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151 - 1020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2W-950)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1.4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車輛(車號:APW-9078)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2.2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至該公司店鋪、集合住宅等新建工程查看,該公司領有本府核准之營建工地逕流廢水削減計畫,該工程現階段為整地至地下工程階段,依核准之削減計畫內容應設置沉砂池5座,DP1-DP4為塑膠圓桶(直徑2.5M、高1.24),DP5為長方型集水坑(長9M寬8.7M高1.5M),惟現場尚未設置沉砂池,與核准之削減計畫不符,該公司未依核准之削減計畫實施,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所訂水污染防治措施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現場限該事業於4月25日前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資訊系統申報資料,貴事業(管制編號:H4601281)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含汞之廢照明光源(燈管、燈泡)(非屬公告應回收廢棄物者) ,且乾基每公斤汞濃度達二百六十毫克以上者。(廢棄物代碼:C-0173)]於109年6月至110年5月貯存量共0.0085公噸,雖於110年6月清運0.006噸,惟尚餘0.0025公噸未清除,該剩餘有害事業廢棄物產出時間為109年12月至110年5月,現已貯存超過1年,未依規定清理或申請展延,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24,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管制編號:H46B8132)係為廢棄物清理法第2條所稱之事業,產出之廢棄物應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委託合格清除處理機構代為清除處理,案經本局111年3月10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內新路39號),會同貴事業人員查核,稽查當時發現貴事業製程係以重油為燃料投入加熱爐以熱處理鐵製品,於製程產出廢油(廢棄物代碼:D-1799)並收集成桶,惟前次清運上開廢棄物未委託合格廠商並提供清除處理合約等相關資料,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廠將有機性污泥(D-0901)露天貯存於廢水處理設施旁空地上,且貯存前揭廢棄物之太空包破裂,造成部份污泥滲出產生異臭味,貴廠未依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容運作(有機性污泥應密閉貯存)。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9,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經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系統及貴公司蘆竹廠(管制編號:H4611545)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下稱廢清書)於106年9月14日經桃園市政府核准在案,廢清書所登載資本額為2,400萬元,另查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系統,貴公司資本總額為2,400萬元,貴公司廢氣處理程序(000004 )產生有害事業廢棄物〔使用熱處理法處理有害事業廢棄物所產生之集塵灰(廢棄物代碼:A-0001)〕,惟貴公司蘆竹廠遲於111年3月29日完成設置乙級廢棄物專業技術人員,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18,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經營富合企業社領有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管制編號:H52A7636),案經本局110年12月22日派員稽查,發現現場設有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4)、廢鐵(R-1301)、廢紙(R-0601)等廢棄物之區域,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未登載上開廢棄物貯存區,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限期至111年2月22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3月15日派員前往複查,發現現場仍設有貯存廢塑膠(R-0201)、廢鋁(R-1304)、廢鐵(R-1301)、廢紙(R-0601)等廢棄物之區域,惟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內仍未登載上開廢棄物貯存區,未依核准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運作。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0年11月19日派員至違反地點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廢塑膠(R-0201)、廢人造纖維(R-0801)等事業產出廢棄物後進行轉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4之廢塑膠再利用管理方式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39之廢人造纖維再利用管理方式,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營運,限期至111年2月11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3月3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逕行從事前揭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110年12月27日派員至違反地點稽查,查獲貴公司收受廢塑膠(R-0201)、廢人造纖維(R-0801)等事業產出廢棄物後進行轉賣,屬「共通性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4之廢塑膠再利用管理方式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附表編號39之廢人造纖維再利用管理方式,惟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營運,限期至111年2月25日前改善完成;本局於111年3月17日派員前往複查,貴公司仍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逕行從事前揭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2/05/1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9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3月16日派員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公司外有飼養犬隻,造成附近環境髒亂及糞便殘留,有礙環境衛生。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金屬熱處理程序-其他金屬熱處理程序(M01)」證號:H6436-02號,現場污染源操作中,惟未發現明顯汙染情形,現場採集油桶T003之油品送驗比對(編號:001588、001587)並索取相關油品購買發票供參考,惟檢測結果燃料含硫量項目為0.242%,與許可核定燃料名稱4~6號重油之含硫量0.1%以下不符,依法告發處分。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罰鍰金額
- NT$5,000
- 違反法條
- 桃園市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設置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未完成改善。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前往稽查,現場使用動力機械(怪手2台)作業中,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未登記「視聽歌唱業」或「視聽及視唱業」營業項目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將清洗有色布料產生之藍紫色廢水排入廠內水溝,再續流至廠外溝渠,致污染管制區水體。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針對貴公司(管制編號:H4886177)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與網路申報資料進行勾稽,發現貴事業於109年5月產出之有害事業廢棄物C-0301截至111年4月未有清運紀錄,另本局於110年11月16日桃環事字第1100099191號函裁處並限期改善,限期改善時間為110年12月31日前改善完畢,惟貴公司(管制編號:H4886177)截至111年5月11日止,尚未改善完成,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7條第2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3條第2款規定裁罰,本次執行111年5月11日按次處罰。
- 處分日期
