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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

共 10,948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3301 - 3350 筆)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屬公告第五批應申請設置操作許可之堆置場,其未申請許可,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使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查核紀錄表執行查核,共記22點,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異味污染物檢測結果為71,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標準值50)。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1,5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違規情節
違法事實及理由:貴所於本縣恆春鎮墾丁段195-1地號辦理墾丁里集會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未於開工前至本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繳交空污費(開工日期為110年5月10日,申報日期為110年6月23日,逾期日期為44天,空污費為新臺幣1萬2,908元),明顯已逾法規規定30日之期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爰裁處如主旨所示。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邱清義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查貴牧場所申辦之廢水管理計畫為全量貯留,惟本局稽查時發現有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情形,與核准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6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63,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長業混凝土有限公司從事混凝土拌合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上開日期派員前往稽查,發現污水操作設施未在貯留許可核准範圍內與申領之貯留許可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2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林青山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1,45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18,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邱文男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4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29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24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26,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32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391,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1第1項
違規情節
所產生之廢水有未經處理直接由未經核准登記之排放口排入地面水體情形,有繞流排放情事。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3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牧場之放流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400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147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22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6,5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明顯異味,據業者表示目前飼養約2500頭,廢水處理設備流程:原廢水>厭氣池5>曝氣池>終沉池2>放流3.場內設備正常運作中,稽查現場未有違反環保法規之情事,仍囑請業者加強污染防制,以維護附近環境品質。4.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會同業者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75水溫29.1,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據業者表示目前飼養約500頭,廢水處理設備流程:原廢水3>厭氣池2>曝氣池>終沉池>放流(部分回收澆灌) 3.場內設備正常運作中,稽查現場未有違反環保法規之情事,仍囑請業者加強污染防制,以維護附近環境品質。4.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會同業者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75水溫32.1,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7/06
罰鍰金額
NT$19,6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1.執行高屏溪水污染專案稽查(1091222kp)2.該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稽查時周界聞有淡淡異味,稽查時該場放流口正排放廢水,逕行採集水樣一組封瓶送驗,現場檢測PH 7.53水溫27.3,檢驗項目:BOD.SS.COD(加硫酸至PH<2),倘檢驗結果不符標準,將依水污法告發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6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抽測排放管道之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214,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12,548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查臺端經營美林牧場從事養豬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2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7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查臺端經營美林牧場從事養豬業,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放流口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2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37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578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5
罰鍰金額
NT$72,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未委託合格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事業廢棄物,並以網路申報廢棄物流向致廢棄物堆置棄置場,基於相同犯意,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處分日期
2021/07/04
罰鍰金額
NT$7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公司經營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屏東酒廠)從事醱酵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2月8日派員查核,其場內廢水處理設備有疏漏廢污水至公共水體,未採取緊急應變措施,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規定,茲依同法第51條第2項暨第66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潘基財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查貴牧場所申辦之廢水管理計畫為全量貯留,惟本局稽查時發現有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情形,與核准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6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38,4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豐泰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72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70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9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張金卿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查貴牧場所申辦之廢水管理計畫為全量貯留,惟本局稽查時發現有排放廢水於地面水體情形,與核准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6第1項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7,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亞裕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98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30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795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2
罰鍰金額
NT$35,2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王綉金畜牧場從事養豬業,經本府環保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5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1,86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1
罰鍰金額
