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共 38,816 筆罰單記錄 (顯示第 10301 - 10350 筆)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現場堆置土石方,經丈量部分堆置面積為284.16平方公尺(長19.2公尺、寬14.8公尺),已達土石方堆(棄)置場列管規模250平方公尺以上,屬應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之事業,惟未領有本府核發之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現場命其停工俟取得水污染防治許可證(文件)後始得營運。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稽查,發現貴公司廢水未有效處理,導致乳白色混濁廢水排至廠外雨水管道並續流至南崁溪,污染水污染管制區。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違規情節
- (一)WM06及WM07廢水最大產生量超出許可核准水量。(二)未依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執行。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派員稽查,發現臺端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務,係屬應回收廢棄物回收處理業管理辦法第2條第1款所規定之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之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惟臺端未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並申報其回收、處理量及相關作業情形。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查獲貴公司從事共通性再利用行為,惟未於營運前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審核准。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收受事業所產出之廢木材(屬經濟部事業再利用管理辦法再利用種類編號二)再利用為燃料,惟臺端領有之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未登載廢木材再利用資格,即逕行從事廢木材再利用行為。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查獲貴公司產出之廢棄物(包裝材料、廢木板、生活垃圾等,廢木材混合物,D-0799)棄置於本市大園區和平西路一段678號對面空地,惟貴公司未依規定委託合格之清除、處理業者清除處理廢棄物。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11年3月28日固廢字第1110328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桃園市政府於110年12月22日以府經商行字第11091180100號函核准貴公司變更公司登記地址,惟貴公司未於法定期限內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5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83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 條第1項第1款:「許可文件之變更,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同意設置文件及許可證記載事項中,機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 住址及身分證明文件字號變更時,應於變更後三十日內,填具變更申請表,連同有關證明文件,辦理變更。」;查貴公司111年3月28日固廢字第1110328001號函及桃園市事業廢棄物網路申請審查管理系統(下稱E化審查系統)提送之申請文件,貴公司負責人林俊良之住址已於109年10月30日變更並換發國民身分證,惟貴公司未於法定期限內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4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蘆竹廠屬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處理許可證(107桃廢處字第0030-10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清除、處理機構應依本法及其相關規定及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辦理,查貴公司蘆竹廠上開文件中,廢棄物允收標準內容為「業務承攬前及每季進場廠檢測抽驗一次」,惟現場提供之資料為「業務承攬前、進場廠每年一次及貯坑每季一次進行抽驗」,實與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不符,核已違反上開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0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於周界外發現有異臭情形,稽查時貴公司污染源電鍍設施(區)(E001)作業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之壓降儀錶顯示為70mmH2O(許可證許可範圍:7~21mmH2O),未依許可證內容進行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塑膠製品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塑膠押出或吹膜成型程序-押出成型程序(M01),操證字第H6901-00號,111年1月17日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至貴公司勘查,稽查前於周界巡查,發現有異臭味情形,後會同貴公司人員至廠內勘查,現場固定污染源熱磨機(E101、E102)及押出成型設備均作業中,惟末端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101),流率顯示為0m3/hr(許可範圍20~60m3/hr),另請貴公司人員提供固定污染源及防制設備操作紀錄,惟現場固定污染源製程現場人員表示領證後從未填寫空氣污染防制設施洗滌塔(A101)之每日操作紀錄表。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MW-220、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LAB-222、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有車輛(車號:KEA-7381、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臺端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臺端車輛(車號:3312-VC)排放黑煙不透光率為7.3m¯¹,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19-SV、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1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3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未設置防制措施(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9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7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
- 違規情節
- (1)物料堆置:防塵布、防塵網未完全覆蓋堆置之物料或破損(2)車行路徑:工地內或洗車設施至主要道路之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112,5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 違規情節
- 稽查時現場作業中,查該營建工地產生之黃泥水經沉砂池沉澱後排放,惟沉澱效果不佳,導致黃泥色廢水排放至道路側溝,續流至老街溪,造成明顯色差,污染水污染管制區水體(老街溪)。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126,000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該廠領有本府核發之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桃市環排許字第H1270-04號),現場抽測廢水處理設備4座初級沉澱槽(T01-01~T01-04)經現場稽查人員確認尺寸與許可尚符,尺寸為7.1M*6.9M(許可登載7M*7M),及貯留回收槽S01/R01有一管線接至初級沉澱槽T01-01未登載於許可內,另逕流廢水放流口RD01現場未見告示牌,上述缺失與排放地面水體許可文件內容不符,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43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清洗「製膠作業區」製程機台之廢水,以廢(污)水pH值大於9.0(廢棄物代碼:D-1507)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委託甲級清除機構「鉅錩國際開發有限公司」清除,甲級處理機構「絃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處理,惟未簽訂「清除合約」、「處理合約」,且廢塑膠混合物(廢棄物代碼:D-0299)委託乙級清除機構「盈翔環保服務有限公司」清除,乙級處理機構「基隆市天外天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處理,惟未於清除前與受託者簽訂書面契約(清除合約)。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產出廢木材棧板(廢棄物代碼:D-0701),及貯坑貯存廠內之生活污水,而該生活污水屬pH值介於6~9之廢(污)水(廢棄物代碼:D-1506),二者皆未登載於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1,2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產品包裝袋及束帶未妥善收集,致飛揚掉落廠外地面及水溝,致污染地面及水溝。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1條第2款
