(D-1999未納入公告之廢棄物品混合物),卻於106年3月至107年3月份「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上述項目,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1.本局於107年4月16日至貴公司稽查,依廢清書流程圖所示,機車零件製造程序(310006)內所產生之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乃源自異丙醇使用,惟貴公司105年3月後已未使用異丙醇,明顯與所核「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不符。2.另貴公司105年3月後已未使用異丙醇,卻於「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廢棄物網路申報廢棄物C-0301(廢液閃火點小於60℃(不包含乙醇體積濃度小於24%之酒類廢棄物))每月產生量。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查公司107年4月份(聯單編號:C100054510700071、C100054510700072、C100054510700075、C100054510700076)廢棄物(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未依規定於清除出廠後四日內連線確認,業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號:TAZ-002]經民眾檢舉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號:3666-XM]經民眾檢舉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6/04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107年2月13日受「桓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蘭廠)」委託清運「廢潤滑油(R-1703)」800公升至「巨鎮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再利用作業,惟本局於107年5月16日進行列管事業網路申報勾稽時,查貴公司未依規定辦理相關申報作業。
處分日期
2018/05/3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輛AND-7150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5/30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屬車輛870-GFL逾檢驗期限未進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5/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543-KJ,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2.6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29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屬車號548-KE,經稽查人員攔車檢驗,檢測結果為1.5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18/05/28
罰鍰金額
NT$35,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違規情節
本科前於107年5月1日10時至該公司承攬之「大武崙溪排水瓶頸改善工程」稽查時,發現該工程未採水污染防治措施及進行工程施作,逕於溪床開挖,造成河面水體擾動混濁,稽查人員依規定於施工點上、下游採樣送驗,經側懸浮固體濃度分別為19.6mg/L、22,800mg/L,該區屬環保署公告之乙類水體,其上、下游水質變化大於15%,違規事實明確;前述行為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在水污染管制區內,不得有下列行為:...五、其他經管機關公告禁止足使水污染之行為」。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規定裁處。參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處準則』,計算違規點數共計7點,採處份基數金額為5000元,本案處分金額為新台幣3萬5000元。
處分日期
2018/05/27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屬車輛197-JBC逾檢驗期限未進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5/2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屬車輛103-KRS逾檢驗期限未進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5/25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屬車輛AD7-739逾檢驗期限未進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處分日期
2018/05/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前於107年3月14日14時10分至該公司進行督察,查有違規;該公司事業廢水處理流程設有沉澱池,經沉澱後貯留,全量回收至製程使用,惟該公司未依規定申請事業廢水貯留許可,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規定,並依同法第48條規定進行裁處,參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計算違規點數共計2點,採處分基數金額為1萬5仟元,裁處金額為新台幣3萬元。
處分日期
2018/05/23
罰鍰金額
NT$3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前於107年3月14日14時10分至該公司進行督察,查有違規;經查作業區廢水流至廢水收集陰井期間,惟陰井沉水馬達故障,導致作業廢水溢流至廠區外雨水溝,有疏漏廢水至水體情形,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規定,並依第51條規定進行裁處,參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計算違規點數共計6點,採處分基數金額5仟元,裁處金額為新台幣3萬元。
處分日期
2018/05/23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未依規將營運紀錄(如聯單等)清除資料存放於所領有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07)基隆市廢甲清字第0001號)所登載之地點(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43號7樓之1)
處分日期
2018/05/22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7年3月26日派員至貴公司執行相關稽查作業時,查現場將一般事業廢棄物(含垃圾焚化灰渣)最終處置場BOO產生之粗骨材堆置於非許可證核准之場區,與所領有之公民營廢棄物處理許可證((104)基隆市廢乙處字第0004-00號)廠區配置圖內容不符。
處分日期
2018/05/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號:ANY-5365]經民眾檢舉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5/21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車號:TDD-9799]經民眾檢舉車主於上述時間,地點,任意棄置煙蒂,影響環境衛生及市容觀瞻。本案攝影採證,依法告發。﹝以下空白﹞
處分日期
2018/05/18
罰鍰金額
NT$2,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1項,交通工具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
違規情節
貴屬車輛795-CYB逾檢驗期限未進行機車排氣定期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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