NT$16,503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致污染土壤,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7/01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49條之6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飼養作業,所申辦之廢水管理計畫為全量廢(污)水處理,惟本局稽查時發現貴牧場廢(污)水有未納入廢水處理設施,排放至場外地面水體情形,與核准內容不符,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30
罰鍰金額
NT$75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社從事飼料製造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抽測P001排放管道,其中粒狀污染物檢測值為329,超過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30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違規情節
貴場飼養豬隻約60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廢水設備流程與廢水管理計畫文件之登載不符,逕排放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核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30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豐山畜牧場從事雞隻飼養作業,畜牧場內堆置、曝曬雞糞,未依事業廢棄物之貯存、清除或處理方法及設施規定妥善收集及防制,造成惡臭逸散,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9
罰鍰金額
NT$26,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俊鈞畜牧場從事牛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2,0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25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9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9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違規情節
貴商號所有之車輛(車號:AMP-1232),於110年5月25日16時35分26秒時,行經於本縣九如鄉後庄村向陽路79巷2號前道路,有隨意亂丟一般廢棄物之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茲依同法第50條第3款暨第63條之1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10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違規情節
該公司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4月22日針對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進行查核,發現該公司土石堆置區未採行有效抑制措施,計點10點;廠區路面有明顯色差即路面灑水措施噴灑面積不足,計點4點,總計14點超過10點,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暨固定污染源逸散性粒狀污染物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6條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12,48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排放廢(污)水於地面水體,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懸浮固體檢測值1000mg/L,標準值150mg/L;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170mg/L,標準值450mg/L),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85,8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牛隻飼養作業,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8,760毫克/公升,標準值45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4,25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24,5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24,504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貴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廢水之廢水輸送設備有疏漏廢水至場外地面水體,未採取緊急防範措施,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24,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從事土石加工業,廢棄物貯存區廢塑膠混合物及廢鐵貯存區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將依同法第52條規定裁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300萬以下罰鍰。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貴廠為預拌混凝土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收受燃煤飛灰(R-1106)及燃煤底灰(R-1107)經再利用製成「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為再利用機構。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以110年5月24日嘉環廢字第1100014112號函揭露,貴廠分別於110年3月及4月間,收受多筆嘉義縣「福豐預拌混凝土廠」貯存之燃煤底灰,並開立清運至處理廠證明單(蓋有貴公司及負責人章)。本局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廠申報營運紀錄,發現貴廠收受上揭廢棄物無相關申報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違規情節
該公司為預拌混凝土廠從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收受燃煤飛灰(R-1106)及燃煤底灰(R-1107)經再利用製成「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為再利用機構。嘉義縣環境保護局以110年5月24日嘉環廢字第1100014112號函揭露,貴公司於110年4月13日收受嘉義縣「福豐預拌混凝土廠」貯存之燃煤底灰,並開立清運至處理廠證明單(蓋有貴公司及負責人章)。本局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勾稽貴公司申報營運紀錄,發現該公司收受上揭廢棄物無相關申報資料,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品佑悅見...34~47大地坪...雙主臥一樓孝親房08762-5959」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夏之都新埤市中心788...08 8645007...」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2,4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家園樹7南寧路33號7795538」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全祐沐沐...雙車庫|雙主臥|孝親房...0982067378→」
處分日期
2021/06/28
罰鍰金額
NT$1,2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1款
違規情節
於上述地點,先違規廣告物污染定著物,影響環境衛生,違規廣告物內容「↑...太富裔...5房雙套房*花園大露台上寧路89巷2號(08)779-0558」
處分日期
2021/06/27
罰鍰金額
NT$6,00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違規情節
從事豬隻畜殖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18日派員稽查發現,貴牧場於固液分離機外有堆置大量豬糞及放置死豬一頭,且未設置防止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
處分日期
2021/06/26
罰鍰金額
NT$18,000
違反法條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違規情節
貴公司於本縣屏東市林內段1450-1等12筆地號營建工程(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大武分院新建統包工程),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5月21日23時20分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於管制時段使用動力機械(混凝土預拌車及混凝土壓力輸送車)從事混凝土灌漿作業產生噪音致妨礙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已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暨屏東縣政府109年12月30日屏府環空字第10935950901號公告第2項第2款規定,茲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如主旨。
處分日期
2021/06/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1.4(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25
罰鍰金額
NT$10,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4.7(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3.0(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25
罰鍰金額
NT$5,000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5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車輛排放之粒狀污染物污染度達2.3(m¯1),超過排放標準
處分日期
2021/06/25
罰鍰金額
NT$42,000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違規情節
臺端經營林順山畜牧場從事豬隻飼養作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所排放廢水經採樣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測值3,230毫克/公升,標準值600毫克/公升;生化需氧量檢測值284毫克/公升,標準值80毫克/公升;懸浮固體檢測值2,570毫克/公升,標準值150毫克/公升),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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