- 違規情節
- 廠內廢液閃火點小於60度C之有害事業廢棄物(廢棄物代碼:C-0301),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及地下水流入設備或措施。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18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行係從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領有本府核准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桃回收字第0030-10號),經本局於110年10月8日派員前往稽查,違規情形如下:(1)分區貯存未有明顯標線或隔板(標準:應有明顯標線或隔板);(2)物品(廢車殼)堆疊高度約9.1公尺(標準:高度不得超過6公尺);(3)分區貯存寬度及長度約29米(標準:不得超過20米);(4)廢車殼貯存區未有預留明顯走道(標準:應有一公尺以上之分隔走道)。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 違規情節
-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1年3月22日環化控字1118105547號函表示,臺端所屬事業(即野道家商店)以帳號「野道家露營用品」於樂天市場網站刊登販賣「【野道家】日本金鳥渦卷-天然除蟲菊蚊香」之產品,涉非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逕行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違反法條
-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1年3月9日受理陳情檢舉案件,查獲臺端所屬事業(即野道家商店)以帳號「野道家露營用品」於樂天市場網站刊登販賣「【野道家】日本金鳥防蚊掛片150日」之產品,涉非持有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逕行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已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38號),查貴事業乙級清除技術員黃○○已於111年1月19日離職,自111年3月15日已未從事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惟貴事業遲至111年4月11日指定代理人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未依規定日數內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臺端(即永鑫實業社)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1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68號),查臺端於108年12月17日變更機構地址,惟遲於111年2月16日於E化審查系統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機構地址未於30日內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項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10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128號),查貴事業乙級清除技術員廖䝉○○已於111年3月1日離職,雖於111年3月1日另聘符合資格規定者潘○○並於111年3月18日報請桃園市政府備查,惟未指定代理人並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又技術員另聘時,亦未於15日內報請核發機關備查,皆未依規定日數內辦理。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12,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前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6桃園市廢乙清字第0013號),查貴事業負責人於109年11月3日變更住址,惟遲於111年3月3日於E化審查系統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負責人住址未於30日內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2/04/22
- 罰鍰金額
- NT$6,000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1款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許可證號:109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01號),查貴事業於110年8月3日變更負責人,迄今仍未向桃園市政府辦理廢棄物清除許可證變更申請,負責人未於30日內辦理變更。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1年1月11日派員至貴公司稽查,現場作業中,於周界發現異臭味情形,查獲貴公司空氣污染防制設備靜電集塵器 (A401)之壓降儀錶未能歸零,經業者排除障礙後,壓降顯示值為3mmH2O(許可證許可範圍:7~21mmH2O),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內容操作。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530-HE、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13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F-605、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182-W8、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1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2J-803、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1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AAH-980、自用大貨車)於111年3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B-5316、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1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LL-5330、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1年3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NF-865、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03-ZS、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1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KN-755、營業貨運曳引車)於111年3月14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RX-226、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15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755-JD、營業大貨曳引車)於111年3月10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FM-161、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9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HR-520、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7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 處分日期
- 2022/04/21
- 罰鍰金額
- NT$50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0條第3項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車輛(車號:NM-730、營業大貨車)於111年3月11日行經「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經查貴公司該車輛於本府查證日前一年內,非排煙檢測合格之車輛,違反桃園國際機場空氣品質維護區及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公告,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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