- 2022/05/11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廢清字第0273-4號),查貴事業於111年3月7日變更負責人,惟遲於111年4月11日於E化審查系統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負責人未於30日內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16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熱媒加熱程序(M07)」操作許可證(操證字第H5419-01),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07年6月25日起至112年6月24日止。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蒸氣鍋爐(E701)之排放管道P7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濃度檢測。查貴公司執行第1次定期檢測後(106年2月22日),應於相同於第1年定期檢測月份之前後1個月份期間內進行檢測(1至3月)。惟貴公司未於111年3月前進行定期檢測,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8288、自用大貨曳引車)於111年4月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E-2832、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22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C-0316、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1年3月2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098-GE、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2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2-276、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2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Q3-489、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3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071-R6、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26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95-S7、自用大貨車)於111年4月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2月18日22時0分派員稽查,臺端經營之么貳么小吃店現場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歌唱,於本府公告之禁止行為時段產生噪音致妨害他人生活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1款
- 違規情節
- 未領有夜間施工證明文件,逕行使用動力機械操作致妨礙安寧之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4月19日派員至貴公司(管制編號:H4301777,廠址:桃園市中壢區新北園路11號)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提供化學品清冊中化學品名「HelioCuMax GII Dosing Solution」之成分含量含有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硫脲」,其含量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貯存)依法取得有效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而擅自運作,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5/10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111年2月23日販賣物品編號:114833鉛測試組予友和貿易股份有限公司,並於111年2月24日進行運送,因此物品含行政院環保署公告第三類毒性化學物質氰化鉀,重量0.000382公斤,惟貴公司未於運送前申報運送表單,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40條第1項,依法告發。
- 處分日期
- 2022/05/09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現場吊車正吊掛SO3蒸發器單元之琺瑯片,尚未接回SO3蒸發器單元,排放SO3白色刺鼻蒸氣,另該單元後端連接至除霧器1之管線仍未接上,故管線中殘留之SO3仍不斷揮發且呈現白色煙霧,貴廠未有效收集SO3白色氣體,並維持防制設施或監測設施正常運作規定,造成逸散污染空氣事件。
- 處分日期
- 2022/05/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使用挖土機及吊車等動力機械作業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5/09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公告禁止時段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正在使用水泥車、壓送機等動力機械進行灌漿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6條第1項第4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事業廢棄物貯存區皆未於明顯處以中文標示廢棄物名稱。
- 處分日期
- 2022/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11年3月21日111立高字第0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負責人羅立豐住址已於107年12月4日變更並換發國民身分證,惟貴公司未於法定期限內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09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9號),查貴事業於111年2月17日變更機構地址及負責人,惟遲於111年4月15日於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機構地址及負責人均未於30日內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45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石油煉製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原油常壓蒸餾程序(含觸媒重組程序、加氫脫硫處理程序)-原油蒸餾程序(M01),操證字第H6668-01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1月18日至貴廠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RF1-13440-V-010-S檢測濃度1萬4,339.9ppm、RF1-13440-O-010-S檢測濃度1萬4,564.9ppm,均超過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675,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從事石油煉製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原油常壓蒸餾程序(含觸媒重組程序、加氫脫硫處理程序)-原油蒸餾程序(M01),操證字第H6668-01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1年3月2日至貴廠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TP1-14290-F-030-S檢測濃度1萬8,397.6ppm,超過1萬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29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萬ppm)。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硫磺回收處理程序(M14)」證號:H6488-03操作許可證。查2月13日下午12時50分原物料進氣量約15.29Km3/hr,且數值隨時間起伏,惟從中控室發現防制設備廢氣焚化爐(A101)之廢氣流量計數值為11.77m3/hr,且自110年2月14日至今皆為定值,與原物料進料端監測廢氣量有明顯差異,明顯已故障,另同步向貴廠人員確認廢氣流量計已損壞多時,上述操作未維持防制設備監測設施正常運作,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6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所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觸媒裂解程序(M27),證號:H6711-11」操作許可證。查貴廠於111年2月13日,硫化氫燃燒塔(A22A)自當日中午12時至下午4時有排放情形,廢氣總流量為1,830m3/hr。另A22A輔助燃燒型式為蒸氣輔助燃燒型式、廢氣燃燒塔頂端截面積為0.1297m2、排放期間廢氣最大流量為0.2Nm3/s,故當時排放速度最快為1.54m/s(0.2/0.1297=1.54),依「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排放速度小於17m/s時,總淨熱值(HT)應大於等於12MJ/Nm3。惟A22A使用期間,有兩小時HT分別為6.15及6.55MJ/Nm3,未達法規要求HT應大於等於12MJ/Nm3,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5條第2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915-AP、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2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C-956、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2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P-383、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1年3月3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BS-433、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2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2-605、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2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EA-7933、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2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3,000
- 違反法條
- 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4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1月12日晚上22時59分派員前往本市蘆竹區蘆興南路196號前稽查,發現貴公司現場挖土機正進行柏油鋪設作業,產生明顯噪音致妨害安寧。
- 處分日期
- 2022/05/06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9月22日派員稽查,查獲貴公司出土作業產生之廢水經沉澱槽後排放,惟出土作業擾動地下水體且沉澱效果不佳,導致排放之廢水呈泥黃色,該股泥黃廢水經由工區外溝渠續流至埔心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規定限期110年9月28日前完成改善;本府環境保護局俟改善期限屆滿(110年9月29日)派員複查,查前揭工地廢水排放口仍有泥黃色廢水排放,且排放下游埔心溪亦有黃泥水污染情形,貴公司未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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